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M(英文:Master of Law)是一個一年的美國法律速成班,相當于碩士學位。對LLM,法學本科確實是美國法學院錄取的前提。這是由LLM學位設置的初衷所決定的。LLM就是為美國以外的學生或律師設計的專業,讓世界各地的法律人才了解美國的法律,其實質就是“鍍金”。本文是關于美國法學博士JD申請的詳細介紹,一起來了解下吧!
JD,則主要是設計給美國本科畢業生攻讀的。由于美國本科沒有法律專業,因此JD的申請者有包括工、理、商、文等等各種各樣的本科背景。因此,作為中國學生,申請美國法學院JD,本科是法學并非必要條件。本科非法學也不見得是劣勢。
JD作為一種職業教育,它不僅招收本科生,也招收碩士博士背景的申請人,于是這就造成了申請競爭極其慘烈,只有那部分最優秀的人才會被錄取;另外一方面這也成為了很多成功人士的最終學位。
LLM是academic oriented,與之對應的JD是career oriented(以職業為導向的),簡單點說,去讀JD學位的人,通常都是致力于做律師的人。
雖然JD是一個career oriented 的學位,但是在3年內緊湊的學制,高強度的學習,讓一個具有JD學位的人有足夠的能力在任何大學里教授課程,為什么美國人很少有人去讀JSD的一個重要的原因,許多頂尖法學院的教授具有JD學位,但并不具有JSD的學位。當然沒有JD的學位并不代表你不能在法律界從業,但是這絕對會成為你從業的一個很大的阻礙。
從申請的難度而言,申請LLM主要是參考學生的本科GPA和托福成績,而JD的申請難度則要求學生再參加LSAT專業考試。托福IBT相對于LSAT,就像小學數學相對于高等數學。TOEFL(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顧名思義,是給英語為非母語的人參加的一種語言測試;而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則主要是面向美國學生,最低學位的考生是美國的大學本科生,其難度不可相提并論。
但是比較另學生們安慰的是,LSAT考試中的100道選擇題,答對75個即能得到160分的高分,而只答對75個就相當于一整個的題全錯了。可見LSAT考試允許大量的錯誤存在,也就是說,即使出現很多錯誤也能得到較高的分,并非高不可攀。從另一個角度講,LSAT的題型只有一種,即選擇題,許多題目即使不會做,也有猜對的可能。
YJBYS溫馨提示中國法律和美國法律屬于不同法系,但因此而認為讀美國法律對中國人是沒用的未免過于輕率了。
一方面,讀完JD,經過三年美國法學院的正統法學教育,完全有能力在美國從事法律相關工作,享受一流的薪資待遇和社會地位;
另一方面,隨著全球一體化,世界各國的法律交流也越來越多,精通兩國法律和語言的人才需求日益增加。試想,一個跨國公司或大型律所在中國的分公司是愿意招收一個中國法學院的畢業生還是美國法學院畢業的中國學生呢?或者說對于涉外案件,當事人是更愿意委托給也許對外國甚至英語一無所知的中國地方律師還是擁有中國本科學位和美國法律博士學位精通兩國法律的律師呢?
故而,美國的法學院的文憑含金量從目前看來還是非常高的,法學院的申請與學習,不僅僅是獲得一紙文憑,更重要是對學生整體的英語水平、邏輯思維能力及法律專業能力的綜合鍛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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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國留學文科JD專業介紹
1.1專業定義
JD(Juris Doctor或Doctor of Jurisprudence,法學博士),起先和歐洲一樣叫做L.L. B.,其拉丁原文是Legum Baccalaureus,意即Bachelor of Law。后來因為法律職業在美國愈發的專業化和精細化,要求變得極其苛刻,法律人才必須先掌握一些其他社會學科的知識才能攻讀法律學位,美國的LLB最終改稱JD,為學士后學位。學生必須要有四年制本科學位才能申請美國法學院JD,攻讀又要再花三年,因此JD學位相當的有價值。擁有JD學位的人士在美國享有崇高的地位,法學博士和醫學博士也被認為是美國最為昂貴和含金量最高的兩個學位。
2、美國留學文科JD課程設置
JD一般學制3年。第一年的課程內容較固定,屬于法律基礎必修課,學生在這一年學習法律基本知識,如民法、憲法、、侵權法、犯罪法、資產法、法律研究與寫作等;第二年的內容則相對深入,課程的內容廣變化多,多為選課原則,如行政法、商業法、證據法、稅法等,學生需要花相當多的精力和時間才能過關;到了第三年,學生已找到了自己感興趣的領域,可以完全根據自己的興趣來選擇更深入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