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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高溫補貼標準2017年
作為蘇州人的你怎可不了解一下高溫補貼標準呢?以下是蘇州高溫補貼標準的內容,一起切看看吧!
蘇州高溫補貼標準:
江蘇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這里要提醒的是,高溫津貼具有法律強制性,是一種對高溫下勞動者的補償,而清涼飲料是企業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企業不能以發放清涼飲料等實際物品來沖抵高溫津貼。
不發津貼最高可罰1萬元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最高面臨1萬元罰款。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克扣工資。
對于企業在發放高溫津貼時出現標準低、打折扣,或者以飲料代替津貼或以津貼代替飲料等情況,北京市相關部門表示,將加大檢查力度。同時,職工如果未按規定領取到高溫津貼,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也可直接撥打人力社保舉報熱線12333投訴。
據悉,各地高溫津貼的標準有所不同,發放的月份也有所區別。上海為每年6月到9月期間發放,具體為每人每月200元。年平均溫度較高的廣東每年6月至10月期間發放,具體每人每月150元。
怎樣才能享受高溫津貼?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廣西實際情況,兩種情況可享受高溫津貼。一是高溫,即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濕,因廣西氣候特點,高溫季節常有高濕現象伴隨,且持續時間長,因此,同樣適用于享受高溫津貼。
氣溫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按照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應按規定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7、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8、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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