簽證
有意申請非旅行社代理的個人旅游簽證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簽證材料:
1. 護照有效期不少于6個月
2. 英文或希伯來文填寫完整并簽字的簽證申請表格一份,該表格可在以色列使館官方網站下載
3. 兩張5cm * 5cm照片(淺藍色背景,一張貼在申請表右上角,一張反面寫上名字夾在護照里)
4. 申請人工作單位證明原件(公司抬頭、蓋章、領導親筆簽名俱全)
5. 旅行行程單,酒店預訂單,以及確認的往返以色列的飛機票;
6. 銀行2萬元人民幣資金擔保證明;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者無需銀行資金證明:
· 申請人護照上有過美國簽證或申根簽證
· 申請人持有北京市,上海市,或廣州市的居民戶口
7. 申請人本人的詳細回郵地址。
二、簽證費用:
簽證費160元人民幣,郵費40元人民幣,通過當地中信銀行授權網點繳納并提交繳費憑證。
三、簽證申請方式:
1. 簽證申請人按所屬領區申請簽證。以色列駐北京大使館接收除上海領館(管轄上海、安徽、浙江及江蘇領區)、廣州領館(管轄廣東、廣西、福建及海南領區)管轄區域以外的簽證咨詢及申請;
2. 簽證申請人采取下列方式申請:
簽證申請人郵寄全部申請材料到使館簽證處,并寫明詳細回郵地址,申請人的護照將以特快專遞方式(EMS)郵寄回申請人。
四、簽證申請所需時間:
使館簽證處在收到簽證申請人全部材料的五個工作日之內對簽證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如需補交材料,使館將另行通知申請人,簽證受理時間將延長。簽證申請人可在遞交全部申請材料的五至十個工作日之內與使館簽證處聯系查詢簽證申請處理情況。請簽證申請人遞交申請材料時寫明本人詳細聯系方式及電話,以便使館簽證處及時與簽證申請人聯系。
五、注意事項:
1. 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護照外,簽證申請人遞交的其它申請材料將由使館簽證處存檔保存,不再退回!請簽證申請人事先做好復印件,使館簽證處不負責替簽證申請人做復印!
2. 請簽證申請人在獲得以色列簽證后在簽證有效期之內前往以色列,如在簽證有效期內未能成行但仍需前往以色列,簽證申請人需重新提交簽證申請(手續同上)。
過境
在以色列入境之后,再想要進入阿拉伯諸國(包括敘利亞、約旦、伊拉克、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等)將會遭到拒絕。旅客如果不愿意留下曾在以色列入境的記錄,可以在入境的時候要求辦事員不要在護照上蓋章,而在出入境卡上蓋章即可,但是護照上若有入境阿拉伯諸國的記錄,入境以色列將不受限制。
時差
比格林尼治時間早2小時,比北京時間晚6小時。
貨幣
以色列的貨幣是新以色列謝克爾。1美元=4.27謝克爾,1謝克爾又分100分。在很多旅游景點可以用外幣(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