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
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的通知出來了。以下是YJBYS小編搜羅的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內容,歡迎參考和借鑒!
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范文一】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省各級招生機構,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現將《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以下簡稱“教育部《通知》”,見附件1)轉發給你們,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一并嚴格執行。
一、實施區域和報考條件
(一)國家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國家劃定的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見附件2)。其報考條件嚴格按照教育部《通知》中明確規定的三項條件執行。
(二)我省地方專項計劃的實施對象必須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我省的農村。
(三)高校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國家劃定的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和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見附件2)。其報考條件嚴格按照教育部《通知》中明確規定的三項條件執行。
專項計劃中的“農村”戶籍地區劃分標準參考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有關標準和我省推進城鎮化進程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辦法由省招辦另行通知。
二、招生學校和招生規模
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的招生學校、招生規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我省地方專項計劃的招生學校為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屬高校,第一年在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原則上不少于本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其他在本科一批錄取的高校原則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有關高校必須足額安排招生計劃。
三、招生辦法和錄取安排
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結束后、本科一批開始之前;我省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一批結束后、本科二批開始之前。三個專項計劃均執行本科一批分數線,具體投檔和錄取等工作按照省招辦的安排進行。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拓寬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縱向流動渠道、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機構、有關高校和普通高中學校要充分認識實施上述專項計劃的'重大意義,增強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各項專項計劃的順利實施。
(二)要健全聯審機制。實施專項計劃的縣(市)要在招委會領導下,建立由教育、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審核、分工負責、各司其職的考生資格審查機制,完善資格審查流程和實施辦法,采取有效措施,嚴把考生資格審查關,確保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戶籍、學籍信息以及實際就讀等情況準確無誤?忌Y格審查及認定具體辦法由省招辦另文通知。
(三)要強化責任。考生所在學校和實施區域縣級招生機構共同負有考生資格的審查責任,省和省轄市招生機構負有復審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相關的統籌協調工作。要根據各自職責,指定專人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和復查工作。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對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
(四)要公開信息。各地各有關高校要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健全省、縣、中學和高校多級公示制度,做好招生信息公開工作。加大招生宣傳咨詢,讓考生和社會充分知曉相關政策內容,踴躍報考,讓更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享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
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范文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委員會、教學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學局,有關部分(單位)教學司(局),部下各高等校園: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對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施行定見》和《政府作業報告》有關布置,2017年持續施行要點高校接收鄉村和貧窮區域學生的國家專項方案、本地專項方案和高校專項方案(以下統稱為專項方案),F將有關作業告訴如下:
一、清晰報考條件
1.國家專項方案定向接收貧窮區域學生。招生校園為中心部分高校和各省(區、市)所屬要點高校,2017年安排招生方案6.3萬名。施行區域為會集連片特別艱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要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報考學生須一起具有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7年共同高考報名條件;(2)自己具有施行區域本地接連3年以上戶籍,其爸爸或媽媽或法定監護人具有本地戶籍;(3)自己具有戶籍地點縣高中接連3年學籍并實踐就讀。
2.本地專項方案定向接收各省(區、市)施行區域的鄉村學生。招生校園為各省(區、市)所屬要點高校,2017年安排招生方案原則上比2016年添加10%以上。詳細施行區域、報考條件由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實踐狀況斷定,施行區域要對本省(區、市)民族自治縣完結全掩蓋。
