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個細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經常地從純自然的環境中產生出來,而一個強烈而持久的期望,則只能來自于法律。——邊沁
2、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孟德斯鳩
3、支配和統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專制政府中是永遠高舉著君主的鐵拳,但是在一個人民的國家中還要有一種推動的樞紐,這就是美德。——孟德斯鳩
4、法律是一切人類智慧聰明的結晶,包括一切社會思想和道德。——柏拉圖
5、沒有絕對的平等,也沒有絕對的權力。人在天性上類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類。——巴爾扎克
6、人們嘴上掛著的法律,其真實含義是財富。——愛獻生
7、如果說就某特定國度的特定時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么把它放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考察,法治社會的法律又是一種永恒的理性對話過程。它是一種“對話”(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種不同的觀點及利益的交鋒與辯論中不斷獲得產生、變更與發展;它是一種“理性”(retional)對話,乃是指這種對話在本質上是一種平和而非暴力的說理過程。——張千帆
8、法律人不應該倡導過于激烈的變革,因為激烈的變革導致的結果是社會秩序的進一步的喪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諺語叫:槍炮作響法無聲。槍炮作響的時候,法律就沒有辦法生存。所以我們都不希望這個社會發生太過劇烈的變化。——賀衛方
9、只要不違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亞當·斯密
10、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孟德斯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