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感悟:還能愛嗎
近來犯暈,不知道是否還應該愛?愛遠方的好朋友,所謂的“老公”。
他曾口口聲聲的戲稱我“老婆”,說實話當時確實不習慣這種稱呼,總感覺有股說不出的味道。后來漸漸可以接受了。
“你是我至今第一個叫老婆的人……,現在,我也不知道為什么會這樣……”,聽著他的話,我似乎明白了,曾愛我的人,已經離開?愛已經遠去……。
“我還能愛他嗎?”似乎感覺他近來有點生疏,陌生,唉!疏遠了。
僅僅是感覺嗎?人的第六感官對我來說,比較相信。
我是個比較感性的人,往往相信感覺……
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明明不愛假裝愛,我做不來。
是愛還是喜歡,近來我時常會莫名其妙的著磨,漸漸有些感觸,呵呵!感觸還頗深。
愛和喜歡是兩個很近的.概念,但喜歡與愛確有著本質的不同。
如果你看見他,你的心跳加快,說明你愛他,如果你只是感覺開心,說明喜歡;如果你與他說話,心里有很多話,但見面后你覺的難以啟齒,說明你愛他,若你與他說話無所顧忌,說明你喜歡他;喜歡一個人,可以停止,愛一個人,即使停止下來,心卻無法休止;喜歡一個人,特別自然,愛一個人,特別坦然;喜歡,只是在一起的時候,才惦記著對方,愛,哪怕天天在一起,每一秒也在思念。喜歡一個人,是一杯糖開水,里面只透著淺淺的甜,愛一個人,是一杯加過糖的咖啡,苦中的甜才有質感;喜歡一個人,你不會想到你們的將來,愛一個人,你們常常在一起暢想著未來;喜歡一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永遠歡樂,愛一個人,你會常常流淚;喜歡一個人,當你想起他,你會微微一笑,愛一個人,當你想起他,你會對著天空發呆;喜歡一個人,你只會看見他的優點,愛一個人,他的缺點你也會喜歡。
喜歡,是一種心情,一種感覺。愛,是一種感情。喜歡是種淺層次的直覺,愛,是一種深層次的感覺。喜歡很簡單,愛很復雜。喜歡你,卻不一定愛你,愛你,就一定很喜歡你。喜歡和愛僅一步之遙,而這一步,就是喜歡和愛的區別所在。
曾口口聲聲呼喚我的那個人,似乎離開了,而我卻還在莫名其妙的想他,想知道他現在在做什么?想看見他?想看見他的每個文字和圖片,甚至想聽聽他帶著地方音的普通話。其實,他的普通話說的很好,但在我聽來總免不了有點地方音……。我知道我是真的愛上了這個人,這個令我忘不掉的人,以至,還在神經凄凄的想他,明知道這是徒勞的。
他是我今生第一個有感覺的人,是今生第一個讓我思念,讓我流淚的人,是第一個讓我牽腸掛肚的人,第一個讓我真愛的人,是讓明白什么是喜歡和愛的人,同時也是我今生第一次曾傷害過的人。但當我明白了的時候,他似乎離開了我,是老天在折磨,懲罰我,讓我失去他。
他漸漸離開了我,我還能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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