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人社部《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解讀
近日,人社部發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通知提出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工作,待國務院制定出臺相關規定后統一組織實施。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讀通知的具體內容,供大家參考!
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降低社會保險費,研究精簡歸并“五險一金”。人社部稱將合并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這是中央部委首次明確具體的合并項目。
目前中國社保體系由“五險一金”組成。其中,養老保險總費率28%(單位繳費20%、個人繳費8%)、醫療保險8%(單位繳費6%、個人繳費2%)、失業保險費率2%(單位個人比例各省自定),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單位繳費個人不繳,工傷保險平均費率為0.75%,生育保險的平均費率為不超過0.5%。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全文
人社部發〔2016〕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財務)廳(局):
為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6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于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二、從2016 年5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在2015年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可以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三、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于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25個百分點和生育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工作,待國務院制定出臺相關規定后統一組織實施。
社會保險費率調整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要健全基本養老保險激勵約束機制,確;饝毡M收,實現可持續發展和長期精算平衡,并確保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標準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要加強政策宣傳,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各地具體調整費率方案,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各地貫徹落實本通知的情況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報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2016年4月14日
【人社部《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解讀】相關文章:
寧夏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10-12
失業保險費率降低的好處及意義11-04
桃城區人社局自主創業政策解讀05-26
人社部表示就業任務繁重08-18
人社部解讀: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試點方案02-28
人社部勞動合同10-19
人社部:養老保險基金不存在缺口01-07
招標人降低工程造價的承諾書通用09-22
人社部關于《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