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員工離職證明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說到證明,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證明的作用貴在證明,是持有者用以證明自己身份、經歷或某事真實性的一種憑證。那么擬定證明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離職證明,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離職證明1
茲證明xxxx(身份證:xxxxxxxxxxxx)自20xx年xxxx月xxxx日至20xx年xxxx月xxxx日在我司擔任xxxx部門xxxx崗位,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經個人申請準予離職,已辦理所有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2
xx有限公司:
茲有我單位xxx先生,身份證號碼:xx,自xxxx年xx月xx日起在我公司工作至今,F擔任我公司xx。其居住房子由單位提供,位于xxx。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xx有限公司
負責人簽名: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3
xxx,身份證號:xx,于20xx年xx月xx日申請離職,經研究,20xx年xx月xx日批準其離職。雙方商定:離職后,辦好交接工作;對于前期工作中的遺留問題,xxx須不定期來我公司,及時協助本單位解決相關問題。
根據相關保密協議,xxx不得在“與我公司存在競爭關系”的'公司任職;不得泄露我公司的重要客戶資料和相關技術,一年之內不能從事相關行業。
特此證明!
xxx公司(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4
茲證明:xxxxxxx,性別:xxxxxxx,出生于xx年xx月xx日,系xxxxxxx省xxxxxxx市(縣)人,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就職于本公司,在本公司服務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因xxxxxxx離職,最后職務為xxxxxxx。
特此證明
xxxxxxx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5
姓名:xxxxxx,性別:xxxxx,年齡: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自xxxxxx年xxx月至xxxxxx年xxx月于我單位工作,在此期間無不良表現,因xxxxxxx原因辭職,現與我單位已不存在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xxxxxxxxx
xxxxxx年xxx月xxx日
員工離職證明6
甲方:xx(單位名稱)
乙方:xx身份證號:xx
乙方原為甲方xx(部門)的xxxx(職務),于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乙方簽字:xx
甲方代表簽字:xx
員工離職證明7
承諾書實際上是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諾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諾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總而言之,承諾書有無法律效力主要依據承諾書是否具備以上三個條件。當然,在實踐中,只有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且沒有違法法律相關規定和沒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諾書才算有效,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供參考。
沒有員工離職證明,只有離職承諾書有法律效應嗎?
有法律效果。沒有離職證明,原單位又不能或者不肯補充出具離職證明,當事人不得已,只能出具離職承諾書,該承諾書是有法律效果的。離職手續,當事人可以提前向單位申請離職,也可以與單位協商,如果單位有違法的,可以直接離職。如果單位故意刁難,可以去勞動局申訴。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員工離職證明8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9
甲方:XXXXXX(單位名稱)
乙方: XXXXXX
身份證號:XXXXXX
乙方原為甲方XXXX(部門)的XXX(職務),于XX年X月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XX年X月X日
員工離職證明10
XX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X(部門)的XXXXX職務,由于XXXX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X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1
茲證明XX自20xx年1月2日入職我xx擔任營銷部門銷售崗位,至20xx年10月3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月度銷售冠軍”稱號(榮譽)。經xx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20xx年10月9日
員工離職證明12
茲證明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___市場開發部___職員,在職時間為____年01月01日至____年07月31日,F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03月06日
員工離職證明13
同志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任職于X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xxxx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4
茲有xxx姓名)同志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F因xxxx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公司無關。
特此證明
xxxx公司單位(蓋章)
xxxx年**月**日
員工離職證明15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茲有我單位________先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在我公司工作至今,F擔任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其居住房子由單位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負責人簽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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