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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內旅游合同

        時間:2024-11-21 07:58:09 國內旅游 我要投稿

        國內旅游合同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國內旅游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國內旅游合同

        國內旅游合同1

          甲方(受讓方):

          乙方(轉讓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由、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規定,就旅游線路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責任

          1、雙方簽定合作合同后,甲方將為乙方開啟注冊號,乙方則自行保管后臺修改密碼并定期向甲方提供旅游線路信息。

          2、甲方為乙方提供良好的信息發布平臺和后續服務。

          3、甲方為乙方銷售旅游產品。

          第二條 乙方的責任

          1、乙方為甲方提供詳細的旅游線路信息。

          2、乙方按照甲方預訂的旅游線路和人數接待客人。

          3、乙方負責代收甲方和客人確定的旅游款項。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不斷完善全國范圍的旅游線路供應商的服務網絡。

          2、甲方向乙方提出預訂的旅游線路,并將旅客姓名、聯系方式、出團日期傳真至乙方,并報上甲方單位名稱,以便于乙方工作人員及時、準確、周到服務。

          3、甲方負責每月提供詳細對賬單并督促乙方及時返傭,甲方提供相應的正規發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通過網絡數據端口或傳真、電郵形式為甲方及時傳送最新的旅游線路信息。

          2、甲方預訂旅游線路如出現變更或取消,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收到甲方傳真后,及時為甲方訂好旅游線路,待乙方收到旅游款后,及時將確認單回傳給甲方。

          4、旅游線路價格及其他信息如有變更,乙方通過網絡平臺及時更新并知會甲方。

          第五條 結算價格與結算方式

          1、本合同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一切費用,以人民幣進行結算或支付。

          2、結算價格:乙方相甲方提供的旅游線路價格必須是同行優惠價。

          3、結算方式:票款支付采用轉帳方式。

          4、乙方應指定專人跟進甲方的旅游線路預訂和結算。

          5、甲方在每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甲方各成員單位客人預訂旅游線路的詳細資料,包括客人姓名,人數,聯系方式,日期,參團價格,優惠價格及返傭金額。經雙方核對確認后,傭金由乙方在每月日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并由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如果乙方未能按時匯款,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日‰的滯納金;若甲方客戶已預付旅游款給甲方,甲方扣除傭金仍需要支付乙方費用時,甲方在出團前將%的團款打給乙方,剩余%在客人返回前打給乙方。

          6、所有用《旅游網-旅游線路預訂通知單》預訂旅游線路的傭金,由旅游網法人單位,旅游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統一結算。

          全稱:;開戶銀行:;銀行帳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提供相應的服務,價格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除外)。

          2、甲方預訂旅游線路時應保證旅游款支付的及時、準確,對因旅游款支付不及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甲方客人確定參團后因故無法成行所造成的損失,將由甲方客人賠償該費用(視取消行程的時間,按照旅游國家旅游合同規定辦理)。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一方對因旅游線路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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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賬號:

