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G20是布雷頓森林體系框架內一種非正式對話的新機制。下面YJBYS小編為你送上g20手抄報內容。
國際機制
根據G20在1999年誕生時發表的首份《G20公報》,“G20是布雷頓森林體系框架內一種非正式對話的新機制”。從這段話中可看出,G20隸屬于布雷頓森林體系,但與布雷頓森林體系的IMF、WB等正式國際機制不同,它是一種非正式國際機制。
非正式性是G20機制的性質,這就決定了G20在秘書處建設、議題建設、機制架構、與非成員國關系等方面必須采取與“非正式性”相配套的措施。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廓清我們關于如何開展G20建章立制工作的一些困惑。
在秘書處建設方面,現狀是每年的輪值主席國都會設立“臨時秘書處”,并將前一次主席國和后一次主席國的成員都吸收進來,組成所謂“三駕馬車”。存有爭議的是要不要設立“常設秘書處”。
有學者認為,“三駕馬車”的秘書處制度安排仍然不能滿足峰會籌備和峰會成果落實的要求,應該建立常設秘書處來提高G20機制有效性。但如果從“G20非正式機制的本質特征”出發,G20建立常設秘書處的建議值得商榷:一是非正式的特色和優勢就在于它擺脫了傳統國際組織的官僚制束縛,由輪值主席國設立臨時秘書處的做法,可以實現秘書處與主辦國的良好協調;二是作為布雷頓森林體系內的非正式機制,G20可以通過增強與IMF等正式機制的互動,組建“正式機制+非正式機制”的“機制復合體”,來克服沒有常設秘書處的不足。
在議題建設方面,現狀是每年的輪值主席國設置峰會的議題,保持議題的開放和靈活,時刻關注國際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動,討論影響“當下”國際環境的熱點問題。存有爭議的是G20要不要縮小議題范圍,集中討論幾個核心問題,如金融、貿易等。
有學者擔心G20議題廣泛容易導致峰會不能集中突破取得成果。但如果從G20本質上是非正式機制的特征出發,“集中議題”的建議也值得商榷:一是非正式的特征決定了G20的主要目標是在大國之間謀求共識,議題之間相互關聯的特點,決定了保持議題開放更有利于領導人統籌各項議題,通過“議題聯系”來建立解決問題的共識;二是其他專門性的正式國際組織可以參與G20峰會,如本次會議邀請了聯合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世界貿易組織、國際勞工組織等來參加,由它們負責具體議題領域達成協議的執行,讓領導人將更多時間集中于各問題統籌達成共識的“務虛”層面。
在機制架構方面,作為一個非正式會議的體系,現今G20已經形成了“峰會-協調人會議-部長級會議-工作組會議”的機制架構,但過于集中在“峰會層面”,其他層次的會議有待進一步加強。峰會事務協調人作為領導人參加G20機制的“全權代理人”,理應在峰會會前籌備和會后成果落實中發揮更大作用,召開更多的峰會協調人會議無疑具有重要意義。部長級會議主要是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以及勞工部長會議,但隨著G20更多地涉及貿易、環境、能源等議題,應該考慮召開G20貿易部長會議、環境部長會議、能源部長會議等,為峰會取得成功奠定扎實的部長級會議支撐。
在與非成員國關系方面,雖然是一種非正式對話,但由于來自當今世界最先進的發達經濟體和新興經濟體構成的“豪華陣容”,還是使得不少國家質疑“為什么是這二十個經濟體來決定關涉到60億人民的世界經濟大局”,因此保持與非G20成員國的良好互動,對G20機制的合法性與有效性至關重要。但行為體參與集體行動的數量與效率本身就是個悖論,數量越多,效率越低,因而在不降低效率的情況下,增加更多成員國參與G20進程的辦法可能包括:一是增加具有廣泛代表性的國際組織領導人在G20中的作用,如聯合國秘書長、七十七國集團輪值主席等;二是增加各地區集團和聯盟領導人在G20中的影響力,如東盟領導人、非盟領導人等,這樣有可能在成員數量與機制有效性之間實現“帕累托最優”。
歷屆峰會
首次峰會
2008年11月15日,G20首次領導人峰會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舉行。這是G20財長會首次提升為領導人會議級別。
主要 議題 包括
評估 國際社會 在 應對 當前 金融危機方面 取得 的 進展
討論 金融危機產生的原因,共商 促進全球經濟發展的舉措
探討 加強國際金融領域監管規范 推進金融體系改革等問題
背景:金融危機爆發、大規模救市行動后,各國應對金融危機也進入新階段—全球聯合推動金融體系改革
成果:在五個領域達成共識應對危機。通過應對金融危機的3600字《華盛頓聲明》。分析了危機產生的根源、說明各國采取并將采取的行動、闡述改革金融市場的原則,承諾各國將繼續致力于對開放的全球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