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公積金繳存基數的相關調整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同意,蘇州市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調整工作及繳存單位基礎信息核對工作將從2016年7月1日起正式開始。
今年的調整又有怎樣的變化呢?
公積金繳存基數應按職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具體口徑按《關于調整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計提住房公積金工資總額基數的通知》(蘇財建字〔2012〕81號)執行。
其中,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15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18100元,同時不得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工資總額怎么算?
這個指的是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不論成本中列支的還是在其他項目中列支的.,均應計入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等。
還沒看明白?
那就——
職工王某,在蘇州新區某外資企業工作已經好多年,按4000元的工資基數、8%繳存比例,月繳住房公積金640元。
那么,這次調整后——
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資5500元繳存公積金,月繳住房公積金880元。按基數法計算貸款額度,30年的貸款期限,公積金基數調整后能多貸18.9萬元。
這個例子夠清楚吧?
再說說本次年度調整的特點:
——突出按實繳存
為提高年度調整質量,中心通過系統控制的方法,對于職工工資基數確實低于上年水平或低于當地人社部門規定的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需經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后,方能調整。但是最低不得低于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注重辦理時效
為督促各繳存單位盡快辦理繳存基數調整業務,今年的調整業務辦理期限控制在2個月內完成。新的工資基數將從7月開始執行,單位調整時間較晚,造成少繳的,應在辦理年度調整時一并補繳。
——維護低收入職工權益
在年度調整期結束后,仍未調整的,其職工繳存基數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由市公積金中心統一調整至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同步開展基礎信息核對
為方便單位辦理業務,提高效率,單位基數信息核對工作的辦理時限與繳存基數調整同步。
——充分利用云服務平臺
云服務平臺是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面向繳存單位的網絡服務平臺。本次年度調整及繳存單位基礎信息核對工作,有關文件發布、資料下載、業務咨詢解答均通過該平臺進行。
這里,小編要提醒已經開通了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的單位,可以通過云服務平臺,登錄“網上單位業務”系統,自行進行繳存基數調整和基礎信息核對,不需再向承辦銀行網點提供相關紙質表格及材料。
【江蘇蘇州公積金繳存基數的相關調整】相關文章:
浙江臺州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09-18
淺談江蘇鎮江公積金繳存基數10-14
2021長春省直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03-11
嘉興公積金繳存基數03-10
遼寧沈陽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新消息09-20
2016大連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08-16
蘭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03-18
昆明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03-11
福建泉州公積金繳存基數10-13
成都公積金繳存基數2016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