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溫通知集合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通知,上級單位向下級單位對某一項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見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傳達。你所見過的通知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防暑降溫通知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防暑降溫通知 篇1
1.作業人員作業時要按規定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2.各單位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防暑降溫、中暑急救等職業衛生知識。
3.各單位應當在高溫工作環境設立休息場所。
4.高溫天氣要保證作業現場飲水或清涼飲料供應充足。
5.作業人員出現中暑癥狀時,應當立即采取救助措施。
6.合理飲食、及時補充水分。
7.保持充足的睡眠。
8.空調不宜過冷。居室的溫度應在26~29℃之間不斷變換,才對身體健康有利。睡眠時注意不要躺在空調的出風口和電風扇下,以免患上空調病。
9.降溫不宜過快。
10.衣著不宜過漏。
防暑降溫通知 篇2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自本月20日出梅以來,本市出現持續高溫天氣,今天徐家匯氣象站最高氣溫達40.0℃,上海中心氣象臺下午14時10分發布今年首個高溫紅色預警。根據氣象預報,未來一周本市高溫天氣仍將持續,極端最高氣溫仍可達39-40℃。為進一步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廣大勞動者身體健康,預防和控制高溫作業和高溫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根據市政府要求,現就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持以人為本,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防暑降溫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確保城市安全有序運行。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深入基層、深入生產第一線、深入困難群眾之中,關心堅守崗位職工的生產生活,及時解決群眾遇到的困難。
二、安全生產監管、建設、交通、國資等部門和各級工會組織要加強對企業和室外作業現場防暑降溫措施的監督檢查,督促企事業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等部門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本市的相關規定,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確保勞動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按照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三、供電、供水、供氣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部門、單位要切實落實措施,確保供應,并加強巡視和應急力量準備,一旦發現問題或接到報修電話以及緊急情況報告,要迅速組織處理、搶修,確保人民群眾生活用水、用電、用氣正常供應。
四、民政、殘聯等部門要重點對轄區內養老機構,高齡、獨居、困難老人,社會救濟對象中的“三無”人員和“老、弱、病、殘”等對象進行走訪,了解實際情況,幫助解決具體問題。工商、食品藥品監管、質量技監等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確保食品藥品安全。農業部門要指導農業生產單位加強在田蔬菜生產管理,保障市場供應。教育部門要強化學校暑期各類活動的管理,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高溫期間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行駛管理。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醫療機構門急診醫護力量的配置,搞好中暑等病人的救治。
五、新聞媒體、相關政務新媒體、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防暑降溫知識宣傳。企事業單位要加強高溫期間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增強職工的高溫天氣作業的安全防范意識,遵守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高溫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確保安全生產。
六、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力量,落實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做好應急搶險準備,做到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遇到異常狀況要及時組織力量妥善處理,并按規定迅速上報。
防暑降溫通知 篇3
XXX:
為了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切實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項權益,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緊急通知》(*人社明*[20xx]26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集團下屬各單位、直管項目部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針對今年夏季極端高溫天氣,要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各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各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各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二、各單位要加強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要深入作業場所實地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等情況,對于存在的問題要督促項目部及時整改。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當前的防暑降溫工作,要把這項工作作為落實企業關愛職工推進“雙愛”活動的重要舉措,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相關部門積極開展“送清涼送健康”等活動,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把“雙愛”活動落實在具體行動中。
XXX
20xx年8月8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4
各分公司工會:
目前已進入盛夏季節,日照強度高,高溫天氣持續,為切實做好夏季施工現場防暑降溫工作,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不斷地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各分工會要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我們將適時組織檢查和慰問,故請各分工會做好如下工作:
1、認真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制。各分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抓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溫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以對一線施工人員生命和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落實責任制,制定應急預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實,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2、合理安排作息時間。要密切關注有關高溫天氣的氣象預報,氣象學將日最高氣溫大于或等于35攝氏度定義為“高溫日”,連續5天以上“高溫日”稱作“持續高溫”。嚴格實行“抓兩頭、歇中間”的避高溫措施,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減輕勞動強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則上,氣溫超過37℃,嚴禁11:00至15:00進行室外作業。
3、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在夏季根據施工的工藝過程,特別對時間緊、任務重的項目,盡可能調整勞動組織,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加強現場巡查,加大防暑降溫知識和中暑急救知識宣傳,提高全員安全防范意識。
4、保證現場飲水供應充足,F場應供給足夠的合乎衛生要求的飲用水、飲料、茶及各種湯類等,有效地防暑降溫,避免發生中暑事件。
5、落實防暑降溫物品。要切實關心在高溫天氣下堅持施工的廣大一線施工人員,加強對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要求施工人員隨身攜帶防暑藥物,如:人丹、清涼油、風油精等,落實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溫物品。降剄M按定標準、規定時間及時發放到位公司夏季防暑降溫通知通知,啟示。
6、積極改善建筑工地生產生活環境。要認真落實建筑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積極采取措施,加強通風降溫,確保施工人員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等臨時設施滿足防暑降溫需要,并為施工人員提供清涼飲料和常用防暑藥品。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宿舍和食堂必須安裝電扇,有條件的單位,應在宿舍安裝空調
7、切實做好衛生防疫工作。要切實做好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的衛生防疫工作,加強對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加強對食堂人員的管理和監督,避免食品變質引發中毒事件;加強對夏季易發疾病的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8、做好夏季防火防徹干燥,火災事故易于發生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預防火災措施,對配電房、油料(油漆)倉庫等易燃場所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同時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還要注意防范臺風、雨季洪水災害的影響,確保人員、住房、設備和財產的安全。
XXX公司工會
20xx年6月25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5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關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xx〕23號),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的相關要求,要求做好上海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有關事宜。
一、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對于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二、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三、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四、本通知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關于調整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xx〕43號)同時廢止。
勞動法關于高溫津貼的規定:
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
4、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溫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中列支。其他相關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按照新政策執行。如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也需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的勞動天數折算發放等。享受高溫津貼的范圍從以前露天作業且工作場所溫度達33℃以上的人群擴大至所有勞動者;發放的時間從過去的7—9月,擴大至6—10月。也就是說,每年6—10月,就算勞動者沒有在室外高溫條件下工作且工作場所溫度低于33℃,這期間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溫津貼。而高溫天氣下,工作場所溫度高于33℃的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則可拿150元/月。
5、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十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并入個人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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