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國務院關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規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包括: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
《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要求,靈活就業人員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農民工,可以自愿選擇參加務工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相關文章:
關于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04-20
社保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09-22
杭州醫療保險報銷范圍07-13
媒介經理的基本職責范圍04-11
2015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07-31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獎懲辦法介紹03-01
連云港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及范圍04-02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總結范文05-23
太原城鎮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新規定04-12
新媒體運營專員的基本職責范圍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