          賬號: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國內旅游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州市旅游局制定、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廣州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
          │旅行團名   │          │報名人數    │        │
          ├───────┼──────────┼────────┼────────┤
          │出團日期   │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
          ├───────┼──────────┴────────┴────────┤
          │交通工具及標準│                            │
          ├───────┼──────────┬────────┬────────┤
          │住宿標準   │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
          ├───────┼──────────┴────────┴────────┤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元/人/天      │
          ├───────┼────────────────────────────┤
          │導游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
          ├───────┼────────────────────────────┤
          │購物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
          ├───────┼──────────┬────────┬────────┤
          │預付款數額  │          │應交納團費總額 │        │
          ├───────┼──────────┴────────┴────────┤
          │       │                            │
          │       │                            │
          │特別說明   │                            │
          │       │                            │
          │       │                            │
          │       │                            │
          └───────┴────────────────────────────┘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廣州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廣州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一、報名須知
          1、游客參團應提早報名,報名時應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并向旅行社提供真實的個人身份信息,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
          2、報名時須交納不少于總團費30%的預付款,余款在啟程前7天(不含出當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動退團處理。
          3、游客報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發日期,旅行社須收取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和業務損失費。因客觀條件不允許更改而游客提出退團時,按本須知第四條第1款的辦法處理。
          4、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報名時須如實說明。鑒于游客的健康狀況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與否的權利。
          5、小孩收費標準,由游客與旅行社自行協定! 
          二、團費包括
          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間交通費、各地游覽汽車費和每人一件行李的運費(其重量和體積以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為準);
          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級酒店的住宿費;
          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費(不含酒水);
          4、行程表所列各游覽項目第一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  
          三、團費不包括
          1、旅途中火車或輪船上的餐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2、各地機場管理建設費及航空人身保險費;
          3、超重(件)行李托運費;
          4、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一切私人開支;
          5、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及小費!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辦法
          1、游客報名后退團時,旅行社按以下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包括飛機車船退票費、退房損失費等。下同)和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扣團費總額的10%;出發前6-4天,扣團費總額的20%;出發前3-1天,扣團費總額的50%;出發當天,扣團費總額的80%。
          2、游客報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戰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下同)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游客。因其他情況必須取消團隊行程時,旅行社應如實向游客說明原因,并盡早與游客協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額退還游客已交團費并按下列標準賠償游客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賠償已交團費的2%;出發前6-4天,賠償已交團費的5%;出發前3-1天,賠償己交團費的15%;出發當天,賠償已交團費的30%。
          3、游客報名時距出發日期已不足7天,報名后游客要求退團的,游客應按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支付違約金。旅行社應在游客報名時將預計的實際損失額如實告知游客。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約定日期出團的,按已收團費的1%的標準向游客支付違約金。
          4、游客如不同意1、2、3所確定的賠償標準的,在訂立本合同時可與旅行社協商,另行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標準!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的服務,對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應當事先向游客作出說明和警示。
          2、游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參團人數不足16人時,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它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征得游客同意,并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對16人(不含小孩)以上團隊,由負責出團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務,不足16人的團隊不派全陪(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團隊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按未發生費用退還游客,超支費用由游客承擔的辦法處理。
          5、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約定行程進行時,旅行社與游客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可對行程表內各項安排臨時作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調整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嘗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游客的經濟損失。游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游客承擔。游客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6、游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團隊活動,均作自動棄權,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因游客的責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隨團旅行,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約定外的項目(包括增加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當事先征得游客的書面同意。
          7、導游應為游客提供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游客有責任配合導游工作,遵守團隊紀律。如游客故意不守紀律,嚴重干擾團隊正常運轉,且不聽從勸誡者,旅行社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并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8、游客在旅途中因病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團費,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后,剩余部分退還。旅行社不負擔其醫療費用。
          9、對由于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游客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游客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10、旅行社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并向游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游客在旅途中發生人身或財產意外事故時,按有關部門(如保險公司、交通部門或酒店)的規定處理或交由公安部門查處。旅行社應盡力提供必要的協助。如非旅行社責任的,旅行社不承擔事故責任。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嘗試行標準》賠償。游客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國內旅游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堵糜涡谐瘫怼方浖、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保k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玻煌ǹ推辟M: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常惋嬜∷拶M:《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罚、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保鞯貦C場建設費。

         。玻猛局邪l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業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常追阶孕型侗5谋kU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担渌堑谒臈l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于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國內旅游合同4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市旅游局

          使用說明

          一、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選擇具有合法經營旅游業務資格的旅行社。旅行社應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營業執照》。

          二、旅游前,旅行社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書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旅行社應開具發票。旅游者與旅行社簽訂合同可采用本合同。

          三、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項目以及其他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旅游者應結合自身身體狀況選擇旅游項目。

          四、旅行社委托組團的,須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

          五、在填寫本合同第二條“游程與標準”時,旅行社應以準確、明晰的語言表述,不得出現“準X星級”、“相當于X星級”等模糊用語。

          六、旅行社在簽訂合同時應真實注明該旅游項目所包含的景點門票及住宿、餐飲、交通標準、導游服務等相關內容。自選項目應安排在自由活動時間,并不得影響旅游整體行程。旅行社不得強制旅游者參加其安排的自選項目。

          七、本合同是《xx市國內旅游合同(2004年A版和B版)》合并修改版本,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續使用。

          八、旅游咨詢與投訴機構:

          xx市___________區(縣)旅游部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質量監督電話: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旅游質量監督所地址:中山西路2525號 郵編:200030

          投訴電話:64393615、962020

          xx市旅游局地址:大沽路100號 郵編:200003

          質量監督電話:962020

          國家旅游局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 郵編:100740

          質量監督電話:(010)65275315

          xx市消費者申(投)訴舉報中心

          舉報投訴電話:12315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xx市國內旅游合同(2009版)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團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旅游路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方式 □自行組團 □委托組團(被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徑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游程與標準(如附行程單,須含下列要素)

          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游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往返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天數__________,旅游飯店名稱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選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自由活動時間______________,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場所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旅游者保險

          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旅游意外險。經乙方推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險。

