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7年高考加分政策
距離2017年高考還有近半年時間,多地高考加分及照顧政策相繼出爐。天津2017年高考加分政策是怎樣的呢?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天津2017年高考加分政策:
天津2017年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烈士子女,增加10分;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增加10分;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檔;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天津市屬高校時,增加5分投檔。
天津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
地區 | 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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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 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只保留5項,取消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地方性加分僅適用于本省所屬高校,分值不超過20分。 |
北京 | 烈士子女、榮立二等功以上退役軍人加20分,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省級優秀學生、少數民族考生等加5分,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優先錄取。 |
天津 | 取消奧賽、科技類競賽、市級優秀學生、重大體育比賽前6名、二級運動員、市級優秀學生干部、兩次以上市級三好學生(其中一次須是高三獲得)等7項鼓勵類加分項目。 |
吉林 | 取消學科特長生加分資格,取消地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政策,暫時保留散居地區少數民族加分政策。 |
浙江 | 景寧畬族自治縣、民族鄉(鎮)、民族村以外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我省所屬高校(不含浙江大學、公安海警學院,下同)的,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2017年起取消這一政策。 |
福建 | 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和"填報省內高校部分農林類專業考生投檔時加10分"2項地方性加分項目。保留"全國和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設區市及以上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2項,分值為5分。 |
廣西 | 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扎戶女兒考生,總分加10分。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的隨歸子女考生加分等加分項目。 |
海南 | 保留"農村人口獨生子女"的加分項目,分值為5分,取消"二女結扎戶考生"的加分資格。 |
新疆 | 南疆四地州漢語言考生中,對目前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給予增加10分;對民考漢、雙語班、漢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為維吾爾、哈薩克、蒙古、柯爾克孜、塔吉克、錫伯、烏孜別克、塔塔爾、達斡爾、藏、俄羅斯十一個民族的考生,調整至增加50分。 |
湖北 | 在我省參加錄取的外省籍隨遷子女,享受教育部統一規定且我省實施的全國性優錄加分政策,不享受我省地方性優錄加分政策。 |
重慶 | 2015年1月1日前,獲得“市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全 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等活動一、二等獎者”、“體育尖子”獎勵的高中畢業生,可加5分投檔(報考藝術、體育類不加分)(2015年1月1日后獲得的,不享受加分) |
上海 | 烈士子女加20分,2015年1月1日前獲得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三等獎以上、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個人全能獎加5分。 |
山東 |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10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山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績總分低于省屬高校調檔分數線5分之內的,可以向省屬高校投檔。 |
河北 | 取消僑眷高知子女加分項目和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保留農村獨生子女加分項目,加分分值不變,加分范圍只適用于省內高校招生。 |
安徽 |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體育特長生加分、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加分、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 |
江蘇 | 烈士子女、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10分。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普通高?杉3分。 |
湖南 | 少數民族自治州、縣(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優惠政策待遇的縣、區)和少數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
山西 |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綜合素質評價優秀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2015年1月1日之前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考生應屆畢業生,投檔時可加4分。 |
河南 | 對各批(不含藝術、體育等提前批)第一志愿填報農、林院校的考生,以及報考軍隊院校飛行與指揮專業的檢測與政審合格考生,如生源不足,可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內投檔。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優先錄取。 |
江西 | 取消了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等3項全國性加分項目,保留和完善"烈士子女考生"等5項全國性加分。 |
遼寧 | 獲得省級、市級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子女報考遼寧高校加5分。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
黑龍江 | |
內蒙古 | |
云南 | |
貴州 | |
四川 | 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峨邊縣、馬邊縣、米易縣、鹽邊縣、石棉縣、北川縣、平武縣、漢源縣、寶興縣、興文縣、宣漢縣、敘永縣、古藺縣、筠連縣、珙縣、屏 山縣、滎經縣,仁和區、金口河區(以下簡稱三州十七縣兩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科第一批錄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執行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本科院 校,以下簡稱本一批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其漢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上述少數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項目,原則上只適用于省內高校在川招生。 |
廣東 | 烈士子女加20分,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其他專科高校加5分,少數民族聚居區的漢族考生、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原扶貧開發重點縣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高等學校可優先錄取。 |
甘肅 | |
西藏 | 進藏干部、職工在藏工作每滿一年(截止時間為7月31日),其子女報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檔。父母雙方在藏工作,以工齡較長一方為準。加分最高不超過30分。錄取與否由招生學校審查決定。 |
寧夏 | |
青海 | 對連續在牧區工作15年以上、現仍在牧區工作的漢族干部職工子女和世居牧區的漢族群眾子女,其戶口在當地、從小學到高中全過程與當地少數民族學生接受同等教育條件者,增加10分投檔。 |
