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浙江景寧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調整
近日,《2016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標準調整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經縣政府常務會議通過,2016年籌資標準為每年每人780元,其中個人繳費220元,政府補助560元;2017年度未成年人個人繳費150元。結合全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調整情況,新近還有以下幾個方面政策的調整:
我縣將持第二代殘疾證的參保人列入全免范圍。該類參保人個人繳費全部由縣財政負擔,列入縣殘聯部門預算;自此,我縣全免保費群體包括:農村五保戶、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城鎮“三無”對象、 城鄉低保家庭,以及城鄉低收入家庭(低收入農戶) 60周歲以上、 18周歲以下參保人。
我市提高了報銷待遇水平。一方面是提高了門診結報待遇,對參保人員在參保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等級醫院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800元及以上部分即時結報50%。另一方面提高了大病保險的待遇,對個人累計負擔超過2萬元的部分,保險比例從50%的提高到55%,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從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
我縣參保人在云和三家定點醫院門診刷卡報銷。為為方便居住在云和縣的我縣參保人門診報銷,新增云和縣人民醫院、云和縣中醫醫院、云和縣老百姓中西醫診所三個定點醫療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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