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疲憊的“十面提醒”
案例導讀】
這是一篇評論,因為涉及到兩個具體行業的騙術,放上來讓大家了解一下【案例正文】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近日發出2005年第1號消費提示稱,“超低價”機票有陷阱,購票者不僅有可能要多花冤枉錢,甚至還有可能買了機票卻無法登機。因為這種所謂的“超低價”機票,實際上是航空公司外流的“內部票”。這些機票的票面上沒有日期和班次,使用這種機票的前提是航班未滿座。(新華社報道)無獨有偶,另據《齊魯晚報》11日報道,接連數個月的低溫冷凍天氣,使得國內旅游市場降價旋風一個勁兒刮,各大旅行社里的旅游線路價格爭相“跳水"搶市場。對此,濟南市消協有關人士提醒,慎防“低價陷阱”。而所謂“低價陷阱”,就是指有的低價旅游取消了許多重要的景點,降低旅游質量。
由消協、專家等“提醒”消費者注意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筆者在搜索引擎里鍵入“提醒消費者”五個字,竟搜出了24萬多項結果,內容涵蓋了人們衣食住行的全部,說是“十面提醒”一點也不過分,簡直就是步步有“陷阱”,處處有“提醒”,令人瞠目結舌不知所措。
當然,不能否認專家及消協等部門“提醒”的'善意,可是,生活中既然充滿了這么多的“陷阱”和“提醒”,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消費者究竟需要拿出多少精力接受“提醒”,以至于要像林黛玉初進賈府那樣“步步留心,時時在意”呢?日久天長,人們在種種設防的緊張心態下小心翼翼地消費,是不是活得太累了?
專家的“提醒”倒也罷了,好多職能部門,譬如消協的“提醒”,卻是一種“提醒”對象的錯位。就拿上述兩個行業的“低價陷阱”來說吧,消協(或者消保)完全可以直接向那些相關行業發出警告性質的“提醒”:你搞“低價陷阱”是一種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是要受到嚴厲處罰的!這種針對行業的“提醒”,既是一種行業規范性勸導,更是一種防患于未然的預防性警示,效果自然要比問題發生之后再施以處罰好得多,成本也低得多。只要這些行業在這種“提醒”之下收起布置“陷阱”的操作和打算,消費者還用得著再接受什么“提醒"嗎?
消協這種提醒對象的錯位,實質上是這些職能部門無意識的失職行為,這些部門把本屬自己履行的監管職責轉嫁給了消費者,使消費者不得不持有了無奈疲憊的提防心理和行為。從這個角度上說,消協對消費者的“提醒”其實就是一種監管上的偷懶和推卸責任。
期待著這種“十面提醒”能在不久的將來變成“天下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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