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買賣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貨物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貨物買賣合同1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及其必要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營業地處于不同國家境內的買賣雙方當事人之間,買賣貨物、支付貨款的協議。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和劃分方法,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以劃分為若干類型。如本合同范本中就從當事人所在國的角度劃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將其分為進口合同和出口合同,對我國當事人來說,進口合同就是為購進外國商品而簽訂的合同;而出口合同就是為把我國的商品銷往國外而訂立的合同。此外,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還可依其他標準加以劃分,如依交貨地點的不同劃分為內陸交貨合同、啟運地交貨合同、目的地交貨合同,又如依合同當事人運用的國際貿易術語的不同,分為fca合同、fob合同、cif合同等等。
雖然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根據不同標準分為若干種,但無論分類如何,它們總有許多共同性,這也就決定種種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都應具備一些基本條款(也可稱為必要條款),這些條款主要有:
合同各方即介紹簽訂合同的各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如名稱、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2.標的物條款
也就是指特定的合同貨物,是當事人雙方買賣的對象。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稱、牌號、品質、規格、數量、包裝等等。這一部分條款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重要條款,在具體合同中往往要分為許多詳細的內容,對于我國當事人,在簽訂進口合同中尤其要注意詳細說明貨物的這一部分條款,從而避免在收貨這一問題上處于不利地位。
3.價格條款
這是對外簽訂國際貨物合同的又一核心問題,價格條款一般應包括價格的計量單位,單位價格金額,計價的貨幣和標明交貨地點的價格術語。
4.交貨條款
通常規定合同標的物交付的期限(多是定于×年×月×日)以及交付的地點(如目的港、裝運港等)和方式(以陸運、海運、或其他方式)。
5.支付條款
主要說明支付工具、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6.商檢條款
規定檢驗權、檢驗時間、地點、檢驗的機構、證書以及檢驗的方法、標準等,有時還需規定復驗權和復驗的期限、機構等。
7.不可抗力與免責
規定不可抗力及免責的范圍及法律后果。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主要說明履行合同出現爭議時有關索賠的提出,以及爭議應如何解決,一般多以仲裁方式解決,而當時就要明確仲裁地點、機構、適用的法律、仲裁的效力等問題。
9.合同的文字及效力
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因涉及中外雙方當事人,因此多以中、英兩種文字簽訂,而且多規定近兩種文字有同等效力。
(二)有關條款的解釋與說明
1.價格條件
價格條件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主要內容。而在國際貨物買賣實務中,確定價格條件時多用國際貿易術語,這有利于簡化交易程序,節省交易時間和費用,減少合同糾紛。因此,在進行國際貨物買賣時,當事人必須熟練掌握有關國際貿易術語。
根據《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0)有13種貿易術語,按賣方義務由小到大分為四組。e組為發貨,f組為運費未付,c組為運費已付,d組為貨到。而在我國的國際貨物買賣實踐中,最常用的有兩種:fob與cif,下面就簡單介紹一下這兩種術語。
(1)f.o.b合同條件
f.o.b.即free on board.又稱裝運港船上交貨條件或離岸價格條件。根據fob,賣方要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船越過船舷后,履行其交貨義務。而買方則必須從貨物裝船越過自己船舷時起承擔一切費用以及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這一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而且這一術語只能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2)c.i.f.合同條件
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也稱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條件或到岸價格條件。根據這一術語,賣方必須支付成本費和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以及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嘜頭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而且賣方要訂立保險合同并支付保險費。在這里,買方要注意,根據該術語只能要求賣方取得最低的保險險別。另外,cif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且該術語只能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
上述可以看出,國際貿易術語不僅含有價格條件,而且涉及裝運條款及風險轉移等內容,所以在訂立國際貨物負責合同中使用這些術語時一定要弄清其具體含義,以避免因此而遭受損失。
2.支付條款
在支付條款中最主要的也是最復雜的問題就是支付方式的確定。在國際貨物買賣的實踐中比較常見的支付方式有:①匯款(remittace),它包括票匯(d/d)、信匯(m/t)及電匯(t/t)三類。②托收(collec-
tion)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類,而跟單托收又分為付款交單(d/d)和承兌交單(d/a)兩種。一般來說,承兌交單的風險比付款交單的風險要大,因此,當事人一定要注意這一問題。③信用證(l/c)。這一方式在國際貨物買賣中運用較多,而且因其引入銀行信用,所以對賣方來說是最安排迅捷的方式。信用證也有許多類,當事人可以根據需要開立不同種類的信用證,另外,當事人雙方為統一認識,還可以在這一條款中設定依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規則》(第400號出版物)進行解釋。
3.合同適用的法律
關于合同適用的法律的問題,是所有涉外經濟合同都要涉及的問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涉外經濟合同,原則上允許當事人選擇適用法律,而當事人來作選擇時,應適用與合同有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作為一種涉外經濟合同,也不例外地運用該原則。而根據這一原則,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在選擇適用法律時則一定要注意選擇自己較熟悉,并且對自己較有利的法律。另外,由于在國際貨物買賣領域有《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而且我國也已加入了該公約,所以我國當事人在與其他締約國的當事人簽訂貨物買賣合同時,也可以協議適用該公約。
貨物買賣合同2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盡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合同以下述()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貨物買賣合同3
買方:(下稱甲方)地址:電話:授權代表:賣方:(下稱乙方)地址:電話:授權代表: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的標準執行,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1、包裝標準:包裝材料由_______供應,包裝費用由_______負擔。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風險提示:交貨地點
對于交貨地點應當明確約定,因為它涉及雙方的利益實現和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承擔問題。一般情況下,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風險承擔隨之轉移。如:在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為賣方的倉庫,則意味著該貨物一旦出庫,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則轉移到買方處,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對于交貨地點的選擇上,應慎重對待。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
4、保險: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方法: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_______;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于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應盡量采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盡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保密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于向違約方主張。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機構或法院。那么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留存一份。(以下無正文)風險提示: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頻、錄音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為有力的事實證據。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乙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
貨物買賣合同4
合同號:____
地點:____ 日 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買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責。
