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留學簽證材料必備:
1、個人簡歷(中英文);
2、大學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英文影印件);
3、兩位副教授或相當于副教授職稱以上人員的推薦信(英文);
4、詳細的研修計劃(英文);
5、健康證書。
以上材料不需公證,外文材料用丹麥文更好。
對外聯系一般采用書信形式,可給丹麥有關院;蚩蒲袉挝、系及導師直接寫信。在英國投資移民第一封信中慶附個人簡歷和計劃并寫明赴丹麥學習的目的,如對方要求提供其它材料,可附去,對方如同意,應發來正式邀請信,邀請信上應該注明入學時間、學習期限及經費負擔辦法等。
持下列證明材料到丹麥駐華大使館辦理入境簽證:
1、丹麥某高等院校的邀請信件或錄取通知書;
2、健康證書;
3、外語水平證書(英語或德語、丹麥語);
4、有效的中國護照;
5、填寫《丹麥入境簽證申請表》及照片;
6、填寫《丹麥外交部獎學金申請表》。
丹麥駐華大使館收到上述材料后,轉報國內有關部門審批。批準后簽發入境簽證。
外國學生申請居留許可,只有在有關高等院校接受的條件下才能得到批準。為了獲得居留許可,申請人還需證明自己的經濟來源,證明生活費用出自獎學金、貸款或其他來源。
如果外國學生的課程是由丹麥外交部或教育部安排和資助的,申請人就可以得到學習期間的居留許可。如和丹麥公民有婚姻關系或父母或子女住在丹麥,申請人也可得到居留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