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河北失業保險
2017年河北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相關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為職工本人足額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
2、依法宣告破產的企業職工;
3、瀕臨破產企業在法定整頓期間被精減的職工;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被撤銷、解散企業的職工;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停產整頓企業被精減的職工;
6、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
7、企業辭退、除名或者開除的職工;
8、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享受失業保險的.其他職工。
2017年河北失業保險領取流程
1、職工失業之日3日內,用人單位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在15日內報于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審核登記及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審核。
2、職工失業60日內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申領。
3、本人持《戶口簿》、《身份證》、《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就業失業登記證》及銀行卡到戶籍所在區失業保險科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
4、職工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第二個月開始,即可領取失業保險金。
2017年河北失業保險領取標準
1、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不滿兩年的,領取三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繳納失業保險兩年以上不滿三年的,領取六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3、繳納失業保險三年以上不滿四年的,領取九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4、繳納失業保險四年以上不滿五年的,領取十二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5、繳納失業保險五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領一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
備注:從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第十三個月起,一律按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放。
2017年河北失業保險領取條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4、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2017年河北失業保險發放標準
1、繳納失業保險不滿五年的,按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放;
2、繳納失業保險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按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放;
3、繳納失業保險十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五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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