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法律的名言警句(中文版)】
1、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列寧
2、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康德
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孟德斯鳩
4、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種預測,即對公共權力通過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動產生影響的預測。——【美】霍姆斯《普通法》
5、法律的真諦,就是沒有絕對的自由,更沒有絕對的平等。——我國著名法學家郭道暉
6、法律就像旅行一樣,必須為明天做準備。它必須具備成長的原則。——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7、法律所傳達的是一種超越暴力,超越權利的聲音,它所劃定的權利邊界雖然無形,卻深深地刻畫在人們的心靈之中。——著名的法律學者
8、法律之內,應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9、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諺
10、法無授權不得為,法無禁止不得罰。
11、舉證責任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法諺
12、在民主的國家里,法律就是國王;在專制的國家里,國王就是法律。——馬克思
13、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國是距離法治最為遙遠的一種,甚至與歐洲形成了兩極相對的反差。——滋賀秀蘭
14、無論何人,如為他人制定法律,應將同一法律應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15、真想解除一國的內憂應該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機會。——亞里士多德
16、憲法是一個無窮盡的、一個國家的世代人都參與對話的流動的話語。——勞倫·卻伯
17、解釋法律系法律學之開端,并為其基礎,系一項科學性工作,但又為一種藝術。 ——薩維尼
18、法律是人類為了共同利益,由人類智慧遵循人類經驗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強森
19、法治意味著,政府除非實施眾所周知的規則,否則不得對個人實施強制。 ——哈耶克
20、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體系中生活比在無拘無束的孤獨中更為自由。——斯賓諾莎
21、法律顯示了國家幾個世紀以來發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視為僅僅是數學課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22、憲法創制者給我們的是一個羅盤,而不是一張藍圖。——波斯納
23、法律提供保護以對抗專斷,它給人們以一種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們不致在未來處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魯納
24、民眾對權利和審判的漠不關心的態度對法律來說,是一個壞兆頭。 ——龐德
25、在一個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銘是什么?那就是“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邊沁
26、一項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惡行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魯赫
27、自由就是做法律許可范圍內的事情的權利。——西塞羅
28、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舉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舉止才能維護法律。——馬基雅弗利
29、法律解釋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尋獲其時代問題的答案。 ——拉倫茨
30、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話,全部藏書就會變成廢紙。 ——基希曼
31、法律的真理知識,來自于立法者的教養。 ——黑格爾
32、法律職業的社會地位是一個民族文明的標志。——費爾德
33、盡量大可能把關于他們的意志的知識散布在人民中間,這就是立法機關的義務。 ——邊沁
34、沒有信仰的法律將退化成為僵死的教條,而沒有法律的信仰將蛻變成為狂信。 ——伯爾曼
35、法治概念的最高層次是一種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礎,應該是對于人的價值的尊重。——陳弘毅
36、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為人誠實,不損害他人,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37、法律是一種不斷完善的實踐,雖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絕不是一種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38、法發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學,也不在司法判決,而在社會本身。——埃利希
39、自由是一種必須有其自己的權威、紀律以及制約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40、全部歷史就是利益的斗爭,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風的利益的權威性的表現。――拉布里奧拉(意)《關于歷史唯物主義》
41、法律,在它支配著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場合,就是人類的理性。――孟德斯鳩(法)《論法的精神》
42、法律只不過是我們意志的記錄。――盧梭(法)《社會契約論》
43、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莊嚴的表現。――羅伯斯庇爾(法)《革命法制和審判》
44、所謂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種方策,使生命與國家皆得安全。――斯賓諾莎(荷)《神學政治論》
45、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勝利、掌握國家政權的階級的意志的表現。――列寧(蘇)《社會民主黨在1905~1907年俄國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綱領》
46、法是一套權威性的審判指南或者基礎。――龐德(美)《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法律的任務》
47、法律是一種強制性秩序。――凱爾森(美)《法律和國家概論》
48、法者,天下之儀也。所以決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縣命也。――管子(戰國)《管子·禁藏》
49、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管子(戰國)《管子·七臣七主》
50、在一切能夠接受法律支配的人類的狀態中,哪里沒有法律,那里就沒有自由。――洛克(英)《政府論》
51、法律總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見的。――孟德斯鳩(法)《論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