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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東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
防暑降溫費對于室外工作者而言意義是十分重大的,那么大家是否清楚2017山東防暑降溫費發放的標準呢?
2017山東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
從事室外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從120元提高到200元;
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從80元提高到140元。
大熱天工作享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是高溫勞動者的重要權益。新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針對曾出現過的克扣或變相減少勞動者高溫保護和津貼的現象,此次新辦法明確,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我省去年出臺的《辦法》中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勞動者工資,這一點在《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也有體現。 待遇 中暑診斷為職業病可享保險
高溫作業中暑可否申請保險?新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督促和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這一規定,在我省的.《辦法》中也早有要求,此外還要求,一旦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因工作發生中暑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勞動者停止作業,立即救治;發生重癥中暑的,用人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減少人員傷亡,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當地主管部門。此外,《辦法》強調要發揮工會組織作用,明確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工會組織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并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
處罰 違規的最高罰款兩萬元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衛生部等部門新出臺的辦法,還對違規行為作出了明確的處罰規定,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與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用人單位整改或者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省的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單位處罰更加詳細,對違反“保護辦法”,未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未建立勞動者健康檔案的、未設立中暑緊急救助場所或者配備中暑救助人員的、提供的清涼飲料和含鹽飲料不符合衛生標準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退休返聘屬勞務關系不享防暑降溫費
融耀律師事務所律師沈雁群解答,防暑降溫費是本市建立高溫津貼正常調整機制并對職工發放的福利性待遇。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到9月,共4個月,用人單位可按月或一次性向全部在崗職工發放。今年本市防暑降溫費標準為每月128元,4個月共計512元。
按照《勞動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享受防暑降溫費的勞動者主體資格始于勞動者最低用工年齡,終于法定退休年齡,即勞動者勞動就業年齡為年滿16周歲至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或55周歲。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即不再屬于勞動法所調整的狹義勞動者的范疇,喪失勞動者主體資格,不再與單位形成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調整。
您退休后再次被聘用,受聘期間與用人單位形成的是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其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履行,應依據雙方簽訂的協議而確定,協議規定的內容應履行,無規定的內容可以不履行。您屬于退休返聘人員,與單位簽訂協議中若約定了防暑降溫費等福利性待遇,應按協議履行,若未約定該項事宜,單位不發給您防暑降溫費并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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