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律本科畢業的學生可以選擇申請美國的JD學位或者LLM學位課程,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美國留學法學JD申請最全總結,歡迎閱讀查看。
1、時間安排
申請JD者必須準備LSAT成績,GPA,簡歷,personal statement,推薦信五樣東西。其中重要性以LSAT為最,GPA次之,其它三者應該差不多。(原因在后面會說明)關于申請時間的安排,以打算2017秋季入學為例,一個理想的安排是這樣的:2016年夏季(或以前)取得LSAT成績,2016年暑假進行選校,聯系推薦人,準備申請材料。2016年9月,申請成績單。2016年10-11月完成申請。(理由會在后面說明)
2、LSAT考試
全稱為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的LSAT是JD申請者必然得面臨的一關。而且也是所有申請材料中至關重要的一環,幾乎不太可能出現考的不高而進好學校的請況-當然,是幾乎,不是完全,樂透頭彩的機率是500萬分之一照樣期期有人中。LSAT由4個算分的section,1個不算分的section及1個不算分但會發給學校的writing sample組成。
總共會有101道題算分。其測驗的重點為邏輯推理及閱讀能力。共有三種題型-單題(logical reasoning):等于是短篇的閱讀﹔閱讀測驗-4篇各60行的文章,份量相當大;組題(analytical reasoning)-4組邏輯推理小游戲。一套標準的LSAT試題會有2套單題,一套組題及一套閱讀。不算分的section可能是組題或閱讀。值得注意的是,不算分的section必然出現在上午,如果運氣好的話,說不定能夠直接找出不算分的section然后忽略之,對于考試時的體力將非常有幫助。個人在應考時就成功的發現了不算分的section并忽略之,因為我考的那套題當時有2套題量不一的閱讀(分為26及27),由于其它3個section共有75題,故27題的那套閱讀必然是不算分的,因為他將使總題量超過101題。
LSAT考試一年有4次,分別是2月、6月、10月及12月。全采紙筆測驗,考試成績會在3-5周后揭曉。
LSAT的最高分為180,最低分為120。一般來說(即GPA在3.2左右,無特殊經歷者),要想申上前50的學校,起碼得要160才夠。
考試準備:LSAT難度比托福大很多,即便英文極好的人隨便準備一下也不見得能輕松達到160。其實想想在這大多是美國人考的考試中有83%的人考不到160就可以知道,對一個正常人來說,LSAT的障礙似乎不單單在語言。既然如此,我認為花時間準備他就是有必要的,甚至是考第2次也不失為可行的辦法,因為這個分數的重要性委實比GRE/TOEFL在申請其它學位時要來得大。(這在后頭會分析)依據個人經驗,一個英文水平不錯,智力正常的人花個半年來準備是合理的。準備時間太長會頂不住-特別是在幾乎沒有同路人的時候,太短則倉促,除非能集中精力準備,否則半年似為一合理之時間。
應考時機:最好是選在預計入學前一年的六月應考。選擇在這個時間點應考有幾個好處,其一是若能在六月就考出理想的分數,在之后選校及準備其它材料時,都會更加游刃有余,且可較早完成申請-絕大多數法學院錄取學生時都采先來先錄取的政策,越早完成申請好處自然越大。其二是,萬一沒考好,還有2次機會,絕大多數學校都要求學生最晚得在入學前一年的12月完成LSAT考試。(當然,如果能比這個時間點更早也是不錯的)但六月考也不是沒有缺點,比方說其考試時間可能會與學校期末考相近,從而導致準備十分心。誘惑者對本科生而言,大三下學期通常課業頗重,還要分心準備LSAT也可能會略顯吃力。另有一種常見的作法是申請的前一年才考LSAT,而個人以為這是不值得推薦的。因為不知道分數即進行選校會造成選校的不經濟與申請費的浪擲,而2-3月才完成申請也將壓縮自己被錄取的可能性。
LSAT的報名:可去www.lsac.org。這個網站不但可以報考LSAT,還提供了很多選校時非常重要的資料。報名費用是108美元,寄成績則是免費的。
3、GPA與成績單
GPA就是Grade Point Average,平均積點。對于這項數據,只能說是越高越好了。以汽車引擎作比喻,LSAT+GPA就有如汽車的排氣量,是決定你入學機會(馬力)時最關鍵的因素。當然,排氣量不是一切,Evolution只有2.0,但掛了turbo后卻比3.8的Buick Regal多了快80匹馬力;申請學校時也是一樣,可以靠其它材料補足LSAT/GPA之不足,但把排氣量做大(LSAT/GPA提高)還是最關鍵的。大排氣量引擎加上了精密的調校或turbo/supercharge之后,馬力總會比小排氣量的大上一截。而且另一個值得注意的點是,大多數人的其它材料都不會有顯著的差異,只有LSAT/GPA是可以客觀的展現出差異的。當然,GPA不是一時之事,得靠日積月累。
申請學校時,GPA一般沒有太多動手腳的空間,除非能有辦法改成績,否則多半是多少就是多少了,但成績單卻有值得注意之處。所有學校都會要求申請者通過LSDAS(Law Student Data Assembly Service)將成績單寄給學校,然而在中國上學的申請者是不能在LSDAS注冊的。這時有些學校只要求申請者將成績單直接寄給學校,但有些學校會要求申請人將成績單寄往一中間機構(如World Education Service, www.wes.org)進行評估,再由該機構將評估結果寄給所申請學校。當然,這是要收錢的,而且所費不菲,一兩百美元是跑不掉的。也因此,申請者無須費心尋找給GPA灌水的方法。因為前一種學校根本不問你的GPA,他們會把你的成績單收去自己算GPA。后一種學校會看到中間機構幫你算出的GPA,如WES就是按90=4,80=3,70=2,60=1的算法換算的。所以,費心在算法上灌水將是徒勞的。
4、選校
首先參考的無疑是排名了,US News每年都會給法學院單獨排名,而由于JD是不分專業的,所以該排名是相當有參考價值的。據說自有排名始,前14名即未有學校進出。這14家學校是Harvard, Yale, Stanford, Columbia, NYU, Chicago(這六家的近年來也穩坐前六名,申請難度比7-14的又更上一層), Michigan, U Penn, Virginia, Cornell, UC Berkeley, Duke, Northwestern, Georgetown。15, 16的UT及UCLA名次也相當穩定。17名之后則起伏較多。
選校除了排名外,還有幾點重要考量,甚至可以說是比排名更重要的考量。首先當然是依自身條件錄取的可能。這點當是一切的基礎,上不了的學校再好也沒有意義。其次是就業率及律師考試通過率(bar passage rate)。這關系到讀完之后的出路。其三就是費用跟地點了,費用關系到讀不讀的起,但一般來說費用不會有決定性的差異。都很貴,貴得令人咋舌,因此價錢不會是考慮重點。比方說,買BMW 760 Li而不買Mercedes Benz S600的人決不是因為考慮了它們的價格差異而作此決定。地點關系到接下來三年的生活以及找工作,但只要學校夠好,地點的差異對找工作的影響會比較小。US News的排名中可以清楚的看到被該校錄取的學生的LSAT及GPA概況(他們中排名前25%到75%的range,如165-170, 3.7-3.9之類的數據)就業率及bar passage rate也能在排名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