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生育保險問題解答
生育保險政策你問我答
1.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答:勞動者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及其勞動者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連續滿6個月以上(以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日期為準);
(2)符合法定條件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的。
2.怎樣申請生育保險待遇?
答: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產后或術后次月向紹興市社保局申報,并提供以下材料:準生證(第一胎)或再生證(第二胎)復印件;難產剖宮產或難產助產的醫學診斷證明原件;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流產或引產、上環或取環醫療診斷證明原件;結婚證復印件;醫療單據,包括原始發票、產前檢查發票、病歷復印件、費用清單、出院小結。
需要注意事項:對因各種原因需到紹興市外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生育前需到紹興市社保局辦理轉外地生育核準手續,經核準后才能予以結算。
3.生育保險待遇包括哪些?
答:生育保險待遇包括下列項目: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職工實施國家及省規定的`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的醫療費用、國家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對于因避孕失敗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以及因生育引發疾病而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住院治療的,起付線以上報銷80%;門診治療的,報銷當天手術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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