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下面我們來看看天津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吧!
天津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天津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職工上年日平均工資的12%確定,實行動態調整。
天津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
高溫作業人員注意事項:
高溫作業人員體內熱量消耗大,出汗多,身體的生理代謝往往發生一些改變,如唾液和胃液分泌減少,胃酸濃度降低等。在高溫下從事工作的人員每人每天出汗約3000~5000cc,最多的可達8000~10000cc(500克等于500cc),超過常人出汗量的5~7倍。由于汗液的大量蒸發,機體內所需的.鉀、鈉、鈣等無機鹽以及水溶性維生素也隨著汗液排出體外。如果不及時補充所排掉的水分和氯化鈉,將會引起水鹽代謝紊亂,出現一系列病理現象。早期有食欲不振、惡心、頭昏、頭暈、疲乏無力、四肢酸困、體力下降,嚴重時引起血液濃縮,甚至發生抽筋或中暑昏倒。
怎樣才能享受高溫津貼?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廣西實際情況,兩種情況可享受高溫津貼。一是高溫,即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濕,因廣西氣候特點,高溫季節常有高濕現象伴隨,且持續時間長,因此,同樣適用于享受高溫津貼。
氣溫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按照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應按規定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高溫季節防中暑注意事項
1、凡患持久性高血壓、貧血、肺氣腫、腎臟病、心血管系統和中樞神經系統疾病者,一般不宜從事高溫和高處作業工作。
2、避免獨自一人在惡劣條件下作業。
3、露天和高溫作業者應多喝茶水、綠豆湯(一二三單元集控室有)和含鹽濃度0.1~0.3%的清涼飲料,但切忌暴飲,每次最好不超過300毫升。
溫馨提示:以上補貼標準如有變化,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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