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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2017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廈門2017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是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1、企業職工以上年度個人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對照行業費率,由用人單位全額繳納(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2、按建筑工程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筑企業,依《建筑、礦山及石材加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辦法》(廈府〔2005〕356號)及費率調整的規定繳費
3、市事業單位(指財政補助經費、經費自給及集體所有制的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應以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0.5%的繳費比率由單位繳納。
廈門工傷保險繳費比例:
工傷保險費平均繳費率原則上要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1%左右。
風險較小行業的基準費率要控制在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左右
中等風險行業的基準費率要控制在1.0%左右
風險較大行業的基準費率要控制在2.0%左右。
各單位首次參保,按其行業類別的基準率繳費;第二、第三類行業內的差別費率,視參保單位上年度事故發生和工傷保險金收支情況,對其工傷保險費率每年調整一次。
延伸閱讀:廈門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本月起納入工傷保險
今年10月起,我市行政區域內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均被納入了工傷保險保險參保范圍。市地稅局昨日提醒說,地稅網站辦稅服務廳日前已在相關單位的社保登記信息中,新增了“單位屬性”信息字段,內容分為“市區屬機關事業單位”、“省部屬機關事業單位”、“行業統籌單位”和“企業”;并自動采集了各單位的單位屬性內容。各機關事業單位應于10月31日前通過地稅網站進行核實。“單位屬性”字段信息有誤的,單位應填寫《變更稅務登記表》(地稅網站下載),攜帶單位成立批復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到各地稅辦稅服務大廳柜臺辦理變更。
兩類對象被納入參保范圍
據介紹,此次被納入工傷保險保險參保范圍的對象有兩類:一類是市、區屬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為其編制內工作人員在廈參加工傷保險。另一類是省部屬駐廈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可參照規定,為其編制內工作人員在廈參加工傷保險。
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準費率為0.2%。但依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第二批減輕企業負擔政策的通知》(廈府【2016】163號),工傷保險實行減半征收,即實際費率為0.1%。該減半征收政策執行至2017年12月。
參保信息應于本月底核對
地稅部門提醒說,參保單位應在本月底,對單位屬性、參保人數、工傷保險賬目信息進行仔細核對。
其中,單位性質為市區、屬的機關事業單位的,地稅系統已依據機關養老保險參保信息,統一為在編人員新增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無須逐個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
單位性質為省、部屬機關事業單位的,且確認在廈參保的,各單位務必在10月底為編制內工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的參保登記工作。具體地說,省部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參保身份已變更為省部屬機關事業單位參保身份的,單位可通過地稅網站的“增加參保險種”功能,直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省部屬機關事業在編人員,參保身份為本市職工的,單位可通過地稅網站的“參保人員身份變更”功能,將參保人員身份變更為省部屬機關事業單位的正確身份,系統將自動增加工傷保險。
此外,10月份新參保工傷保險的機關事業人員,地稅系統將于11月初生成10月-11月的工傷保險賬目。各單位也應于11月初做好賬目的核對工作,信息有誤的,應先更正、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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