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培訓協議
甲方:
乙方:
為提高員工業務能力、促進員工自身發展,公司鼓勵并支持員工參加職業培訓。為確保公司的穩定性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到 參加 業務培訓(進修)。在業務培訓(進修)期間,甲方負責乙方培訓(進修)費,該費用由乙方先行繳付,培訓結束后按甲方《員工培訓管理制度》規定報銷。
二、乙方應珍惜此次培訓機會,認真參加培訓,自覺遵守培訓單位的紀律。凡因違規違紀受到培訓單位處分的,甲方將視同在本公司內的違規行為,按公司制度追加懲處。
三、乙方參加培訓后,須達到此次培訓的目的。培訓結束后,乙方應將培訓成績單、培訓證書交甲方檢驗,復印件存入員工檔案。如乙方未取得培訓機構頒發培訓合格的成績單、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等,則甲方有權不為乙方報銷培訓費用,并按甲方相關制度扣除已發相關費用。
四、培訓結束后,乙方須在合理時間內返回甲方報到。否則,因此產生的費用自理,同時按逾期報到的天數做曠工處理。
五、甲方責任與義務
1、保證向乙方支付約定范圍內的各項培訓費用;
2、保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條件;
3、在培訓期間,做好培訓指導、監督、協調和服務工作。
4、保證在乙方完成培訓任務后,安排在適合的工作崗位或職務,并給予相應的工資待遇。
六、乙方責任與義務
1、保證完成培訓目標和學習任務,取得相關學習證件證明材料;
2、保證在培訓期服從管理,不違反甲方與培訓單位的各項政策、制度與規定;
3、保證在培訓期內服從甲方各項安排;
4、保證在培訓期內定期向甲方溝通,匯報學習情況;
5、保證在培訓期結束后,回到甲方參加工作,服從甲方分配,勝任 工作崗位。
七、服務期限及補償費:
1、培訓費用在 元以下,乙方應為甲方服務滿三年,不滿三年的,按以下標準補償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服務滿二年、不滿三年的,補償 %;
服務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補償 %;
服務不滿一年的,補償100%。
2、培訓費用在 元以上的,乙方應為甲方服務滿五年,不滿五年的,按以下標準補償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服務滿四年、不滿五年的,補償20%;
服務滿三年、不滿四年的,補償40%;
服務滿二年、不滿三年的,補償60%;
服務滿一年、不滿二年的,補償80%;
服務不滿一年的,補償100%。
八、合同期間,由于甲方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不補償培訓費用。乙方因違紀被公司辭退的須全額補交培訓費用。
九、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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