3.高校專項方案首要接收遙遠、貧窮、民族等區域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果優良的鄉村學生。招生校園為教學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立招生試點高校,2017年安排招生方案不少于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劃的2%。詳細施行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斷定。報考學生須一起具有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7年共同高考報名條件;(2)自己及爸爸或媽媽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施行區域的鄉村,自己具有本地接連3年以上戶籍;(3)自己具有戶籍地點縣高中接連3年學籍并實踐就讀。
根據中心有關布置,國家專項方案施行區域的貧窮縣脫貧后2017年仍可持續享用國家專項方案方針。有關省(區、市)要嚴厲履行國家專項方案斷定的施行區域,不得私行擴展范圍。本地專項方案和高校專項方案施行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文件請求,聯系本地實踐狀況斷定。有關省級招生考試安排須將本省(區、市)斷定的高校專項方案施行區域供給給有關高校。各省(區、市)可根據上述報考條件請求,制定詳細報名施行細則。
二、嚴厲資歷審閱
專項方案考生戶籍、學籍資歷審閱由各省(區、市)擔任安排。各地要嚴厲履行專項方案報考條件,細化資歷審閱方法,嚴厲資歷審閱程序,層層執行作業職責。要樹立省、市、縣三級教學、公安等多部分聯合審閱作業機制,保證考生戶籍、學籍實在精確。要充分利用高考報名體系、公安戶籍體系和中小學生學籍體系,保證考生報名信息、紙質檔案信息和中小學生學籍體系信息內容共同。各省(區、市)要根據本地推動城鎮化和戶籍制度改革狀況,科學合理斷定本地專項方案和高校專項方案施行區域的鄉村范圍,并據此進行鄉村考生資歷審閱和復核。城鄉區域劃分規范可參考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有關規范。有關高校要在考生請求、選取和重生簽到環節仔細展開考生資歷核對,逐人核對考生報名資料、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等信息。對存疑的考生,要及時商請有關省級教學行政部分或招生安排復核,堅決撤銷不符合施行區域、學籍、戶籍等請求的考生資歷。
三、完善招生方法
1.完善國家專項方案招生方法。國家專項方案招生方法和作業流程按照教學部等部分《對于施行面向貧窮區域定向招生專項方案的告訴》(教學〔2012〕2號)請求履行,在本科一批前開端投檔選取,選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校園地點批次科類選取操控分數線。鼓舞有條件的省份探究有利于完結方案的自愿填寫和投檔選取形式。對于2017年兼并本科選取批次的有關省份,國家專項方案在本科批次前開端投檔選取,選取分數不低于本科批次科類選取操控分數線。高校同批次內生源缺乏時,不得私行將未完結的.專項方案調整為一般方案,應經過屢次揭露搜集自愿方法選取。經搜集自愿仍未完結的方案,應適當降分選取。對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別招生請求的高;驅I可安排在提早批次選取。
2.細化本地專項方案招生方法。各省(區、市)要歸納思考有關高校招生實踐、施行區域考生狀況等要素,合理斷定本地專項方案的投檔方法和選取請求。有關高校生源缺乏時,要采納屢次揭露搜集自愿等方法,盡力完結招生使命。
3.優化高校專項方案招生方法。高校專項方案招生方法由有關高校斷定并在招生簡章中清晰,選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地點批次科類選取操控分數線。有關高校要在深化總結近年招生作業的基礎上,充分思考鄉村學生特點及有關區域基礎教學實踐,完善招生方法,加大選取優惠,進步考生選取時機。鼓舞高校根據考生請求狀況編制分省招生方案(須在招生來歷方案中標示闡明),根據考生高考成果和自愿進行選取。有關高校要加強與省級招生考試安排的交流銜接,及時將高校專項方案的招生方法、選取請求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安排。有關省級招生考試安排要會同高校仔細做好考生自愿填寫、選取等作業。4月底前,有關高校發布招生簡章,考生完結報名請求。5月15日前,有關省(區、市)完結考生資歷審閱。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結考生請求資料審閱。
四、進步效勞水平
1.加大招生宣揚力度。本地各級教學行政部分、招生考試安排、有關高校和中學要進一步加大專項方案的宣揚力度,充分利用干流媒體和新媒體,采納走進直播間、舉行專題宣揚、注冊咨詢熱線等多種形式,積極展開宣揚咨詢活動。要及時向考生印發報考指南、填寫須知、招生簡章等宣揚資料,讓廣闊考生充分知曉專項方案的報考條件、選取方法、工作方針等內容。要自動深化貧窮區域和中學,為考生供給面臨面的方針解讀,實在進步宣揚實效。
2.加強考生幫扶和效勞。本地各級教學行政部分和招生考試安排要加強與有關部分的交流和諧,強化部分協作,擴展信息共享,優化報名方法,為考生供給更加簡潔、有用的報考效勞。有關高校要簡化招錄程序,積極探究在本地展開查核或經過網絡面試等方法,為考生順暢參與查核供給便當。要進一步優化招生專業構造,擴展專業掩蓋面,盡力滿意考生專業發展需要。要對專項生入校后的學習和日子給予更多關心,加大對家庭經濟艱難學生特別對建檔立卡家庭學生的經濟贊助,協助學生順暢完結學業。
五、強化監督處分
1.嚴厲執行信息揭露公示制度。本地各級招生考試安排、有關高校和中學要仔細履行招生信息十揭露請求,仔細做好招生信息揭露公示,謹防資歷造假和違規選取。本地各級招生考試安排和中學要及時將經過專項方案資歷審閱的考生名字、性別、學籍校園、實踐就讀狀況、自己及爸爸或媽媽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信息別離在省、市、縣招生考試安排網站和中校園內公示。有關高校要將及時將高校專項方案報名資歷審閱經過考生名單、當選資歷考生名單、選取規范和選取成果等信息別離在有關高校招生網站和教學部陽光高考渠道公示。要完善告發機制,暢通網站、信函等多種告發方法,并根據《信訪條例》(國務院令第431號)和教學信訪作業規則,及時妥善處置各類信訪疑問,做到件件有成果。
2.加大違規查辦力度。對假造、變造、篡改、冒充戶籍學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法騙得專項方案報考資歷的考生,以及在招生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一般高等校園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方法》等規則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職責。對有關校園、單位和公職人員違法違規違紀的,還將對負有領導職責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則嚴肅追責問責。
請各省級教學行政部分將本告訴轉發至本省(區、市)各級教學行政部分、招生考試安排、有關高校和高中教學階段校園。
教學部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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