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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公布2017年度社保繳費比例標準新聞報道
滬公布2017年度社保繳費比例標準
上海昨日公布2017年度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標準。根據相關規定,醫療保險單位費率及失業保險單位費率均下調0.5%。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市政府決定,在確保參保人員社保待遇水平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制度性下調本市城鎮職工醫保繳費比例、階段性下調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其中,醫療保險單位費率下調0.5%,從10%調整為9.5%,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失業保險單位費率下調0.5%,從1%調整為0.5%,實施期限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社保經辦機構將自5月起統一對社保繳費比例進行調整,調整前單位按照原費率已經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將于7月起實施清算。
此前,市人社局公布2017年度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自4月1日起調整,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調整為19512元和3902元。昨天,各類人群的詳細繳費比例正式公布。
機關、事業、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養老金單位繳費比例為20%,個人繳費比例為8%;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9.5%,個人繳費比例為2%;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5%,個人繳費比例為0.5%;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2%至1.9%。
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養老金業主繳費比例為20%,個人(含業主)繳費比例為8%;醫療保險業主繳費比例為9.5%,個人(含業主)繳費比例為2%;失業保險業主繳費比例為0.5%,個人(含業主)繳費比例為0.5%;生育保險業主繳費比例為1%;工傷保險單位業主比例為0.2%至1.9%。
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從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8%;醫保繳費比例為11.5%;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1%;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1%;工傷保險繳費比例為0.2%至1.9%。
靈活就業人員(含非全日制從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8%;醫保繳費比例為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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