第八條 程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計__。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金額為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超過船舷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超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至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靡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買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航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后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驗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序,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都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后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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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鑒:
本合同由雙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上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____ 賣方:____
簽名:____ 簽名:____
貨物買賣合同5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二、產品質量與質保1、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2、質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三、檢驗/驗收標準、方法按國家標準與方法。
四、產品價款與結算方式1、產品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2、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與運輸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運輸方式與費用: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七、合同的解除與終止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八、不可抗力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
九、爭議解決因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等產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其他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6
風險轉移是貨物買賣合同中最實際的一個問題,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利益平衡。我國《合同法》對貨物買賣合同的風險轉移作出較為詳盡的規定,彌補了我國原《經濟合同法》和《涉外經濟合同法》的一大缺陷,解決了我國國內合同立法與我國加入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銜接,完善了我國貨物買賣合同法律制度。
一、風險的含義
風險,在不同的范疇有著不同的含義。在法學范疇,我國學者通常認為,風險是一個法律術語,是指貨物可能遭受的各種意外損失,如盜竊、火災、沉船、破碎、滲漏、扣押及不屬于正常損耗的腐爛變質等等。我國《合同法》和一些國際公約所涉及的風險,是指貨物的毀損、滅失的危險,即貨物發生毀壞、滅失的可能。
但是,法律規定,并不是對風險作詮釋,而是用來確定買賣當事人對這些可能發生的貨物毀損、滅失承擔責任。《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66條作了這樣的表述:“貨物在風險轉移到買方承擔后遺失或損壞,買方支付價款的義務并不因此解除。”這實際上是規定貨物發生損壞或滅失時買方是否有支付價金的義務。這個問題在德國法上被稱為價格風險。把風險視為價格風險,并沒有揭示出風險這一法律概念的真正含義。如果買方未能及時領受合同項下的貨物或賣方出賣標的物質量不符合同要求,風險則由違約方承擔,許多國際公約和貿易規則以及國內立法都是這樣規定。在這種存在違約的情況下,風險應當由違約方承擔。我國《合同法》第148條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焙贤男胁淮嬖谶`約時,風險似乎就是價格風險,但在這種存在違約的情況下,風險不僅僅指價格風險。風險轉移與價格風險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此,風險的真正含義應是僅指承擔風險責任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承擔貨物損壞或滅失的責任,而不得要求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承擔責任。我國《合同法》也是在這個意義上規定風險,不是將風險規定為價格風險!逗贤ā返142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從國際民間習慣發展起來的貿易規則和許多國家國內立法如《經互會交貨共同條件》、《法國民法典》等都是從廣義上看待風險這一概念的。
二、風險轉移的時間
風險轉移的主要問題是風險在何時由賣方轉移給買方。這個問題是一個最有實踐價值的問題,也是一個頗有爭議的理論問題。有的學者將風險轉移與合同訂立結合在一起,即訂立主義;有的學者則將風險轉移與貨物所有權轉移結合在一起,即所有權主義;還有的學者將風險轉移與貨物交付結合在一起,即交付主義。每一種理論都影響著立法和司法實踐,如現代瑞士法和羅馬法采用訂立主義,英國法和法國法以所謂“物主承擔風險”的原則采用所有權主義;美國、德國、奧地利以及我國的《合同法》以貨物交付時間來決定風險轉移的時間,采用交付主義。相比較而言,以貨物交付時間來決定風險轉移時間與以貨物所有權轉移來決定風險轉移時間更為合理和明智。因為,所有權的移轉是一個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難以證明的問題。而且,所有權的移轉與貨物的實際占有控制并不一致。在所有權未發生轉移貨物卻已實際交付的情況下,要對貨物已失去實際占有、控制的一方對貨物的毀損和滅失風險來承擔責任,不僅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不利于交易的發展。因此,現代貨物買賣規則以及多數學者們的看法,都是以交貨時間來決定風險移轉時間,不采用貨物所有權轉移這一瞬間來決定風險轉移時間。我國《合同法》也采用交付主義原則,第142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
三、風險轉移的條件
風險轉移以貨物交付為標準,這是風險轉移的基本條件。那么,什么是貨物交付就成為至關重要的問題。貨物交付,通常情況下是賣方將貨物的占有和實際控制權移交給買方。在貨交承運人這種情況下,賣方將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就履行了交付貨物的義務。承運人領受貨物視同買方之代理行為,風險也隨之轉移給買方。因此,貨物風險移轉的基本條件是貨物的交付。值得注意和具有研究價值的是貨物風險轉移基本條件之上的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問題。
(一)貨物的特定化條件。
賣方交付貨物的前提條件之一,是將貨物特定化。所謂貨物特定化就是把處于可交貨狀態的貨物無條件地劃撥于合同項下的行為。雖然貨物特定化是貨物所有權轉移的前提,但在貨物風險轉移的問題上同樣具有重要意義。同一賣方把交付給不同買方的貨物存放于一起發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而這些不同的買方都是逾期未領受貨物,在這種情況下,就涉及不同買方的風險責任承擔的劃分問題。應當認為,貨物特定化也應是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在賣方實際交付貨物的情況下,貨物實際上已是特定化。但在貨物未實際交付給買方或承運人的情況下,貨物未特定化,就不發生風險的轉移。如賣方將貨物存放于倉庫由買方提貨,按通常的認為,貨物的風險自約定的買方提貨時間來決定風險轉移的時間。如果在約定的提貨時間后,賣方倉庫的貨物發生部分毀損或滅失,那么,到底是賣方自己的貨物還是交付給買方的貨物發生毀損或滅失?到底由誰來承擔貨物毀損或滅失的風險?這就涉及到貨物特定化問題。貨物特定化不僅有利于防止賣方將自己毀損、滅失的貨物稱作交付給買方的貨物而進行的欺詐,而且,有利于促使買方注意風險的轉移,適時履行合同。貨物特定化是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這就要求賣方在貨物交付時間到來以前,將貨物的數量、存放地點等書面通知買方,并在準備交付的貨物上打上標志如買方的單位名稱等,將貨物特定化,即將貨物劃撥到合同項下。特定化的貨物的風險在貨物交付時間時就轉移給買方。
一些國際公約或貿易規則對貨物特定化是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也作規定,如《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67條第二款對貨物特定化條件作了這樣規定,“但是,在貨物以貨物上加標記,或以裝運單據,或向買方發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關合同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钡覈逗贤ā穼ω浳锾囟ɑ鳛轱L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并沒有作出規定。我國《合同法》第104條規定:“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本法第141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边@里的置于交付地點,是否可以看作是對貨物特定化是風險轉移前提條件所作的規定?置于交付地點實際上是賣方履行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條款所規定的義務,不應認為是對貨物特定化所作的規定。如果合同約定在賣方倉庫交貨,賣方倉庫的庫存商品有可能是合同訂立之前生產,也可能是合同訂立之后生產,在賣方尚未將貨物特定化之前,庫存商品并沒有劃撥到與買方訂立的合同項下,仍是賣方的待售商品而不是已確定買方的待發運商品。因此,置于交付地點的意義不是將貨物特定化。在司法實踐中,強調貨物特定化就成為很有必要很有意義的問題。因此,貨物特定化應當是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在這里,賣方負有將貨物特定化,書面通知買方已將貨物劃撥到合同項下的義務。
(二)貨物的品質擔保條件。
如果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要求,貨物的風險是否發生轉移。我國《合同法》第148條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目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边@條規定的含義,應是標的物的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情況下,由出賣人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前提條件是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買受人沒有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解除合同,風險是否應無條件地由買受人承擔呢?
