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住房公積金政策有重大調整
4月27日,記者獲悉寧夏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調整全區住房公積金提取及貸款業務辦法的通知》(后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大了對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改善住房條件的支持力度!锻ㄖ废掳l后,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在加緊制定實施細則,將于近期全面實施。
提取政策首次關注到租房一族
【變化一】擴大了租房提取范圍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本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租住公共租賃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無房產證明、租賃合同、納稅發票,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當地市場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積,確定租房提取額度。
【變化二】延長了購房提取年限
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從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內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
【變化三】放寬直系親屬間的使用條件
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時,憑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合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所購住房總價。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共同購買人為直系親屬關系且購買人中有一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繳存人的名義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變化四】確定住房裝修提取條件及額度
職工10年以上未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在裝修自住住房時,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目前,我區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在根據當地市場住房裝修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住房裝修提取條件及額度。
貸款額度更高了門檻更低了
【變化一】提高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貸款額度由不超過本人(含配偶)繳存余額的15倍提高到20倍。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144平方米以下)的,公積金貸款比例由不超過購房總價的75%調整為80%,但不得超過當地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最高限額。
【變化二】統一了商業貸款對住房公積金貸款限制額度
繳存職工及其配偶的商業貸款余額在20萬元以內的,在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受理,符合貸款條件的應予以發放。
【變化三】調整了還貸提取方式
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在貸款發放的次月即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還貸。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以由職工自由選擇還款方式。
【變化四】簡化了貸款審批程序
我區各管理中心現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程序,統一由五級審批簡化為三級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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