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歷的寫法
個人的簡歷寫法不必要千篇一律,都采用一樣的格式。但不管如何布局安排,都要層次分明、簡潔明了,突出重點。通常情況下,求職者多采用的是開始部分、中間部分和結尾部分的寫作方式。
一、開始部分
包括:標題、姓名、年齡、學歷、婚姻狀況、健康情況、聯系地址、求職目標等。
求職目標: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去選擇職業目標,應該考慮的因素有:專業所長、興趣愛好、待遇、個人能力、學歷、年齡、性別、性格、社會習俗(其中興趣與待遇最為重要)。例如:你一心想學好外語,并且打算在一兩年之內出國深造,那么你就可以把旅行社、國際觀光賓館、貿易公司、外事機構、航空公司、進修學院作為優先考慮的單位。對于特別熱門、應聘人特別多的職業,選擇時要謹慎行事。簡歷中職業目標的書寫的字數講究簡練清楚,最好不要超過四十個字。
二、中間部分
主要陳述個人的求職資格和所具備的能力。
專業:包括自己所學的專業和業余所學的專業及特長,具體所學的課程等;自己所受教育的階段;具體的證明材料、證書等;教育背景的陳述,要突出與招聘工作密切相關的論文、證書與培訓課程等。
工作經歷和能力:說明工作經歷,尤其是與求職目標相關的工作經歷;一定要說出最主要,最有說服力的資力、能力和工作經歷;說明的語氣要堅定、積極、有力;具體的工作、能力、關系等證明材料;寫工作經驗時,一般是先寫近期的,然后按照年代的順序依次寫出。最近的工作經驗是很重要的。在每一項工作經歷中先寫工作日期,接著是工作單位和職務。在這個部分需要注意的一點是,陳述了個人的資格和能力經歷之后,不要太提及個人的需求、理想等。
三、結尾部分
多是提供證明自己資力、能力以及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其中也包括自己的一些補充內容。例如學歷證明、學術論文、獲獎證明證書、專業技術職業證書、專家教授推薦信等。這些材料可以列在另外的附頁上。如有必要,可以附加證明人一項.但需要說明的是:在證明人欄目中要說明證明人的姓名、職務、工作單位與聯系方式。當你同時對許多單位寫個人簡歷,而難于提供許多對方熟悉且有說服力的證明人時,你也可以在簡歷結尾處注明,“一經需要,即提供證明人”等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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