品質擔保是賣方的一項重要義務。賣方應當保證交付貨物的品質符合合同要求。因為,貨物的品質直接關系到買方訂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實現。因此,賣方的品質擔保應是無條件的。只要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的要求,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無論買方是否拒絕接受或者解除合同,一概由賣方承擔。對于不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買方接受,實際上是合同雙方變更了合同的品質條款,而不是履行原合同條款。因此,不涉及到原合同標的物的風險轉移問題。因貨物的品質問題而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前提是買方對貨物的驗收確認。沒有驗收確認品質不符合合同要求,拒絕接受貨物或解除合同無疑可能會是一種違約。因此,解除合同是否提出不應是由買方承擔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條件。特別是在貨交承運人等情況下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并對貨物品質檢驗確認以前,發生貨物毀損滅失,這些風險由買方來承擔是極不公平和合理。
我們認為,賣方始終對品質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的風險承擔責任,直到買方同意變更合同的品質條款接受賣方提供的這些品質不符合原合同品質條款的貨物。這樣,有利于促使賣方誠實地提供符合品質要求的貨物,促進交易的公平和安全,防止賣方將不符品質要求的貨物風險轉移到買方,取得符合品質要求的貨物相等對價的商業欺詐行為。而且,從交易公平來說,賣方不能因為提供品質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而取得品質符合合同要求貨物的同等價值的對價。因此,我們認為,貨物符合約定品質要求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
采用風險應于交貨時轉移這一基本原則,就應當認為賣方品質擔保是風險轉移的一個前提條件。如果賣方沒有提供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具有商業適銷品質的貨物,不能認為賣方已履行合同約定的交貨義務。雖然交貨義務與貨物交付是不同的兩個概念。但從有利于交易的公平與安全,避免商業欺詐的原則出發,可以這樣認為,賣方交付貨物所發生的風險轉移是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的風險轉移,這些貨物的風險在賣方交付時轉移給買方。也就是說,賣方提供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風險與不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風險,是兩類不同貨物的風險。賣方履行合同所交付貨物的風險轉移,只能是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所能發生。不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即使在形式上是賣方交付了貨物,但仍不能認為賣方按合同要求交付了貨物。既然賣方未交付約定貨物,約定貨物的風險就不能隨著不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的交付,轉移到這個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即買方。因此,就雙方已訂立的合同來看,貨物的風險轉移,雙方的意思表示是明確的、確定的,那就是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的風險轉移,只有這些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的風險,才能轉移到買方。至于買方同意賣方提供不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前面已述,那是雙方變更了合同的品質條款。這與我們要討論的貨物風險轉移,不是基于這樣一個確定的明確的合同的前提,不是同一回事。
再說我國《合同法》第148條的規定,品質問題對貨物風險轉移的影響,前提條件是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解除合同!逗贤ā访鞔_規定合同當事人能夠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情形只有兩種:即預期違約和根本違約。在貨物買賣合同中對貨物風險轉移有關的只有根本違約。在這種因品質問題而構成的根本違約情況下,在買方檢驗確認貨物品質同意接受貨物之前,貨物的風險實質仍由賣方承擔。因為一旦發生貨物毀損、滅失,任何一個理性的買方都會以根本違約解除合同或拒絕接受貨物。這樣,貨物的品質問題構成貨物風險轉移的障礙。但是,雖然第148條也是把賣方的品質擔保作為貨物風險轉移的一個前提條件,我們仍以為這樣的表述是不妥當的。品質保證始終是賣方的一項義務。第148條規定最好能表述為:“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買受人同意接受標的物之前,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蔽覀冞@里強調的是同意而不是實際占有、控制。強調品質保證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有利于促使賣方誠實、謹慎履行合同,交付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促進交易的安全與公平,而且,從貨物風險轉移這方面來保障合同的誠實信用原則。
(三)關于單證交付的條件問題。
賣方交付貨物,沒有按照約定交付有關單證或資料,貨物的風險是否發生轉移,要看單證或資料的性質而定。對于資料,不構成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的障礙,應當認為不是貨物風險轉移的條件。即使賣方沒有交付資料,不影響貨物風險在賣方交付貨物時轉移。
對于單證來說,單證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所不必需的單證,如空運單、保險單證等;另一類是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所必需的單證,如提單;對于前者來說,與賣方交付貨物所附的`資料一樣,不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因為是否隨貨物交付不影響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對于后者來說,應該認為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如果賣方交付貨物給承運人而未交付提單給買方,仍對貨物保留形式意義上的所有權和占有權,買方就不能實際取得對貨物的占有、控制權。因為,提單是貨物運輸的證明,更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誰擁有提單,誰就擁有提單所載明的貨物所有權,誰就有權取得實際占有、控制貨物的權利。我們把代表所有權憑證的提單交付,作為貨物風險轉移的條件之一,并不意味著我們在貨物風險轉移上采用所有權主義。提單交付之所以成為貨物風險轉移的條件,是因為提單是否交付,關系到買方能否實際占有、控制貨物,關系到賣方是否自愿轉移實際占有的貨物給買方,即賣方是否向買方交付貨物。在不需要憑單證提貨的貨物運輸中,買方向承運人提取貨物不存在任何障礙,賣方自愿轉移實際占有的貨物給買方,賣方已向買方交付貨物,風險當然發生轉移。因此,賣方沒有交付提單,占有權不發生轉移。對貨物風險轉移來說,沒有交付提單,買方始終不能實際占有、控制貨物。買方投有提單,承運人不可能無單放貨給買方自找麻煩。在這種情況下,取得提單是買方取得貨物實際占有控制的前提條件。一般都認為,交貨應定義為自愿轉移實際占有的貨物。賣方沒有交付提單,就不能認為賣方已交貨。因為沒有交付提單,實質上沒有自愿轉移實際占有的貨物。賣方可以持提單提取自己交運的貨物或者將提單轉讓給第三人,如果賣方原意對買方承擔違約責任。因此,無論貨物是否仍在運輸途中或是在承運人處買方逾期未提取貨物,只要賣方未實際交付提單類單證,貨物的風險不發生轉移,仍由賣方承擔。提單類單證的物權憑證性質,決定這類單證應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
我國《合同法》第147條規定:“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從條文的含義來[[看,只規定了按約定未交付單證和資料的情況下貨物風險的轉移情況。對于交付單證和資料沒有約定,貨物的風險轉移又將如何呢?實際上,《合同法》將賣方交付單證和資料的情況分為按約定或沒有約定是沒有實質的意義。對于單證和資料對貨物風險轉移的影響力來說,應當是從單證和資料的性質來說。不影響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無論是否按約定有否交付都不影響貨物的風險轉移。賣方自愿轉移實際占有的貨物,買方能夠實際占有、控制貨物,賣方交付貨物的行為已經完成,貨物的風險隨交貨而轉移。這些不影響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的單證和資料,是否按約定有否交付,只是賣方在交付這些單證和資料上是否構成違約。對于那些構成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障礙的單證如提單,無論是否按約定未交付,都影響貨物的風險轉移。賣方即使是按照約定未交付這些單證,由于這些單證代表貨物的占有權,表明了賣方未自愿移轉實際的貨物,買方不能實際占有、控制貨物。這說明賣方未交付貨物。對于采用交付主義的立法和司法來說,賣方未交付貨物,貨物的風險自然不發生轉移,因此,這些單證是否交付,無論賣方是按約定還是未按約定,都影響到貨物風險的轉移。我國《合同法》的這一條規定很有加以完善的必要。