          保險公司及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旅游費用及其支付

          甲方應交納旅游費用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旅游費用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費用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信用卡;□其他___________。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ㄒ唬┘追降臋嗬c義務

          1.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甲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有權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他旅游消費項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進行索賠。自購物之日起9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可憑有效憑證要求乙方先行賠付。

          4.在旅游過程中,甲方應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

          5.在自由活動期間,甲方應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活動,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6.行程中發生糾紛,甲方應與乙方平等協商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7.甲方簽訂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并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應按實結算。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如實介紹相關旅游服務項目和標準,向甲方推薦購買個人旅游意外保險,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提供服務。對在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乙方應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3.甲方屬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憑有效證件可享受旅游景點門票優惠的,雙方對該旅游景點門票價格可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4.因航空、輪船、鐵路運輸費用遇國家政策性調價導致合同總價發生變更的,雙方應按實結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團隊多數成員同意后可以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變更后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按實結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當事人因違約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3.以上違約責任如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票務等損失,可參照相關部門有關條款另行賠償,違約金或賠償金總額不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ǘ┞糜瓮局屑追交蛞曳匠袚倪`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未按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等相關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ㄈ┢渌`約責任 。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xx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單和補充條款均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補 充 條 款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營業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經辦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旅游合同5

          甲方: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乙方: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堵糜涡谐瘫怼方浖、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該按照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

          第十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XXX、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游行程延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X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X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事項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_____程表》。《旅_____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_____》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業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_____費:航空人身意外_____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 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于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_____,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_____。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旅_____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轟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_____程表

          甲方: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負責人(簽章):

          電話或傳真: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國內旅游合同7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條例》、《云南省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云南省旅游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定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營業執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經營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行社訂立局面旅游合同,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云南省稅務局印制的發票。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采用由云南省旅游局制定的《云南省國內旅游合同》。

          三、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參加旅游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進行更改。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行程;旅行者應遵守我國和目的地的法律、法規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種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六、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時,違約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 5% 的`違約金。

         。ǘ┻`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 10% 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七、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應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旅游保險。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十、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游客認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組團旅行社先行賠償。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者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他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對合同條款予以說明。

          十三、鑒于旅游產品的特性,為防止低價陷阱導致您的旅行質量下降,簽定合同時,請您依據市場行情,按照市場價值規律優質優價、低質低價,認真對比簽約內容及價格。 全省各地旅游投訴電話:

          云南省旅游質監所: 0871-4608315 昆明市質監所: 0871-3164961 96927

          大理州質監所: 0872-2316769 96927 西雙版納州質監所: 0691-2122323 96927

          麗江市質監所: 0888-5123432 96927 紅河州質監所: 13887332117

          德宏州質監所: 0692-2137927 96927 思茅市質監所: 0879-2134947 96927

          迪慶州質監所: 0887-8231460 96927 楚雄州質監所: 0878-3129104 96927

          曲靖市質監所: 0874-3122424 文山州質監所: 0876-2151632

          玉溪市質監所: 0877-2067403 96927 保山市質監所: 0875-2147704 96927

          怒江州質監所: 0886-3624247 臨滄市質監所: 0883-2128388 96927

          昭通市質監所: 0870-2122835

          合同條款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 )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的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合同。

          2、甲方在簽約時,應將全部旅游費用付訖。

          3、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__________( 如簽約時暫無團號,此項可空缺 ) 團體人數 _______( 附名單 )

          線路名稱 ______ 行程共計 ____ 晚 ____ 天 ( 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

          出發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發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門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服務 ( 全陪、地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保留航空、輪船、鐵路因國家政策性調價而變更旅游總價的權利,但乙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據。

          4、在合同訂立后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鐵路班次和時刻臨時變更,乙方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安排基本不變動的前提下,保留調整出發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為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按約定辦法處理。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的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ㄋ模┮曳皆诼糜螁栴}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問題發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2、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事先對旅游者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ㄎ澹┘追酵庖曳竭`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嘗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ㄒ唬┍竞贤诼男兄腥绨l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ǘ┊斒氯瞬辉竿ㄟ^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依法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昆明仲裁委員會仲裁的,甲乙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1.

          2.

