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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珠海醫保報銷最高限額至少超72萬
從珠海市人社局了解到,珠海計劃從2017年7月1日起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限額,至少超72萬。
近日,2017年珠海市十件民生實事“30選10”終選投票正在舉行,其中“提高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受到市民的廣泛關注。從珠海市人社局了解到,珠海計劃從2017年7月1日起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限額,并同步調整補充醫療保險保障項目。醫療保障范圍擴大后,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參保人需要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進一步下降,超過164萬參保市民將受益。
據了解,目前珠海市已建立“基本+補充”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險政策體系,今年7月新出臺的《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辦法》顯示,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加上補充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62萬元,住院報銷比例達90%。
為進一步減輕大病患者的高額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家、省有關醫療保險改革精神,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進一步提升,參照當地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在目前基礎上至少增加10萬元。也就是說,在目前已達62萬元的基礎上,珠海明年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至少提高至72萬元。
此外,明年起,珠海市市衛計局也計劃加大對公共衛生的投入,進一步降低個人醫療負擔,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年55元,公立醫院次均門診費用增幅控制在低于10%。
拓展閱讀:珠海醫保報銷比例及范圍
醫保住院報銷比例:
1.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在職人員支付呢92%,醫保退休人員支付94%。
2.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參保人,支付90%。
其中,單價在2000元以上的一次性材料費,由參保人個人先自費10%,剩余部分納入住院核準醫療費用按70%的比例支付。
醫保住院報銷范圍:
(一)起付標準
除學生和未成年人外,參保人每次住院起付標準為:
1.一級醫院300元。2.二級醫院500元。3.二級醫院1000元。
學生和未成年人的起付標準按上述標準的50%確定。
其中,參保人同一社保年度累計住院4次以上,第5次住院起(含第5次)起付標準按相應標準的50%確定;參保人在同一醫院連續住院的,每3個月支付一次起付標準(特別規定除外)。
(二)最高支付限額
參保人住院每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含個人自付部分)根據其連續參保繳費的時間確定,具體為:
1.連續參保繳費時間在6個月以內(含6個月)的,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萬元。
2.連續參保繳費時間6個月至1年(含1年)的,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8萬元。
3.連續參保繳費時間1年以上的,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
連續參保繳費時間是指從參保繳費當月至其出院當月的實際參保繳費時間,其中參保人中斷繳費不超過3個月視為連續參保,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視為新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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