(四)關于海上路貨的條件問題。
海上路貨是一種特殊的貨物交易,貨物的風險轉移有其特殊性。
所謂海上路貨,是指這樣一種貨物買賣,當賣方先把貨物裝上開往某個目的地的船舶,然后再尋找適當的買主訂立買賣合同,這種交易就是運輸途中進行的貨物買賣,在外貿業務中稱之為海上路貨。一般認為,海上路貨,簡單說就是出賣運輸途中的貨物。對這類貨物交易的風險轉移,我國《合同法》第144條也作了規定:“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一般認為,海上路貨的風險轉移自合同成立時發生。但這種風險轉移仍是有前提條件的。首先,賣方必須將海上路貨的貨物特定化,即在訂立合同時,必須明確是全部貨物或者是哪一部分貨物劃撥到合同項下。實際上從某種意義來說,特定化是將哪些貨物的風險轉移給買方,由買方來承擔風險責任。
其次,賣方對海上路貨的貨物品質擔保義務是有限度的。這考慮到海上路貨特殊的交易流轉。因為賣方買受的可能是正在海運中的貨物,后來又把仍在海運中的貨物轉賣給買方。因此,貨物的風險自貨物交給承運人時就轉移給潛在的買方。上述這樣的賣方,無法對貨物品質進行檢驗確認,而存在的品質問題又不是這樣的賣方所應承擔的。因此,從有利于海上路貨的正常流轉,促進交易和公平,賣方對海上路貨的貨物品質擔保義務是有限度的。這個限度就是一般情況下賣方不承擔品質擔保義務。即使貨物存在品質問題,貨物的風險自貨物交付時就發生轉移,貨物交付的標志是合同的訂立。但如果賣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理應知道貨物存在品質問題而又不將這一事實告知買方,則貨物的風險不發生轉移。《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沒有明確這類貨物買賣的品質問題對貨物風險轉移的影響,但第68條仍規定了賣方所應承擔的責任:“盡管如此,如果賣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理應知道貨物已經遺失或損壞,而他又不將這一事實告知買方,則這種遺失或損壞應由賣方負責!痹谫I賣運輸途中貨物時,賣方的品質擔保的有限度,對買方來說也是公平的。買方是在明知在途貨物的風險存在的情況仍接受賣方的要約或給賣方以要約,表明買方自愿承擔在途貨物包括品質風險在內的風險。這種貨物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可能存在品質問題的貨物。即使標的物的確存在品質問題或遺失,也不違反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但是,如果賣方明知貨物存在品質問題或已經遺失,仍不將這一事實告知買方而與買方訂立合同,這已是商業欺詐行為,違背合同最基本的誠實信用原則,合同無效,貨物的風險責任也由賣方來承擔。
第三,合同成立是這種交易的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但這并不意味著對于海上路貨的風險轉移采用訂立主義。合同未成立前,貨物的風險自然不發生轉移。合同訂立意味著賣方將在承運人實際占有、控制的在途貨物劃到合同項下,完成貨物的交付。這與貨物需要運輸,賣方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就完成貨物交付在本質上并沒有區別。合同訂立,特別是通過合同訂立將承運人實際占有控制的在途貨物劃到合同項下,由買方享有在途貨物的所有權,標志著賣方完成了交付貨物給買方的行為,貨物的風險隨著這一交貨過程發生轉移。這一交貨過程形式上以合同訂立為標志或者說以合同訂立為載體。因此,我們說,海上路貨的風險轉移在合同訂立時發生。我國《合同法》規定買賣在途貨物,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轉移,仍是采用交付主義而不是采用訂立主義。所以說,貨物的特定化仍是海上路貨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
貨物買賣合同7
合同號:______
日期:_______
地點: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地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盡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嘜na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計_______。中國銀行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賣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過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裝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A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后_____天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_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后者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鑒: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用___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貨物買賣合同8
甲方(賣方):
電話:
地址:
乙方(買方):
電話: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原則,在共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的前提下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品名、數量及規格乙方在甲方商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買玉雕工藝商品(小平安牌(吉祥件)______件。
二、付款方式商品總價款: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乙方驗貨后采用現金形式支付甲方________%,剩余________%貨到付款。
三、包裝方式按傳統包裝(外包裝木箱,內包紙絹)由負責包裝。
四、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由甲方負責運輸,運費由乙方承擔,貨到新如出現破碎,或與原貨不符,由甲方負責,新交貨后由乙方負責一切責任。
五、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所銷售商品品質和質量。甲乙雙方在簽定買賣合同前無異議,合同立即生效。
2、甲乙雙方履行各自義務后,雙方無異議簽字后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立即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9
出口合同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
賣方:
地址:中國北京
電話:
傳真:
電傳:
買方:
地址:美國洛杉礬
電話:
傳真:
電傳: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上述(2)、(3)、(4)條合計)
。5)交貨條件:FOB/CFR/CIF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0)辦理。
(6)貨物生產標準:
。7)包裝:
。8)噴頭:
。9)裝運期限;
。10)裝運港口:
(11)目的港口:
。12)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險;附加險 ;
。13)支付條款:
13.1信用證(L/C)支付方式
買方應在裝運期前/合同生效后 日,在銀行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后 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托收(D/P或 D/A)支付
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 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票付款期限為 后 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 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 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14)單證: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a)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商業發票 份;
。╟)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
。╠)裝箱單一式 份;
。╡)品質證明書;
。╢)原產地證明書。
。15)裝運條件3