          3.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國內旅游合同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通用條款

          第一條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旅游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重慶市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各項權利。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有權要求旅行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4、旅游者如屬景點門票優惠對象(殘疾人、老年人、軍人、學生等),在得到景點確認后,有權要求旅行社退還已支付的景點門票優惠部分票款。

          5、有權拒絕旅行社安排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和其他自費項目。

         。ǘ┞糜握叩牧x務

          1、如實填寫資料的各項內容,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一安排。

          3、旅游活動中發生糾紛或安全事故,應當協助調查,配合旅游經營者防止損失擴大。

          4、旅游者如屬景區門票優惠對象,應主動出示相關有效證件。

         。ㄈ┞眯猩绲臋嗬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

          2、有權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有權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ㄋ模┞眯猩绲牧x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

          2、提供的旅游車、游船應具備旅游客運資質。

          3、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費用發票。

          4、及時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現的問題。發生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第二條合同的變更

          (一)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應退還旅游者或退回組團社。

         。ǘ┮虿豢煽沽蛘咭馔馐录ㄒ馔馐录敢虍斒氯斯室饣蛘哌^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下同)。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過半數以上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如無法達成過半數以上多數意見或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旅行社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合同變更后,旅行社應將未發生的費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旅游者承擔。

         。ㄈ┰谛星坝龅讲豢煽沽蛘咭馔馐录,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應將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后退回旅游者。

          第三條旅行社轉團

          當組團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但必須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注明,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四條合同的解除

         。ㄒ唬┰诼眯猩绲陀诔蓤F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旅行社應按協議條款第四條第一款約定的時間及時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及時通知旅游者的,還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

         。ǘ┞糜握吆吐眯猩缭谛星翱梢詴嫘问教岢鼋獬贤。

          1、在出發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應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因旅游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已為旅游者購買了游船票,旅游者應承擔承運部門規定的退票費等船票損失。

          2、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第五條相關約定處理。

         。ㄈ┞糜握呶窗醇s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相關約定處理。

         。ㄋ模┞糜握咴谛谐讨猩米噪x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如因旅游者疾病等客觀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助,妥善安排,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旅游者。

          第五條違約責任

         。ㄒ唬┞糜握叩倪`約責任

          1、因旅游者的原因,旅游者在出發前3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承擔承運部門規定的退票費和其他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因不聽從旅行社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或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過失,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應由旅游者賠償損失。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4、與旅行社出現糾紛時,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并應當采取適當的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二)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因旅行社的原因,旅行社在出發前3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要求旅行社全額退回已交的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旅行社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嘗試行標準》進行賠償。

          4、與旅游者出現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協議條款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

          第一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具體集合時間__________________,集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二)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解散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ㄈ┞糜尉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ㄋ模┍敬涡谐逃斡[景點共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ㄎ澹┍敬涡谐膛撐话才牛禾氐扰揰_________人。一等艙__________人。二等艙__________人,其中上鋪_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人。三等艙,其中上鋪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其它艙位__________人,其中上鋪_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人。

          第二條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ㄒ唬┞糜握達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二)保險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ㄋ模┍kU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旅游費用與支付

          (一)旅游費用(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1、代收費:游船票__________元;景區門票_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_元;其__________它__________元。

          2、綜合服務費(按代收費總額的__________收取)__________元。

          3、旅游費用總額(代收費+綜合服務費)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4、旅游費用總額不含用餐、索道、纜車及游船上的其他費用。

         。ǘ┵M用的支付

          1、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費用支付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成團人數與不成團安排

         。ㄒ唬┞眯猩缱畹统蓤F人數:__________;組團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前__________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ǘ┤绮荒艹蓤F,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組團社延期出團。

          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ㄒ唬┍竞贤皇絻煞荩p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ǘ┤绾贤x填項空間不夠,可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ㄈ┪幢M事宜,經旅游者和組團社雙方協商一致,可列入補充條款。

          旅游者簽字(蓋章):_________組團旅行社簽字(蓋章):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9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ㄒ唬┻`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ǘ┻`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保險,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號,郵編:

          江蘇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國內旅游合同10

          甲方:                   。(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

          電話:                   。

          乙方:                    (組團旅行社)

          地址:                   。

          電話:                   ! 〖、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本旅游團團號為:            。

          旅游線路為:                                 。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堵糜涡谐瘫怼方浖、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贊用總額共計元人民幣。簽定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國內旅游意外保險費:        元,(保險金額:        元)。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于年月日時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本旅游團須有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 [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

          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    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

          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旅游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托招徠]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它]本合同其它事項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11

          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12

          甲方(團體或個人):

          乙方(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旅行團名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路線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早餐次,正餐次,標準:_____元/人天

          導游、司機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含不含導游服務費元/人天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排(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特別說明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路線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

          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早餐次,正餐次,標準:_____元/人天

          導游、司機派全陪不含不含導游服務費元/人天

          服務派全陪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見行程表)

