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湖南長沙工傷保險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呢?相信很多人都很想了解吧,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長沙市工傷保險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二、長沙市工傷保險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2、要求: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三、長沙市工傷保險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
延伸閱讀:
長沙工傷保險繳費時間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辦理地址:
長沙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
地址:長沙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五樓503號
電話:0731-82565139
勞動能力鑒定部門:長沙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
地址:長沙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五樓503號
電話:073182565139
工傷保險待遇核定部門:長沙市工傷保險管理服務局待遇結算科
地址:長沙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六樓602號
電話:073184426844
電子信箱:csgsbx@126.com
長沙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湖南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根據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數而變化調整的。省人社廳和省統計局日前聯合公布的數據顯示,去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48525元,月平均工資4044元,比上年增長10.6%。據此,2015年度用人單位每月社保繳費基數最低為平均月工資的60%,即4044×60%=2426元(按四舍五入原則);最高為平均月工資的300%,即4044×300%=12132。
按照目前的社保繳費政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個人身份參保,其中,按20%的比例全額承擔基本養老保險費。此次,養老保險費的收繳分為兩個檔次,一檔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4044元/月,全年需繳納4044×20%×12=9705.60元;另一檔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2426元/月,全年需繳納2426×20%×12=5822.4元。
2015年初確保企業參保到齡退休人員能夠及時享受養老金待遇,在湖南省2015年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尚未公布之前,全省社保經辦機構暫按2014年全省上年度在崗平均工資為參照標準,對符合退休條件人員辦理了退休業務。
新的繳費基數公布后,將統一進行重新核定、調整。并將對用人單位及職工按新的標準進行社保費用的征收,凡是今年申報的繳費基數低于此次調整后最低繳費基數的參保企業,須及時對差額部分進行一次性補繳。
什么是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鶖,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是以參保人上年的工資總額為基礎,根據當地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來衡量確定的:
參保人上年的工資總額在當地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300%之間的,按參保人上年的工資總額確定繳費基數
參保人上年的工資總額低于當地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
參保人上年的工資總額高于當地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確定。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是制定最低工資標準、計算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以及計發有關工傷保險待遇等方面的參考依據。
【湖南長沙工傷保險賠償標準】相關文章:
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8-29
湖南長沙住房公積金政策07-25
長沙工傷保險繳費標準06-19
工傷保險賠償標準201701-21
工傷保險死亡賠償標準10-09
工傷保險賠償標準內容09-03
工地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9-03
商業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8-30
2017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7-15
青島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