15.l在FOB條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 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箱數、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受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 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 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
15.2在 FOB,CFR和 CI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出裝船通知。裝部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包裝尺碼、發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注明,F號。
15.3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15.4賣方有權在 %數量內溢裝或短裝。
。16)質量/數量不符和索賠條款
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后,一旦發現貨物之質量、數量或重量與合同規定的不符,買方可以憑借雙方同意的檢驗組織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但是,應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負責的損失除外。有關質量不符的索賠應由買方在貨物到港后30天內提出;有關數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賠應在貨物到港后15天內提出。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3O天內回復買方。
。17)不可抗力
賣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爭或其它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賣方應盡快地將所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生后幾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O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簡行或終止簡行的事宜。
。18)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它合同條款應繼續執行。
。19)特殊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 買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貨物買賣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名稱______),規格或型號______。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______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交貨時間為______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運輸方式____________運費由乙方承擔,不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______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損失風險: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七、貨物所有權: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八、貨款結算和支付:支付方式為:______
九、知識產權: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一、爭議的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裁決。
十二、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11
需方: (簡稱甲方)
供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防水材料的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防水材料清單如下:
第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要求:
2、1質量要求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執行,乙方對產品質量負完全責任,保證安裝、使用后能夠通過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驗收。
2、2 本合同價款包括產品、包裝和運輸等交貨前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相關稅費。
2、3以上材料進場復檢的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檢測項目以河北省檢測、防水材料規定的必檢項目為準。
第四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由乙方按國家規定標準包裝,如無相關標準按雙方約定的有利于保護產品的方式進行包裝,包裝物由乙方負責供應,不回收。雙方約定的包裝物和包裝方式為:乙方負責。 第五條、交貨地點、范圍、方法及期限
5、1交貨地點為甲方工地現場指定地點:
5、2供貨范圍:
5、3交貨方法:
5、4交貨期限:根據甲方要求供貨。 第六條、交貨和結算憑證的特別約定
6、1交貨時雙方應做好書面記錄,明確品名、數量、質量、規格等貨物基本情況及交貨時間、地點,相應送貨單必須由甲方相應的庫管員和采購員共同簽字認可,并由乙方完善相關結算憑證的審批手續,在甲方財務部掛賬后方有效,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交貨義務。
6、2乙方委托 (身份證號碼: )作為結算憑證的經辦人,受托人在結算憑證上的簽字行為,視為乙方確認。
6、3乙方應明確:甲方任何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員、項目經理、庫管員等)任何時候以甲方或甲方相關項目部的名義向乙方出具的欠據、收據、承諾及其他任何法律文書等,必須經甲方主管領導審核確認后,并在5日內到甲方加蓋公章方為有效,否則無效
、佼a品的價格,以雙方約定的為準、詳見第一條款。
、谪浛罱Y算與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財務制度和約定結算支付款項,乙方到甲方各部門辦理完各項審批手續后付款。
、圬浛罱Y算與支付:
第八條、驗收約定
8、1雙方按國家規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雙方接交時只對數量、包裝、外觀等進行驗收,質量、規格、型號等以國家相關部門檢驗為準或者以安裝、使用后相關部門驗收為準。
8、2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如未能通過河北省檢測防水材料規定的必檢項目或國家有關部門的檢驗時,乙方所提供的貨款甲方不予以支付,其后果及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違約責任
9、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2%的違約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損失(含延誤工期、建筑方索賠損失)。
9、2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如因產品質量原因造成甲方及其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9、3乙方保證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產品,甲方含返工、建筑方索賠等損失)。
9、4安裝或者使用后,因乙方產品原因不能通過相關部門驗收的,視為乙方產品質量不合格,由乙方按本條第9、1款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返工及建筑方索賠等損失,所剩貨款不予支付。
第十條、其他約定條款
10、1交貨時,隨貨提供產品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資質等相關證書及證件的復印件加蓋公章(每棟樓4套),否則視為乙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合格。
10、2乙方收款時,應當出具合法有效并符合稅務機關要求的票據,否則甲方可暫停付款。
10、3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直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10、4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地點、電話聯系,各種通知以電話聯系的,自電話接通之時為送達;以信函聯系的,自信函發出后三日為送達。
