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D.的學制一般為3年,第一年在導師的指導下進行專題研究和理論學習,第二、三學年參加法律實務工作,在實踐中加強對所研究課題的理解、認識,最終在畢業前撰寫出高質量的學術論文(不少博士生的畢業論文就是一部法學著作)。對于中國學生來說,具有法學碩士學位者,達到學校英語學習要求(一般為“托福”成績)和學術能力要求(即發表論文或學術著作的數量、質量)的,都可以獲得美國大學法學院的錄取。同樣,法學博士階段的獎學金也較難申請,但特別優秀者(“托福”高分者和擁有大量學術出版物的人)總能獲得豐厚的學業資助。
美國是一個很實際的國家,所以鮮有本國的J.D.、LL.M.再攻讀S.J.D.的,大多數畢業生參加律師資格考試而成為執業律師(美國律師的平均年薪為8萬美元,而最優秀法學教授的收入也比這個數字少得多)。所以S.J.D.中很多都是外國的專家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