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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養老金上漲 6.5%不是“一刀切”
近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6.5%的調整水平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水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是分別以各自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6.5%的比例調整。并不是“一刀切”!
多工作、多繳費將多得養老金
李忠介紹,從今年1月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確定這個調整水平,是綜合考慮現在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現在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等多種因素綜合確定的。
記者注意到,根據人社部、財政部的相關通知,今年養老金的調整采取的是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李忠表示,這邁出了統籌各類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第一步。
“定額調整主要是體現公平,掛鉤調整主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以與繳費年限或者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前的工作年限掛鉤,同時也要與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適當傾斜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李忠介紹,這個調整辦法應該說兼顧了公平與效率,能夠適當地調節退休人員收入差距,體現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則。
目前,人社部正在按照國務院的部署,結合本地的實際,要求各個地方制定具體方案,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特點,合理確定調整辦法和具體標準,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
公務員和職工退休待遇平衡
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稱,目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待遇已經高于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待遇,本次調整是首次同步調整兩類人的養老金,如果都以各自比例的6.5%來調整,公務員和職工的養老待遇會不會越來越大呢?
李忠表示,6.5%的調整水平,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水平,而不是說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6.5%的比例調整,更不是簡單的對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加養老金。
“由于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有差異,現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剛剛起步,所以這次基本養老保險調整就需要充分地考慮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平衡,充分考慮地區之間的平衡,還需要充分考慮機關事業單位改革前和改革后待遇調整辦法的銜接等因素。”李忠說。
李忠介紹,考慮到上述因素,各地企業的調整辦法和機關事業單位的調整辦法可能會略有差異。對于個人來說,由于繳費年限或者工作年限的不同,養老金水平也不同等因素,實際調整的水平也會存在一定差距。
此外,李忠介紹,今年調整養老金工作實施到位后,人社部還將及時總結各地的經驗,加快研究建立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的合理調整機制。“我們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兼顧各方的承受能力,合理調整養老金水平,并且進一步完善養老金調整的辦法,逐步平衡各類退休人員的待遇。”李忠表示。
20省份可將養老費率降低
近日,人社部、財政部公布《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要求從2016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于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李忠介紹,目前各省份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都是8%,在單位繳費比例上,上海是21%,山東和福建是18%,廣東和浙江是14%,其他省份都是20%。
李忠表示,按照要求,全國大部分省市是符合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條件的。
“具體來說,有21個省份,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余20個省份包括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江蘇、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云南、貴州、西藏、新疆、甘肅和寧夏,符合降低費率的條件,可以由20%降低到19%。”
全國各省份養老保險降費率工作目前進展如何?李忠介紹,4月1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這項決定之后,兩部門印發了通知并召開了會議做了專門部署,要求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省的降低費率的具體方案,抓好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中已明確要求,我們也反復強調,各地要采取措施,增強基金收支平衡能力,確保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李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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