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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當心招聘會陷阱
每年畢業的時候,云南省各大中專畢業生就開始忙著找工作,參加一輪又一輪的招聘會。招聘會中魚龍混雜,可以說是機遇與陷阱并存。據相關調查,有七成大學畢業生在求職中曾落入就業陷阱。
前車之鑒,教訓慘痛,那么,在這些應聘過程中,如何避免上當受騙?近日云信記者走訪了一些受騙生的經歷,及一些業內專家的建議,整理出幾點經驗,提供給大家參考。以下幾種常見的招聘陷阱,待入職場的您,千萬小心了!
陷阱
騙取個人資料
在云南某大學畢業的小李,在一次人才招聘會上找工作時,一個中年婦女來到她面前,說他們公司正在招聘一批畢業生推廣業務,請小李有空到他們公司去看一下,同時主動要了小李的簡歷及聯系電話,還有身份證復印件。過后的幾天內,小李的電話響個不停,各種亂七八糟的推銷電話接踵而來,小李估計自己的電話被“賣”了,他甚至擔心起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會不會也被人亂用。
業內專家建議:個人簡歷、身份證復印件是自己的私人信息,千萬不能隨便留給那些不明身份的“游說招聘者”,很可能這些人不是來招聘的,而是來搜集盜取個人信息的。
此外,現在好多畢業生都通過網絡找工作,但有些招聘網站缺乏嚴格的審查制度,容易出現違法招聘。而且學生的個人資料也是公開的,甚至于自己的詳細住址和手機號碼也是公開的,這為騙子提供有利的條件。
一般正規的公司會派專人通過各類正規渠道招聘,最好是有所耳聞的可信賴的公司,像小李遇到的這種情況就要引起畢業生的高度注意和警惕,不要毫無防備地就把自己的簡歷等材料交給這些人。當對方要求你提供證明材料時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向只有一知半解的“招聘單位”透露有關任何你的隱私信息。
騙取錢財
一些剛畢業的大學生在尋找工作的時候,可能會碰到這種情況,一些用人單位要讓其交納保證金、押金、培訓費等,甚至要抵押財物、畢業證、身份證等。
云南鑫金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愛國:這些收費和抵押的理由都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完全可以拒絕。
大學生找工作時,一定要了解清楚所求職單位的真實背景和性質。投簡歷前,可以通過自己的朋友、工商部門、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等各種關系核實單位的真實性。其次,應該進入信譽度高的招聘會和專業人才網站應聘。再次,國家明令禁止在招聘過程中以任何的名義收取費用,包括培訓費等。但凡要求繳納費用的都應該警惕。但凡學歷要求過低,而薪酬卻很高的也要注意。
騙取勞動力
有些招聘單位在招聘廣告上把職位寫成是“市場總監”“保險事業部經理”,結果到了崗位,應聘者卻發現其實是去做“業務員”“保險代理員”等。有的單位也會以“到基層先鍛煉鍛煉”為幌子,欺騙求職者,使他們繼續工作下去。其實這些職位都是做業務的,甚至是沒有底薪的業務,而且用人單位往往會以沒有業務,就不能支付工資為由,來騙取勞動力。
云南鑫金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愛國:廣大畢業在求職時,一定要搞清楚職位的具體內容,仔細分析,詢問工作細節。某些用人單位提供的虛而不實的職位,常常冠以好聽的頭銜,但是卻強調無需經驗,這里面肯定大有文章。
貓膩
警惕勞動合同中這些“貓膩”
“好不容易找到份比較合適的工作,可用人單位不與我們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辦呀?”“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注意些什么問題呀?”……
相信這些問題,對于初次踏入就業之門的畢業生們來說,是非常急迫需要了解和知道的,因為,這畢竟與他們自身的利益息息相關。
本報特別邀請勞動維權專家、云南鑫金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愛國來為大家解答疑惑,免除后患。
以其他協議代替勞動合同
對于一些公司不與大學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這種情況,劉律師明確表示,如果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不是勞動合同,而是其他勞動協議,那用人單位可能是想規避繳納社會保險。所以,大學畢業生完全有權利提出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包括在試用期也要簽在勞動合同中(雙方約定1個月至6個月,不是另外簽訂),以此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一但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有為勞動者代扣代繳社會保險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不簽勞動合同,會有什么不利后果呢?”針對學生們提出的疑問,劉律師說,不利后果有五點:一是繳納不了各項社會保險;二是維權無據;三是生病和工傷要自己墊支費用;四是老無所養;五是失業無救濟金保障。
如果對方強制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找相關勞動部門投訴。
勞動合同先簽字后填內容
初入職場,大學生們對于簽訂勞動合同大多沒有概念,很多情況是用人單位怎么說,他們就怎么做,殊不知,這樣也會對將來產生的勞動糾紛留下后患。
劉律師分析說:比如用人單位可能會讓前來上班的大學生們先在勞動合同上填好基礎信息,在最后一頁簽上字。但關于工資待遇等與勞動者權利密切相關的地方,會先讓其空著,等到就業者簽完字后,他們再填。這樣就有可能造成,用人單位后來填的內容與之前和就業者口頭協商的內容不一致。最后卻變成勞動者認可的。
劉律師建議,在填寫合同時,切記要等合同里所有空白的地方填完內容以后再簽字。
而且還要特別注意的是:對于一些“___”(空白橫線),如果沒有協議內容,也要用“/”填寫,否則很可能以后用人單位會在此處添加內容,而勞動者卻不知道,將來容易發生糾紛。
勞動合同填完后不返回就業者手中
“勞動合同是統一的一式三份,用人單位留兩份,勞動者手中必須留一份!眲⒙蓭熖嵝颜f,一些剛畢業的學生,簽完合同后,拿去給用人單位蓋章,結果蓋完章后,一直留在用人單位那里,自己也不知道拿回。
這樣如果發生什么糾紛,自己手中就沒有了證據,就對維權很不利。所以切記要找用人單位拿回自己的那一份,拿回后還要仔細看一下,里面的內容和簽訂之前有沒有什么變動。
留存復印件時要做好批注
一般情況下,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都需要勞動者提供身份證、畢業證等復印件。
劉律師提醒廣告正在求職的畢業生,在提供這些復印件時,一定要在上面標注一下用途,比如:此身份證(或畢業證)僅限于本人在某某公司應聘工作所用。因為很可能有些公司會把你的這些復印件拿去做其他用途,在復印件上做好批注,這是在對個人隱私進行保護時,一種很好的方式。
維權須知
工作過程中這樣收集證據
劉愛國:為了避免發生勞動爭議后舉證難的問題,廣大畢業生在工作過程中,要注意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書、工作牌、工作服、工作證、工資條、領現金工資時簽字的單據等,如果單位有工會,可以申請加入工會會員,這樣一但發生勞動爭議后,就有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發生勞動爭議后這樣維權
說到維權,許多畢業生都覺得有點摸不著頭腦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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