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工傷保險待遇領取
南寧市工傷保險待遇領取有新情況,據了解,6月1日起,南寧市將實行人臉識別認證。
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為進一步方便辦事群眾,加強對全市工傷保險待遇發放及領取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從6月1日起,南寧市將正式使用“人臉識別”系統開展工傷待遇資格認證工作。
“不用先去社區開證明再跑到社保局辦理認證手續,只需在手機上下載‘南寧智慧社保診療一卡通’APP軟件,在軟件上‘刷個臉’,馬上就可以搞掂工傷待遇資格認證,實在是太方便了!”近日,我市四級傷殘工傷人員鄺女士在市社保局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在手機上體驗了領取工傷定期待遇人員資格認證服務。
為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讓參保群眾“少跑馬路,多走網路”,市社保局不斷探索建立管理機制一體化、服務方式多樣化的“互聯網+社保”經辦模式,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進程。針對領取工傷定期待遇人員或傷情較重及年邁者到現場認證較為不便這一情況,市社保局提出了信息化改革舉措,即采用人臉識別技術進行工傷待遇資格認證,并已通過測試并上線。
南寧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一)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標準為每人每天15元。
(二)異地就醫往返途中所需交通、食宿費標準。工傷職工經所在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所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其所需費用按以下標準支付:
1.異地就醫往返途中乘坐的交通工具限為火車(硬座、硬臥)、輪船(三等艙,不包括旅游船)、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車和飛機),所需交通費憑據報銷;
2.異地就醫往返途中所需住宿費憑據報銷,每人每天最高限額為110元;
3.異地就醫往返途中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40元。
(三)五級至六級工傷職工經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七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保險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殘就業補助金,終止工傷保險關系。一次性工傷保險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8號)第二十四條規定執行。
(四)新《條例》實施前已被認定為工傷的職工,在2011年1月1日以后發生的費用(不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新《條例》和本通知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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