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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重慶市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具體是怎樣的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重慶市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近日,重慶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發文,從2017年1月開始,重慶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統一調整為1050元/月。該項政策將惠及全市約4.5萬名失業人員。主要有三類人群將從中受益,分別是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失業人員、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的農民工和領取一次性就業創業補助人員。
本次調標有3個特點:一是兩檔合并為一檔,原重慶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區域劃分為805元/月和875元/月兩個檔次,此次調標將兩檔合并為一檔,統一為1050元/月;二是標準最高漲三成,與原標準比較,此次調整比原來增長30%或20%,每月增加245元或175元;三是經辦機構主動補發減輕失業人員辦理負擔,對今年1月份已按照原標準發放待遇的,采取經辦機構主動補發的方式確保差額部分足額支付到相關銀行賬戶中,減少失業人員申請補發手續負擔。目前,各項待遇調整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2月份或將全面兌現。
重慶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條件
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單位及其職工(依照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除外),必須依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參加失業保險。
1、各類企業及其職工
2、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3、民辦費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4、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5、國家機關中事業編制人員、勞動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員
6、駐渝部隊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7、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
延伸閱讀:重慶兩江新區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市人力社保局等4個部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5〕45號)及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5〕156號)等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實施范圍
在兩江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保的企業,且具備以下條件的可申請穩崗補貼: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上年度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重慶市城鎮登記失業率。
上年度裁員率=上年度裁員人數/(上年度裁員人數+上年末參保人數)×100%。
上年度裁員人數以上年度參保減少人數為基數,扣除因勞動合同期滿、調出、自愿辭(離)職、退休、死亡等正常減員情形。申報企業對本企業裁員率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二、實施時間
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按國家規定執行到2020年底。
三、補貼標準
同一企業每年只能申請一次穩崗補貼,次年申報上年度補貼,過期不予受理。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補貼額度為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其中,企業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含補繳的歷史欠費。
四、申報材料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須提交以下資料:
(一)首次辦理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看原件收復印件);
(二)《重慶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請表》(附件1);
(三)申報企業在職工減少情況中,其減少原因不能界定裁員或非裁員的,則還需提供《重慶市穩崗補貼申報企業減員情況自查表》(附件2)、企業上年度與離職人員簽訂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復印件)、減少表(看原件收復印件)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五、 申報程序
(一)申請
企業持指定的資料向新區人才和就業管理中心失業保險窗口提交申請。
(二)受理及審核
1.新區人才和就業管理中心受理用人單位申報穩崗補貼資料,按照享受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簽署審核意見,報新區社會保障局復審。
2.新區社會保障局對區人才和就業管理中心初審合格的企業進行復審,并將復審結果在兩江新區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于公示期滿后5日內送新區財政局復核。
(三)復核與撥付
新區財政局在收到相關資料后進行復核。經復核無異議的,新區財政局將補貼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財政專戶撥付至新區人才和就業管理中心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新區人才和就業管理中心自收到資金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撥付到企業開戶銀行。
六、實施步驟
(一)宣傳培訓
做好政策宣傳培訓,一是結合失業動態監測工作,組織召開重點企業培訓會;二是在兩江新區社會保障網及企業社保QQ群上進行宣傳;三是利用窗口平臺廣泛宣傳。
(二)工作實施
符合條件的企業原則上在次年的5月31日前提交申報資料,6月30日前完成審核發放。
(三)整理歸檔
新區社會保障局將當年享受穩定崗位補貼情況報送市人力社保局,并由新區人才和就業管理中心將相關補貼審核資料收集整理、歸檔保管。
七、工作措施
(一)精心組織,明確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履職,切實做好補貼審核、公示工作,并建立完善補貼發放臺賬,要切實把補貼資金用在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及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上,切實發揮政策穩定崗位、預防失業的作用。
(二)規范操作,嚴格管理。新區社會保障局要按照“突出重點、總量控制、嚴格把握、動態監管”的原則,將穩崗補貼支出納入失業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合理制定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計劃。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受理、審核、公示等環節的工作職責,嚴格按照補貼申報、撥付程序,加強監管,規范操作,確;鹩行褂煤椭Ц犊沙掷m。
(三)跟蹤監測,開展評估。新區社會保障局要及時跟蹤了解企業崗位變化動態,監測企業職工隊伍穩定情況,適時會同新區財政局開展政策效果評估。按時填報《重慶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發放情況表》(附件3),并于每季度第1個月5日前將新區上季度穩崗補貼發放情況報送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同時抄送市人力社保局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處。企業應負責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偽造材料,騙取、套取補貼,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八、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北部新區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實施方案》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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