          排

          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佛山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國內旅游合同13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名及簽約

          1、甲方應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含身體狀況等),經甲方簽名確認的報名信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付清旅游費用。旅游費用包括:乙方代訂飛機票或火車票等城市間交通費用;旅游觀光汽車費用;住宿費;餐費;非自費項目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導游服務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乙方收取旅游費用時應出具合法的發票。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經營范圍及經營許可證編號,旅游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飲安排及標準,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店名稱,自費項目及價格,經辦人及電話,服務監督電話等內容的《行程表》!缎谐瘫怼繁仨毥涬p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廣告、宣傳單張如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也視為合同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2)有權拒絕乙方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3)遵守合同約定,配合導游人員完成旅游行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風俗習慣。

         。4)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是指擅自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拒絕甲方超出合同約定的要求。

          (2)行程中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甲方在《行程表》安排的購物店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乙方應當負責為甲方索賠,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3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店獲得賠償的,乙方應當先行賠付。

         。3)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符合約定的旅游服務;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變更

          8、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9、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雙方可協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生旅游費用的,由雙方各承擔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并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費用,由雙方各承擔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禮賓活動、交通堵塞、列車航班延誤或取消等)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游費用由乙方承擔,減少的旅游費用退還甲方。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行程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

          11、在行程中甲方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害意外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所致的傷病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負擔其醫療及其它費用。

          12、當成團人數不足時,乙方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但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別約定條款”中作出選擇,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四、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團人數不足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視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條、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4、雙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15、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因乙方責任導致甲方未按約定集合出發,視為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兩者均按本合同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6、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團(是指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覽等服務的行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已交旅游費用,賠償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他實際損失,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

          五、違約責任

          17、出發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游行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交旅游費用,違約方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違約方在出發前4天或以上(按出發日減去通知日之差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前3_1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當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2)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3)如旅游行程取消有可預見損失的,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告知對方,并在特別約定中載明,在索賠時還應出具實際損失的證據。

          18、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10條約定的.情況除外),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如旅游費用減少的,減少部分應退回甲方,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簽字確認,安排甲方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該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按旅游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9、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甲方在出發前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額退回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的20%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出發后得知的,乙方應當按旅游費用的30%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20、甲方因不聽從乙方及其導游人員的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等故意或過失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21、乙方向甲方退還旅游費用及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在行程結束之日起15天內支付款項(進入調解或仲裁、訴訟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應付金額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2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

          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特別約定條款(含選項的欄目,選中的打√,不選的打X)

          旅行團名(團號)

          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

          旅游費用

          單價:成人元/人;小孩元/人;總價元

          個人投保旅游保險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保險名稱:;保險金額:元;保險費:元

          組團安排

          □乙方組團□轉旅行社出團

          地接服務

          □同意□不同意委托旅行社提供服務

         。ǖ刂罚弘娫挘郝撓等耍海

          導游服務

          □派□不派全陪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或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其他約定

         。ㄈ琰S金周解除合同特別約定、行程取消可預見損失、住房特別要求、小孩服務標準等)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旅游合同14

          ________旅游(____天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游程及景點:

          二、出發時間:出發地點:

          三、結束時間:返回地點:

          四、供應標準:

          1、交通

          2、門票

          3、車輛

          4、住宿

          5、供餐

          6、旅游保險

          7、導游服務

          8、其他

          五、團費總價:____元發票號碼:____

          六、組團旅行社或組團聯合體:____(許可證號l-sh-gn____)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國內旅游合同15

          甲方: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鑒定時間:20xx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乙方經營許可證: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團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所需團費。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1) 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2) 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因甲方無故退出,乙方可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通訊聯絡費、退房退餐損失費及其他已支付費用),并支付扣除后余額的10%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詳細旅游行程、服務標準、付款方式、特別說明及報價,請以附表為準!

          2、線路名稱: (附旅游行程 頁)

          總團款為: 。(甲、乙雙方須一致確認)

          3、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在旅游過程中,乙方為甲方投保的為旅行社強制責任險:因旅行社的責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財

          產受到損害的,其賠償范圍和標準以旅行社與保險公司簽定的條款為準。

          5、如甲方患有高血壓、心肌梗塞、心臟病……等不適宜勞累、登山的疾病,或對某物體有嚴重的

          過敏反應,參加旅游產生后果自負。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1) 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 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其賠償標準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嘗試行標準》

          為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 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 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 對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措施的;

         。3) 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4) 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須雙方簽字并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離開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加條款: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 聯系傳真: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地 址: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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