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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樹醫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進行調整
23日,記者從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獲悉,長春市醫療保險從2001年起步,經過了14年的發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已達245.8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161.4萬,其中包含靈活就業參保人數15.8萬人,參保單位已有2萬余戶。為保證參保企業及個人順利享受醫保待遇,長春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及時向社會發布繳費基數調整消息,為參保企業和個人提供方便。
按照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4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吉人社辦字〔2015〕60號)規定,2014年長春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為56014元,月平均工資為4667.83元,F對長春市(含雙陽區、九臺區、榆樹市、德惠市、農安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及破產企業一次性繳費標準進行了調整。
調整單位參保職工繳費基數
長春市(含雙陽區、九臺區、榆樹市、德惠市、農安縣)2015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14003.49元,下限調整為2800.70元。此項調整自2015年8月1日起執行。
各參保單位請于每月22日后,登錄長春醫保網站查詢征繳通知單,按征繳通知單金額,按時足額繳費。參保單位應按照長春醫保網站公布的3種繳費方式進行繳費,認真填寫繳費備注信息。繳費金額和備注信息填寫準確無誤的單位,3至5個工作日到賬后,參保人員可享受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
調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
按照長府辦發﹝2003﹞92號文件規定,2015年度靈活就業人員年繳費金額為2844.64元(含100元大額醫療費)。此項調整自2015年7月1日起執行。
參保人員需在參保日期之前,按要求足額繳費。參保人員的繳費日期,在2015年7月1日之前的(不含7月1日)按照原標準繳費;參保人員的繳費日期,在2015年7月1日之后的(含7月1日)按照新標準繳費。
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屬單建統籌,不設個人賬戶,不含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如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不足的,應一次性補齊。補齊后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每年按時繳納100元大額醫療費。
調整破產企業退休人員
一次性繳費標準
根據社會平均工資的調整,按照《關于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長勞社﹝2003﹞72號)文件精神,一次性繳納醫療保險費標準調整至91783.94元,繳費后享受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的待遇,實行社會化管理。此項調整自2015年7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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