10、5凡遇規格與合同不符,應當另行以補充條款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完全理解并指導其真實意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時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12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鋁型材供應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產品內容:
。1)產品名稱:堅美牌鋁材
。2)表面處理:素材、粉末噴涂、氟碳噴涂
。4)合金狀態:6063-5 ,高精級;6063-6,高精級。
(5)訂單數量:約400噸
。6)工程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產品價格、結算方式:
。1)素材門窗型材:按訂單當天南海XX定價元噸;粉末噴門窗型材(國內知名品牌常規色):按訂單當天南海XX定價元噸;氟碳三涂型材:按訂單當天南海XX定價元噸;(2)包裝方式:按廠統一紙包裝,重量約60177.5G
。3)交貨地點:甲方生產工廠
。4)計算重量方式:實磅計重。
。5)以上報價含稅含運費,合金狀態為6063-5,6063-6價格在原價基礎上另加500元噸,特殊金屬和特殊表面處理價格面議。
三、交貨時間:
(1)合同簽訂后,收到甲方第一批訂貨單后在現有模具情況下約15天交貨,(法定的不可抗力情況除外),后批的訂單約20天交貨。
。2)如果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貨,乙方還應承擔甲方的相應損失。
。3)如果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是甲方貨款不到位的原因,乙方不負責任。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20%定金,訂單完成后,每車(12噸內)貨到工地后十五天內支付該車貨款,訂金在最后一車貨款中扣除,甲方不按照約定付款,乙方有權停止發貨。
。2)付款方式:電匯或支票。
五、產品質量標準:
產品按國家標準GB5237-20或有關行業標準執行(具體詳見雙方確認的訂單)。
六、相關事宜:
(1)乙方按甲方的訂貨單進行生產(訂單甲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動,否則由乙方負責。由于甲方原因下錯單,或其它原因,責任由甲方負責。如需退貨的,須經乙方同意,退貨價格按回收當天“南海靈通”A00相應鋁錠的七折執行(不含包裝物)。
(2)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訂單和產品型號、長度、厚度生產則由乙方負責(尤其是壁厚,不得超過國家規定誤差要求,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3)在有模具情況下,若乙方超出25天仍未能完成交貨,乙方需按該批貨的貨款的3‰天的罰金付予甲方。
(4)訂單完成后,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提貨,若甲方在20天內不提貨,甲方需按該批貨貨款的3‰天的滯納金付予乙方,甲方在50天內不提貨,視為放棄提貨,按六(1)項退貨價格處理。
。5)甲方如發現材料質量問題,需在收到貨后三天內反饋給乙方,乙方對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包退、包換和賠償有關損失。
。6)對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的任何模具和產品,如果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專利、知識產權及發生經濟糾紛等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行處理,并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賠償由此帶來乙方的各項損失。
七、鋁材運輸、貯存、使用及保養注意事項:
1、鋁材運輸、貯存、使用過程中應在承載車周邊墊放軟物、輕拿輕放,避免碰、撞上鋁材。
2、貯存時應注意存放在XX、干燥的室內,需露天堆放的,必須將外層包裝物全部拆除。如鋁材遭淋雨、雪,應立即拆除所有包裝物并將鋁材單支分隔開。
3、安裝使用時,鋁材連墻處應進行防腐處理,須避免被石灰、水泥、沙漿等強酸、強堿材料污染;不得使用高粒度和遇光照易分解的薄膜或包裝物包裹、捆扎鋁材,以免腐蝕鋁材表面。
4、清洗鋁材時,請使用柔布,用自來水或5%的中性肥皂水擦洗,禁止使用強腐蝕性溶劑二甲苯、丙酮等清洗和使用鋼絲球刷洗。如違反以上注意事項,造成本乙方品出現表面質量問題(包括但不限于變形、凹凸、變色、斑跡、劃痕、水印、脫膜、粉化等)均不屬于乙方承諾的產品質量責任范圍。
八、其它: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其中一方出現違約情況,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至。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13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___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在cif條款下
2、全套按發票金額___投保____的保險費。
3、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4、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
5、按本合同第___條和___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6、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7、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8、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9、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10、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___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11、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___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
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基礎設計圖。
。.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零配件目錄。
。.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__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__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__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___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__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__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___條、第___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__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___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___。罰金率按每星期___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盡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合同以下述()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貨物買賣合同14
招標方:
承包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兩方經友好協商,在公平、自行、公平公正、誠實守信、守法的標準下簽署合同規定,以資一起遵循。
一、法律主體
承包方在本合同簽署時,應當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衛生許可等合理合法意思自治法律主體的證明。
二、合同標的
(一)供應的產品種類、產品名、知名品牌、規格型號、生產廠家企業名及生產地、級別、產品質量標準、包裝要求、數量單位、有效期限及價格等,詳細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確認單》。在合同期限內,調節產品及價位時,以彼此確認的《購銷商品確認單》為標準。
(二)我方理應按《購銷商品確認單》遞交有關商品經濟、代理商、批發價、進口的、重點運營等批準或證明材料以及相關產品質量檢驗證實。有專利權、注冊商標標識的,還應提供我國頒發的相關證實。
三、產品價格
(一)除歸屬于國家定價的商品外,承包方對所供應產品自主標價,承包方交給甲方的價錢,應公平公正。承包方要以書面形式送達方式向甲方價格。
