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住房公積金新政
據悉,9月1號開始,國管公積金的提取流程將進行簡化,今后繳存國管公積金的職工,提取公積金將更方便、更容易。下面就是YJBYS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16住房公積金新政,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16住房公積金新政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陸克華4月15日在國新辦例行吹風會上說,我國將從今年5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繳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該政策暫按兩年執行。
此外,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并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
《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提出,繳存職工在繳存地以外地區購房,可按購房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2015年9月15日,住建部發布《關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明確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的辦理程序: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貸款。
目前,這一政策正在陸續落地,部分地方已經開始實施,具體可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
如何提取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取公積金時候,有些情況需要注銷公積金賬戶。另外,在滿足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后,住房公積金都會打到聯名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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