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公積金新政
最新惠州公積金新政:連繳公積金6個月可貸款 二套房最低首付降至二成 日前,惠州市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新修訂的《惠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下稱“新《辦法》”),新規將原條款“連續繳存滿1年以上”修改為“按月足額繳存公積金達到規定時限且繼續正常繳存”。
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透露,接下來中心將根據新貸款辦法制定操作細則,預計再等一個月左右,連續繳存周期縮短至6個月即有望申請公積金貸款。另外,新《辦法》在擔保費用取消、二手房首付比例降低,以及簡化貸款流程等方面均實現優化。
亮點1:貸款最低繳存期限一年變半年
記者了解到,對比2013版貸款辦法,新《辦法》在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門檻上有所降低。
據新《辦法》,在貸款門檻相關規定上,將原來規定的“借款人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1年以上”條款優化為“按月足額繳存公積金達到規定時限且繼續正常繳存”。用“規定時限”代替了具體的時間期限。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樣表述有效增加了地方政策的靈活性,不再具體的表述1年或幾個月的期限值,而是可以根據上級部門的針對性調整及時予以落地實施,更好地服務惠州繳存職工。
另外,結合此前住建部等三部委發布的`《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中要求將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繳存期限縮短至6個月(含)以上。在新辦法正式實施后,惠州即將作出有效調整。這也意味著惠州職工只要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亮點2:二套房最低首付降至二成
去年以來,在貸款擔保以及二手房首付降至20%等政策出臺,惠州當前已經實現有效落地和服務。在新修訂的辦法中,對于這些新的業務項都有效納入,并結合惠州實際進行規范。
在貸款抵押環節,新辦法刪除了舊版中的“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抵押物價值的70%”條款,進一步在法規層面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進行確定,支持繳存職工合理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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