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下調工傷保險費率 明確單位費率浮動具體辦法
從省財政廳獲悉,近日財政廳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下發了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此次政策調整重新確定了各類別的基準費率,適當降低了費率的總體水平。同時,明確了對行業差別費率及其檔次的確定標準,以及單位費率的確定與浮動的具體辦法,提出了加強工傷保險基金管理、提高基金統籌層次的要求。
今年以來,我省已陸續下調了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的繳費費率。
拓展
人社部:10月1日起工傷生育保險費率將調整
人社部和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的通知》和《關于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經國務院批準,自2015年10月1日起,調整現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并在生育保險基金結余超過合理結存的地區降低生育保險費率。
《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的通知》明確了單位費率確定與浮動辦法。各統籌地區社保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確定其工傷保險費率,并可依據上述因素變化情況,每1年至3年確定其在所屬行業不同費率檔次間是否浮動。初步測算,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全國一年可減輕企業負擔150億元。調整費率后,工傷職工的工傷待遇水平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關于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明確提出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生育保險基金結余超過合理結存的地區降低生育保險費率。初步測算,通過調整費率,全國一年可為企業減輕負擔120億元。調整后生育保險待遇水平不受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