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直屬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業法人單位)負責國家公派留學工作的具體實施。
國家公派留學是我國人才強國戰略的重大舉措,是根據我國現代化建設發展需要選拔優秀人才出國深造的一條重要途徑,一般派往科技教育發達的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院校。
國家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負責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和外國公民來華留學的組織、資助、管理,以利于發展中國與各國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經貿合作,加強中國與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與了解,促進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世界和平事業。
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和在校優秀學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學成后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選拔簡章的具體要求(詳見《2010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一覽表及項目指南》);
5、曾經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后工作一般須滿五年方可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