(二)經招標方書面確認之承包方《購銷商品確認單》將作為本協議之配件。雙方約定:報價表中商品的價格做為產品抵達招標方特定取貨地址并交由甲方的具體成交價格,外包裝、運送、裝卸搬運等費用及風險性由乙方擔負。
(三)承包方變動商品單價時,需要提早三天將此類商品的新價格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方,經招標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
(四)招標方訂單信息不另標出成交價,以保障彼此成交價之安全保密性,彼此成交價格要以此條第(二)項上述之報價表為標準。
四、產品質量
(一)承包方供應的產品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A、具備符合我國和地方要求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B、有漢語標明的產品名字、商品原產地、生產廠家名及生產地。
C、有商品說明書(包括對規格型號、級別、含有成分的名稱及數量的表明)。
D、有使用年限說明書(包括:出廠日期、安全性使用年限、無效期限的表明)。
針對以上材料,假如產品外包裝上已經有包裝印刷,或是掛在商品上的商標(標示)上已具備的,能夠不另行給予。
(二)承包方需在標明的該商品的保存期限及質保標準下對商品的品質全面負責,與此同時自費花費擔負給予產品質量所引起的相關責任。
(三)承包方不可向甲方給予假冒偽劣產品,所提供的產品,其剩下保存期時長務必在原有保質期的2/3之上。
(四)承包方供應的產品質量理應合乎中華人民共和國最新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質量標準。
(五)承包方所提供商品的品質理應合乎合同規定或訂單信息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質量標準不具體的,實行國家行業標準、國家標準;無國家行業標準、國家標準的,實行一般規范或是合乎合同目的的指定規范。
(六)因商品的售后維修服務所產生的費用,經承包方確認后,招標方先行墊付的,招標方可以從承包方錢款中直接抵稅或由乙方立即給付。另有約定的,以其承諾。
(七)為保障消費者權利,落實國家藥品等安全方面的'有關規定,招標方會對承包方提供的產品每年開展4次的按時抽樣檢驗,由此產生的檢測費由乙方擔負。招標方也可進行經常性抽樣檢驗,抽樣檢驗產品質量合格的,檢測費由甲方擔負,不合格的則由乙方擔負,業主應出示檢測報告。
商品在銷售過程中由政府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進行的產品質量檢驗,如檢測一部分收取費用的,抽樣檢驗產品質量合格的,檢測費由雙方共擔,不合格的檢測費則由乙方擔負。
由消費投訴而復檢的商品,檢測后不合格的,檢測花費由乙方擔負。
以上檢測應由乙方擔負的費用,招標方需提供政府部門專業檢驗機構合理合法收費憑證,并且以憑據額度向乙方清算。
五、供貨及工程驗收
(一)供貨推行配送制,即:承包方應按訂單信息所規定的時間(以給出之日起四天內)將商品運到招標方所指定的交貨地點交由招標方。
(二)承包方供貨時,貨到當場時產品從裝卸貨物到進到招標方倉庫中所發生的運送工作中一律由乙方承擔,貨到當場時招標方取貨工作人員僅點收箱總數或產品數量,之后招標方拆箱時如發現商品庫存、品質等不合乎本合同的約定,則由乙方承擔。
(三)承包方應按訂單信息一次性交了產品,不能多交或少繳、分批交貨。碰到突發情況,能同招標方相關負責人商議。
(四)承包方供貨時,應提供招標方訂單信息打印峻或傳真件,承包方依據招標方訂單信息打印峻或傳真件出具出貨單,包含產品名字、規格型號、總數、價格、額度。招標方依據訂單信息和出貨單工程驗收,點收完畢后,彼此工作交接工作人員簽名。
六、退、退換
(一)承包方貨物進到招標方商場,如出現質量上難題或庫存積壓,承包方解決供應的貨物推行二包:退貨、退換。但退貨庫存積壓品時該貨品的剩下保存期時長應不得少于原來保存期1/3,散件外型無損壞且未應用。
(二)對發生庫存積壓或難題產品,承包方應盡快分配退換。招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退換類型,如五天內承包方并未分配貨品的退貨,所涉及到需退換品的保質期的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招標方按退換貨通知明確總數直接從應對錢款中扣除。
(三)招標方取貨后在實際市場銷售時拆箱發覺產品有殘缺或緊缺,承包方應機構退貨或備貨。
(四)招標方取貨后發現承包方所提供的產品存有隱敝缺陷或其他產品質量問題,承包方應沒有理由機構退貨。
七、質保金
承包方貨品進到招標方場所市場銷售前要向甲方交納為質保金,在質量保證期期滿或工程驗收工作交接日一年后,無產品質量問題免息退還質保金。
八、對帳
(一)雙方確認的對帳周期時間為:每月一次,對帳日期為每月3日至10日,對帳期限為8天。
(二)招標方變更訂單信息在合理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來實現。如承包方在收到該變更訂單的書面形式通知后二日內未提出書面質疑,則視作承包方允許按該變更訂單信息買賣,且買賣價格不會改變。
(三)如承包方在收到招標方變更訂單的書面形式通知后二日內提出書面質疑,則甲方的變更失效。假如承包方規定有條件地變更訂單的,則承包方應同招標方相關負責人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予以處理。
(四)承包方需在扣除錢款時,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附出貨單清算聯。
九、清算
招標方以以下方法清算錢款:
承包方開戶銀行:
賬號:
稅號:
彼此確認的結算周期為:帳期30天
十、合同的終止
(一)承包方不能按訂單信息規定的供貨限期執行供貨義務的,業主有權利解除合同,并追責乙方的合同違約責任。
(二)承包方假如規定延遲執行、并取得招標方書面同意其推遲執行后仍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的,業主有權利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責乙方的義務。
(三)彼此經協商一致后能改動、解除合同。
(四)彼此因產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導致附隨義務不可以履行的,合同書能夠停止。
(五)發生合同規定別的條款中相關容許一方解除合同的情況時,還可以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違約責任
(一)承包方因商品質量問題給招標方造成損失或違背合同規定“產品質量”條款的,甲方公司從承包方交納的質保金里扣減損失的10倍當做合同違約金并解除合同。
(二)承包方提供甲方的產品價格如高過承包方提供其他類似客戶的價錢,業主有權利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按該訂單信息產品金額的5倍支付違約金。
(三)承包方派送率累計3次達不到95%,業主有權利解除合同。
(四)承包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規定執行供貨責任且貸款逾期2天以上,則按未繳貨物的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承租方違背合同規定別的條款的,須賠付甲方的全部損失并支付招標方合同違約金伍萬元。
十二、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日起止___年___月__日。
(二)合同期滿前個月,如協商一致再次協作,應從新簽署新的合同;如未簽署新的合同,招標方依然下發訂單信息且承包方接受的,視作按原合同書繼續履行。
十三、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產生的爭議,彼此理應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行政單位突發事件處理;協商不成的,向合肥市監察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十四、其他
(一)在執行合同規定環節中,彼此確立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實行交易過程中各個環節委托代理人及其代理行為的法律認可,進而保證合同的成功執行。
(二)合同規定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到。
(三)一方位另一方扣除錢款或是費用的,需向另一方開票或收據。
(四)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彼此理應再行簽署合同補充協議,且合同補充協議不可與合同規定發生沖突。
(五)合同規定經彼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定并加蓋公章后起效。
(六)合同規定一式六份,彼此各執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承包方需繳納做為新產品營銷附加費。
(八)年尾購物返利
年分銷額0-50(含)萬余元返%;
年分銷額50-100(含)萬余元返%,依此類推。
酷算方法:承包方于___年___月__日前將年尾購物返利轉帳至招標方,招標方提供相關單據。
招標方:承包方:
簽訂意味著:簽訂意味著:
蓋公章:蓋公章:
簽名日期:___年___月__日
貨物買賣合同15
買方: 賣方:
買方經辦人: 賣方經辦人:
買方e-mail: 賣方e-mail:
合同簽定地點: 用戶編碼:
合同簽定時間: 合同編碼: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產品名稱、型號及規格、數量、到貨期、單價及運輸費、包裝費、保險費、合同總金額:
┌──┬──────────┬───────┬──┬───┬───┬───────┬───────┐
│序號│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及規格│單位│ 數量 │到貨期│單價(人民幣 │金額(人民幣 │
