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期、試用期、學徒期三者有什么區別嗎?
見習期制度是我國針對應屆畢業生進行業務適應及考核的一種制度,適用于用人單位招收應屆畢業生,包括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及技校畢業生等,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招收上述畢業生后,原則上都要安排見習,期限為一年。對入學前已從事一年以上有關專業實際工作,經所在單位批準,可免去見習期。見習期滿如果合格,則對該職工辦理轉正手續,為其評定專業職稱,聘任相應職務,確定工作崗位。如果見習期滿,達不到見習要求的,可延長見習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資標準,表現特別不好的,可予以辭退。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規定,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仍應按原規定執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制度,見習期內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
關于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適用于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勞動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學徒期是對進入某些工作崗位的新招職工熟悉業務、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種培訓方式,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后,根據勞動部的相關規定,這一培訓方式仍應繼續采用,并按照技術登記標見習期制度是我國針對應屆畢業生進行業務適應及考核的一種制度,適用于用人單位招收應屆畢業生,包括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及技校畢業生等,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招收上述畢業生后,原則上都要安排見習,期限為一年。對入學前已從事一年以上有關專業實際工作,經所在單位批準,可免去見習期。見習期滿如果合格,則對該職工辦理轉正手續,為其評定專業職稱,聘任相應職務,確定工作崗位。如果見習期滿,達不到見習要求的,可延長見習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資標準,表現特別不好的,可予以辭退。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規定,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仍應按原規定執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制度,見習期內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
關于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適用于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勞動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學徒期是對進入某些工作崗位的新招職工熟悉業務、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種培訓方式,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后,根據勞動部的相關規定,這一培訓方式仍應繼續采用,并按照技術登記標準規定的期限執行,試用期和學徒期可以同時約定,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半年,見習期和試用期也可以同時約定。綜上所述,見習期、試用期和學徒期各有其不同的`含義,王小姐在不超過試用期期限的見習期內隨時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在已經超出了試用期的見習期剩余期限內,因自己的原因提出辭職則不適用上述規定,構成違約,是否要交違約金以及數額的多少,需要根據和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具體約定而確定。
準規定的期限執行,試用期和學徒期可以同時約定,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半年,見習期和試用期也可以同時約定。綜上所述,見習期、試用期和學徒期各有其不同的含義,王小姐在不超過試用期期限的見習期內隨時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在已經超出了試用期的見習期剩余期限內,因自己的原因提出辭職則不適用上述規定,構成違約,是否要交違約金以及數額的多少,需要根據和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具體約定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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