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規定已經出來了,以下便是2017年的高溫補貼,一起閱讀欣賞吧!
2017最新勞動法高溫補貼規定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筑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溫補貼并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高溫補貼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準不一。全國其他省市的高溫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準。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溫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貼金額最高的為山西和江西,為240元每月,浙江省為225元;最低的`為山東省,為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為貴州,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2倍。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高的多數為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溫津貼較低。
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各地不一 海南發放時間最長
據統計發現,在明確發放時間的22個省份中,發放高溫津貼時間最長的`是海南省,為4月至10月,有7個月。
由于我國南北方氣溫差異較大,各地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長短不一,正和我國各地氣溫差異有關。其中,多數省份發放時長為4個月,多為北方地區,達到11個省份。如北京每年發放的時間是6、7、8月,這3個月也正是北京比較熱的時期。
其中,海南發放時間最長,時長為4-10月,達到7個月時間,緊隨其后的為重慶市,時長為5-10月,為6個月;發放時長最少為3個月,有四個省份。
另外,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發放高溫津貼則沒有天數的限制,規定以當地氣象臺公布的氣溫為準,當地氣溫露天在35 、室內不能降低至33 以下時,就可發高溫津貼。
全國27地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及時間
地區 |
發放金額(元/月) |
時間 |
北京 |
180(室外) |
6-8月 |
120(室內) |
||
浙江 |
225(高溫作業) |
6-9月 |
180(非高溫作業) |
||
145(一般工作) |
||
山西 |
240 |
6-8月 |
上海 |
200 |
6-9月 |
江蘇 |
200 |
6-9月 |
遼寧 |
200 |
7-9月 |
福建 |
200 |
5-9月 |
內蒙古 |
180 |
|
廣東 |
150 |
6-10月 |
湖南 |
不低于150 |
7-9月 |
廣西 |
100-200 |
6-10月 |
江西 |
240(室外) |
6-9月 |
160(室內) |
||
山東 |
200(室外) |
6-9月 |
140(非高溫) |
||
甘肅 |
12元/天(高溫作業) |
6-9月 |
8元/天(其他工作) |
||
天津 |
全市職工日均工資12% |
6-9月 |
湖北 |
12元/天 |
6-9月 |
河南 |
10元/天 |
|
陜西 |
10元/天 |
6-9月 |
海南 |
10元/天 |
4-10月 |
云南 |
10元/天 |
|
吉林 |
10元以上/天 |
|
四川 |
8-12元/天 |
|
新疆 |
10-20元/天 |
|
寧夏 |
12元/天(高溫作業) |
6-9月 |
8元/天(其他工作) |
||
重慶 |
不低于5、10、15元/天 |
5-10月 |
貴州 |
8元/天或168元/月 |
6-9月 |
安徽 |
不低于10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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