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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涉職場,警惕不法侵害
一、求職案例 小王和小趙是即將面臨畢業的大學生,通過報紙廣告,兩人相約來到一家房地產廣告公司應聘市場部的助理。面試、筆試各個環節進行得都非常順利,最后,面試負責人通知小王和小趙:“他們被錄用了”,試用期的主要工作是聯系相關寫字樓的承租客戶,同時,試用期小工和小趙每人必須交納3000元的押金。押金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公司利益不受損失,試用期結束后公司將退還押金。 初試鋒芒的成功讓小王和小趙興奮不已,兩人并未多想,就從銀行取款交納了押金,開始著手完成他們試用期的工作任務。接下來一個月的時間,按照公司指定的幾座寫字樓聯絡計劃,小王和小趙分頭忙碌起來,每天從學校到寫字樓往返奔波。 然而一個月下來,小王和小趙竟然沒能聯系到一家客戶。他們只好如實向公司有關負責人說明了情況。經過一番交涉,公司有關負責人遺憾地表示,由于小王和小趙未能完成任何公司交辦的任務,兩人不能被最終錄用,并且,在一個月期間兩人因涉及公司業務發生的部分費用支出要從當初交納的押金中扣除。 沒能完成公司交辦的業務,固然讓小王和小趙感到歉疚,但當初交納的押金因各種原因被部分扣除,也讓小王和小趙感覺難以接受。
二、專家分析 初涉職場的大學生對社會的復雜性往往缺乏必要的認識和了解,一些用人單位甚至不法之徒也正是利用了大學生這種急于找到工作但又缺乏必要社會經驗和知識的弱點,侵害大學生的就業權益,甚至利用大學生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大學畢業生的就業權益之所以屢屢受不法侵害,原因主要在于三個方面:①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②相關操作程序不規范,缺乏有效的市場監管;③大學生維權意識匱乏,權益救濟機制難以發揮有效作用。而信息渠道不暢通,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是最為重要的一個原因。 很多招聘單位往往利用信息渠道的不暢通和招聘渠道的種種漏洞制造求職陷阱。常見的求職陷阱有以實習、試用為名,收取各種形式的“風險抵押金”、“保證金”;以招聘銷售人員、市場營銷人員名義招聘上崗工作,跌入非法傳銷網絡;“小廣告”及網上欺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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