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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股份合作協議書
合作經營一家大型超市需要簽訂怎樣的協議書呢?下面yjbys小編跟大家分享幾篇合作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超市股份合作協議書一
授權方(以下簡稱甲方):;經營方(以下簡稱乙方):合作協議合同;本合同旨在確認乙方為甲方經營美容項目;第一條經營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的經營區域為;第二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月月日止;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3.1甲方向乙方提供由非透明玻璃圍成不低于100;作間,水、電線路等固定設施;3.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除按實數收取水;起,甲方按當月
授權方(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以下簡稱乙方): 合作協議合同
本合同旨在確認乙方為甲方經營美容項目。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本著真誠、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發展的原則,為共同拓展市場,特訂立以下合同:
第一條 經營區域:
甲方授權乙方的.經營區域為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月月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由非透明玻璃圍成不低于100平米區域。并配備吊頂,空調,洗手工
作間,水、電線路等固定設施。
3.2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除按實數收取水電費用外不扣點不收取管理費,次月
起,甲方按當月營業額的10%收取乙方聯營費。如當月營業額達到1萬五千元時則甲方按當月營業額的15%收取乙方聯營費。如當月營業額達到2萬元以上則甲方按當月營業額的20%收取乙方聯營費,雙方協商聯營費率不超過20%。
3.3 乙方需交納進場保證金一萬五千元,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需向乙方全額退還
保證金。
3.3.1 乙方經營滿一年。
3.3.2 乙方正常經營并超過15%繳納聯營費滿八個月以上。
3.3.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合同的(除扣除相關費用外,剩余款項可全額退還)。
3.4 乙方所經營項目為賣場經營范圍內中的一項,故無需獨立辦理營業執照,無需交納
各項稅收。并保證合法經營則甲方協調處理外部關系。
3.5 乙方必須在所屬區域經營沒有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超出經營區域和經營范圍,甲方統一
管理并有權制止非法經營或經營與本協議以外的項目。甲方為乙方做好宣傳活動,乙方做好配合與后期服務。
第四條 結算方式
甲方于次月15日之前向乙方按實際銷售額結算上月營業款。
第五條 合同終止
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除賠付守約方的所有損失外還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2 合同在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終止,甲方必須在終止后30天內付清乙方所有
營業款及其他一切應付款項。
5.3 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為第一優先續簽方。雙方續簽協議,合同期滿后,雙
方無合作意向,合同正式終止。
第六條、其它注意事項:
6.1 若無乙方書面同意簽定或本人授權,甲方不得將任何款項及貨物借給乙方工作人員;
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6.2 若無乙方書面同意或本人授權,乙方工作人員任何承諾均視為其個人意向,不代表乙
方公司立場。
6.3 甲方必須將貨款匯入乙方財務部門指定的賬號;否則,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甲
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6.4 如乙方連續三個月以上營業收入低于1萬元,甲方可按8%收取乙方聯營費。
第七條、爭議及仲裁:
7.1 本合同之前所有其它約定與本合同相抵觸的,一律以本合同為準。
7.2 若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解決的,交由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決。
第八條、本合同效力:
8.1 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甲、
乙雙方各執壹份。
8.2 本合同未涉及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地 址: 地 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股份合作協議書二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伙從事“神木縣浩宇超市,”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伙名稱:神木縣浩宇超市 經營地址:神木縣東興街南段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煙酒副食、日用百貨、預包裝食品零售。
第四條:合伙期限暫定五年,自本合伙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伙期限屆滿,經各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伙經營。提前終止合伙或者延長合伙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神木縣浩宇超市總投資肆佰萬元(¥4000000.00元)。
2、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叁佰貳拾萬元(¥3200000.00),占總投資總額的80%。
3、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捌拾萬元(¥800000.00)。乙占投資總額的20%。
4、 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5、 本合伙出資甲方占投資總額的80%,乙方占投資總額的20%,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6、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伙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 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伙負責人,全面負責合伙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蛻魠f調,業務開拓等事宜,并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資待遇。
2、 乙方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對于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額度(500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稅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余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預支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余分配。
2、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伙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上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
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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