陜西 | 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20分投檔,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10分投檔。 |
天津2015年高考加分政策:
2015年9月,國務院出臺了《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其中明確要求,“減少和規范考試加分。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2016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確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項目,應合理設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邊疆民族特困地區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于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嚴格認定程序,做好公開公示,強化監督管理。”2015年12月,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實施意見》,按照五部委《意見》的要求,本市研究制定了《天津市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對該加分政策做出了解讀。
1、今年1月1日起,本市取消了哪些高考加分項目。
本市按照五部委《意見》要求,以2016年1月1日為時間節點,取消全部7項鼓勵類加分項目,分別是奧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市級優秀學生、兩次以上市級三好學生(其中一次須是高三年級獲得)、市級優秀學生干部及兩項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包括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二級運動員統測合格者)。2015年1月1日后獲得上述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2、今年1月1日前已獲得鼓勵類加分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應屆考生,高考時是否具備加分資格。
本市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對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奧賽、科技類競賽、市級優秀學生、市級優秀學生干部、重大體育比賽前六名、二級運動員等6項鼓勵類加分項目的應屆考生,在過渡期內仍具備加分資格,加分分值均為5分。其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須經市體育局進行復核復測確認資質,并參加由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組織的全市統測(測試項目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網球、跆拳道),測試合格后方給予加分。
對于“兩次以上市級三好學生”獲得者,根據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其中有一次必須是在高三年級獲得。鑒于現高三年級市級三好學生的評選評定時間已超過國家規定的2015年1月1日,因此該項目無法實施過渡。
3、本市《實施方案》中保留和完善了哪些加分項目。
本市保留了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強的4項扶持類加分項目。其中,保留的“烈士子女”“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及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加分項目,加分分值均為10分;保留的“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分項目,加分分值為20分。
完善了“少數民族考生”1項地方性扶持類加分政策,2015年1月1日起,只適用于市屬院校在本市招生時使用,加分分值為5分。本市“少數民族考生”照顧政策屬于地方性政策。鑒于其特殊性以及歷史延續性,結合本市實際,對該項目予以完善,現有加分分值不變,但僅適用于市屬高校在津招生。
4、本市如何嚴肅處理資格造假行為。
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本市將依法依規落實“三取消”,即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的資格,可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實行高考加分資格審核工作責任追究制,對違規違紀責任人、相關責任人以及涉嫌組織參與造假的中介機構和個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本市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主要堅持4個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素質教育實施,科學合理地體現考生的相關特殊、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引導每一個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糾正少數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傾向。
二是突出問題導向。著力解決當前群眾反映最強烈、矛盾最集中的問題,全面落實中央提出的“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項目的目標任務。
三是促進公平公正。嚴格制定加分項目設立程序,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加強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加分資格造假。
四是體現積極穩妥,因地制宜,分類實施。對五部委《意見》要求取消的項目,予以堅決取消;對五部委《意見》要求取消但可采取過渡政策的項目,依據本市實際實施過渡;依據五部委《意見》保留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調整地方性加分項目的適用范圍。
6、本市主要基于三點考慮實行過渡政策。
一是執行國家政策規定。五部委《意見》中明確指出,“對于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資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確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市原有規定執行,加分分值不超過5分。”本市在充分聽取考慮各方面意見、確保積極穩妥的基礎上,結合天津實際,決定實行過渡政策。
二是尊重學生利益。對于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要尊重其在原有環境中的付出和心理期望,能過渡的項目盡量實行過渡。
三是尊重招生考試基本規律。招考政策的實施要充分考慮讓高中各年級在校學生和家長有所準備,利于改革的平穩有序推進。
7、本市取消全部鼓勵類加分項目后,如何繼續引導和鼓勵中學生的興趣特長發展。
一是根據國務院《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2017年左右,將建立完善的“兩依據、一參考”(兩依據指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一參考指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綜合評價體系,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將如實記入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二是鼓勵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學生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高校藝術團,或報考相關體育、藝術專業。
三是考生的奧賽、科技類競賽獲獎等相關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四是對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考生,按照有關程序,高?善聘皲浫』騿为毧荚囦浫。
五是基礎教育等相關部門將創造條件,引導和鼓勵學生積極參加體育、藝術、科技創新及社會實踐等活動。
8、本市如何進一步加強管理和完善監督。
本市將從三方面進一步強化和完善措施:
一是加強加分考生資格審核,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實行“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確保職責明確,操作規范,嚴格監督。
二是加強加分考生資格信息公示,完善市、區縣及中學三級公示機制,進一步規范和細化公示的內容、辦法、程序、時間安排等相關要求。公示信息須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所在中學、加分項目、相關佐證材料以及審核單位、審核人員名單等,確保公示單位公示內容翔實,公示信息準確,公示時間及時。
三是依法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暢通受理渠道,積極回應考生和社會關切,實行倒查追責,嚴肅處理資格造假考生及有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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