│ │ │ │ │ │ │¥)(單位:元) │¥)(單位:元) │
├──┼──────────┼───────┼──┼───┼───┼───────┼───────┤
│ 01 │ / │ / │ / │ / │ / │ / │ / │
├──┼──────────┼───────┼──┼───┼───┼───────┼───────┤
│ 02 │ / │ / │ / │ / │ / │ / │ / │
├──┼──────────┼───────┼──┼───┼───┼───────┼───────┤
│ 03 │ / │ / │ / │ / │ / │ / │ / │
├──┼──────────┼───────┼──┼───┼───┼───────┼───────┤
│ 04 │ / │ / │ / │ / │ / │ / │ / │
├──┼──────────┼───────┼──┼───┼───┼───────┼───────┤
│ 05 │ / │ / │ / │ / │ / │ / │ / │
├──┼──────────┼───────┼──┼───┼───┼───────┼───────┤
│ 06 │ / │ / │ / │ / │ / │ / │ / │
├──┼──────────┼───────┼──┼───┼───┼───────┼───────┤
│ 07 │ / │ / │ / │ / │ / │ / │ / │
├──┼──────────┼───────┼──┼───┼───┼───────┼───────┤
│ 08 │ / │ / │ / │ / │ / │ / │ / │
├──┼──────────┼───────┼──┼───┼───┼───────┼───────┤
│ 09 │ / │ / │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 / │
├──┴──────────┴───────┴──┴───┴───┼───────┼───────┤
│運費費用: │ / │ / │
├────────────────────────────────┼───────┼───────┤
│包裝費用: │ / │ / │
├────────────────────────────────┼───────┼───────┤
│運輸貨物保險費用: │ / │ / │
├────────────────────────────────┼───────┼───────┤
│合同總金額(大寫): │合計(小寫): │ / │
└────────────────────────────────┴───────┴───────┘
2、產品驗收
質量標準:產品驗收質量標準按生產廠家的產品質量標準執行。
對于賣方出售給買方的貨物賣方保證:均為上述標明的原廠家生產或原廠家認可的產地制造的產品。均不得有曾使用過的產品、殘次品、不合格產品。
買方如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在收到貨物后____天內應及時向賣方反映,并發給賣方對產品質量質疑的書面意見,賣方應根據買方的要求及時與生產廠方聯系,并負責最終妥善解決。
3、交貨地點:買方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發運方式及運輸、
保險的價格計算:
買方選擇發運方式:
○特快專遞:小于等于200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200克再加10元。
○航空快遞:小于等于500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500克再加10元。
○平郵包裹:小于等于1千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航空運輸:小于等于45千克40元,雜費20元,共計6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鐵路快運:小于等于5千克40元,雜費20元,共計6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以下小件產品的.參考收費標準不按以上收費標準計算:
每件包裹重量在0.2千克左右的貴重ic:如內存,cpu等 40元/個(塊)
每件包裹重量在0.5千克左右的配件:顯卡,聲卡,硬盤等 60元/個(塊)
每件包裹重量在1千克左右的配件和小設備:主板,光驅,數碼相機等 100元/個(塊)
注意上述收費不包括包裝費、保險費。
買方選擇投保金額:
買方要求按所填的投保金額上保險__________人民幣:元
保險費率按 ○1%(特快專遞) ○0.5%(航空快遞) ○0.3%(平郵包裹,航空運輸,鐵路快運)
5、包裝方式:
買方選擇包裝方式:
○廠家原包裝(或供方散包)加郵局硬紙盒包裝:小于等于200克貨物包裝費20元;
小于等于0.5千克貨物包裝費25元;
小于等于1千克貨物包裝費30元;
小于等于45千克貨物包裝費40元。
○廠家原包裝(或供方散包)加定制木箱包裝:小于等于200克貨物包裝費40元;
小于等于0.5千克貨物包裝費50元;
小于等于1千克貨物包裝費60元;
小于等于45千克貨物包裝費80元。
6、匯款方式:買方選擇:
○銀行電匯 ○郵政匯款 ○在線支付 ○信用卡支付
。1)銀行電匯: (2)郵局匯款: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收款人:
銀行帳號: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3)在線支付:
單位名稱: (4)信用卡支付:
開戶銀行: 招商銀行一卡通:
銀行帳號: 收款人:
7、付款方式:預付款支付方式:
賣方與生產廠家落實貨源后,買方按上述合同總金額的50%(即¥××××××元)在合同簽字后7日內(即××××年××月××日之前)匯出預付款給賣方,如買方在合同簽字后7日內未發出預付款,買方需供方重新確認。
所剩余款支付方式:
買方按照上述到貨期期限終止日提前15天向賣方支付所剩余款。買方可選擇一次性付清余款或分兩次付清余款(與下一條款發貨時間買方選擇一次全部交貨或分兩次交貨相對應)。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時間:××××年××月××日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金額:¥××××××元
○分兩次付清所剩余款,第一次交付余款時間:××××年××月××日
第一次交付余款金額:¥××××××元
第二次交付余款時間:××××年××月××日
第二次交付余款金額:¥××××××元
8、發貨時間:買方選擇: ○賣方在收到買方全部貨款后7個工作日內發貨。一次全部交貨。
○由于到貨期分散時間較長,按照買方要求先到的貨先交貨,共分兩次交貨:
第一次交貨時間:賣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個工作日內發貨,交貨內容:序號×數量、序號×數量、……序號×數量;
第二次交貨時間:賣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個工作日內發貨,交貨內容:序號×數量、序號×數量、……序號×數量。
9、違約責任:賣方責任: 買方付清余款后,賣方如未能按期交貨,賣方保證在買方認為有必要終止采購后應無條件退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無法控制的原因使交易無法按期完成,或在網上網站因各種無法控制的原因丟失了有關的信息、記錄等情況發生時,由此而造成交貨期延誤,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除以上情況之外,由于賣方工作失誤而給買方造成交貨期延誤的情況發生時,賣方應與買方協商,對給買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予與賠償,但對買方的任何間接損失賣方不予賠償。
買方責任:買方保證按上述付款日期及時交付貨款,如未能及時交付貨款,由此而給賣方造成延期交貨的情況發生,應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如買方未能按照上述時間付款,經賣方多次催交貨款(一般情況下,在各次交款日期前一個工作日和延誤交款日期后一周,一月,三月,六月,賣方會向買方發出催交貨款通知書。注:如賣方未按上述日期發出催交貨款通知書,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買方仍未及時付款,至使拖交貨款達___個月以上的情況發生時,由此而給賣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應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10、其它條款:合同編碼:××××××××××。買方匯款時請注明合同編碼。
合同附件共計____份,指買方填寫的確認回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同樣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自買方付款到賬后即日生效,至本合同各項條款全部執行完畢時截止。
如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買賣雙方之間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如協商未果,按國家《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買 方: 賣 方:
公司注冊地址: 公司注冊地址:
郵 編: 郵 編:
聯 系 地 址: 聯 系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納稅人登記號: 納稅人登記號:
買方代表簽名: 賣方代表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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