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就業協議書范文錦集七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書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那么協議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就業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分享。
就業協議書 篇1
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是就業協議的主體,凡《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上畢業生本人已填寫信息并簽名、用人單位已蓋章的,《協議書》即生效;違約事宜主要由雙方協調解決。
辦理流程:
1.畢業生向用人單位提交 違約申請 ;
2.用人單位出具書面的同意與該畢業生解除就業協議的 證明 , 證明 必須蓋有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3. 院系收到用人單位同意解約的. 證明 后,才可向畢業生發放第二份《協議書》;
4.原《協議書》第二聯至第四聯應退還畢業生所在院系,并注明 作廢 (第二聯若用人單位已留存可不必要回);
5. 畢業生將用人單位同意解約的 證明 復印件和原《協議書》第一聯交到學校就業指導辦公室(東區學生服務中心204室),就業辦公室將為其辦理有關更改就業方案手續。
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 (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學生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法定代理人: (乙方簽約時未滿18周歲填寫)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為加強農村衛生人才培養,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教育部、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關于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發改社會〔20xx〕1198號)等文件精神,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協議中“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是指為重點充實鄉鎮衛生院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全科醫療的衛生人才,依據農村衛生隊伍建設發展需求而實施的醫學生免費定向培養,要求志愿并獲準接受免費培養的學生須按本協議約定完成學業,取得畢業資格(有畢業證書,下同),并按本協議約定定向就業。
第二條 乙方清楚知悉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的內容,志愿參加“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 項目,并承諾:
。ㄒ唬┩瓿 (學校)以下第 項高等醫學教育取得畢業資格;
1.專業: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制 年;
2.專業:臨床醫學專業?,學制 年;
3.專業:中醫學本科,學制 年;
4.專業:中醫學?疲瑢W制 年;
(二)一經取得畢業資格即服從甲方安排,到甲方指定的鄉鎮衛生院(或鄉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定向服務單位)定向就業且在定向服務單位連續工作6年(含6年)以上(以下簡稱服務期)。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負責在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完成學業取得畢業證書后為乙方提供聘任崗位,安排乙方到定向服務單位就業。
第四條 負責督促定向服務單位與乙方及時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納入編制管理,并協調有關部門,為乙方到定向服務單位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第五條 有權對乙方的履約情況進行管理,對乙方在校期間的.情況進行監督,并有權督促乙方于畢業后及時到定向服務單位工作。
第六條 有權建立乙方的誠信檔案,公布乙方不誠信記錄,并將乙方誠信情況逐級上報至省級衛生行政部門。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在校學習期間,享受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享受補助生活費。
第八條 乙方在學校發放就業報到證15日內,按時到甲方(即定向服務單位的主管部門)報到,辦理就業相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到定向服務單位工作后,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領導與管理。
第十條 在服務期內,依法享受法律政策規定的節假日及公休假,工資福利待遇,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
第十一條 在服務期內,應當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第十二條 乙方在服務期內不得變更執業地點,不得改變服務單位;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可在本省(區、市)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流動。
第十三條 乙方在服務期內,享有同定向服務單位職工同等的進修學習的待遇,但不得以升學、培訓、調動等為由提出不履行服務期限的約定。
四、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乙方在校期間考核結果達不到學校授予畢業證書條件或因可歸咎于乙方的其他原因(本協議另有明確約定除外),致使乙方無法按時取得(按時取得是指在本協議約定的學制期限內,專科自錄取之日起3年,本科自錄取之日起5年)畢業資格的,甲方有權選擇:
(一)解除本協議,要求乙方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
(二)在學校允許延期畢業的情況下,可以要求乙方盡快取得畢業資格并于學校發放就業報到證15日內到甲方報到。
如甲方選擇上述第(2)種方式,乙方承諾超過學制年限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如乙方未能在允許的延長期限內取得畢業資格,或者出現其他甲方認為不適宜到定向服務單位服務的情形,甲方仍有權選擇按本條第(一)種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放棄學籍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
第十六條 乙方無法定或約定的正當理由,畢業后未按本協議規定時間報到或未按甲方要求時間到定向服務單位工作,經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1個月后乙方仍未報到工作的,乙方須應甲方要求立即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并支付甲方相當于前述教育費用50%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履行完成約定服務期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單方面與定向服務單位解除聘用協議,或因違反定向服務單位規定,或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被定向服務單位依法解聘等情形),從離開崗位之日起,乙方應當按每少服務1年向甲方支付1/6乙方所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的比例向甲方一次性退還教育費用(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并支付甲方相當于前述教育費用50%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服務期內變更執業地點或改變服務單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從離開定向服務單位崗位之日起,按每少服務1年向甲方支付1/6乙方所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的比例向甲方一次性退還教育費用(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并支付甲方相當于前述教育費用50%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乙方無法定或約定的正當理由,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到甲方報到或未履行完成約定服務期限,或者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退還教育費用及/或其他違約責任,該不誠信行為將被記入誠信檔案。
第二十條 甲方未履行為乙方提供就業崗位的責任,在乙方到甲方報到1個月后,甲方無正當理由仍未能提供就業崗位的,乙方有權自行另謀其他就業職位,而無需就其另謀職位的行為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協議終止與解除
第二十一條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二十二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并支付甲方相當于前述教育費用50%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乙方提出終止本協議申請,甲方應予同意:
。ㄒ唬┰谛F陂g,經校方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專家集體診斷,并出具書面診斷書,確因身體原因不能完成學業;
(二)在服務期內,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專家集體診斷,并出具書面診斷書,確因身體原因不宜從事醫療衛生職業。
六、不可抗力
第二十四條 “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規定或政策變化、自然災害、戰爭等。
由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雙方無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約定與法律、法規及“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相關政策規定或精神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部分條款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無效的,不影響協議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因本協議引發的一切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交承擔乙方培養任務的高等學校,一份存入乙方個人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其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
附件:經簽署的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經簽署的乙方法定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乙方簽約時未滿18周歲時提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約時未滿18周歲時簽署)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雇主)
名稱: 單位類型:
工商營業執照號或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名: 身份證號:
戶口地址: 所屬辦事處:
常住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工作期限:從 年1月1日至 年12月31日。
二、工作任務:乙方在 崗位,擔任 工作。
三、勞動報酬:工資及計算方式: 支付時間:
四、福利待遇: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法規處理和賠償。
五、勞動紀律: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
乙方應服從甲方正常的'生產(工作)安排,并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及數量、質量指標。
六、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由乙方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出具意見后,甲乙雙方各存一份,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甲方負責人(蓋章): 乙方:
年1月1日 年1月1日
社區居委會意見(蓋章):
就業協議書 篇4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國家教育部批準,學校負責輸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志違約,并由違約方向另兩方各交納違約金1000-20xx元。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畢辦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為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為其介紹學生從事寒假實習工作,其中
1、工作期限:_________
2、工資待遇:_________。
二、甲方在學生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克扣學生的勞動報酬。甲方需按規定支付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
三、甲方負責為學生提供食宿,但學生在住宿期間應遵守xx的宿舍管理規定。如違紀造成的后果則自行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工作期間甲方不得安排學生從事違法活動。
五、學生在實習工作期間要遵守酒店的管理及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制度則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六、學生在工作期間要服從工作分配及安排。
七、甲方有權要求學生不得泄露xx的商業機密。保密義務等。
八、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習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習人員)
為明確見習人員與見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經所在學校團委或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推薦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甲方指定崗位見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見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實踐能力。
二、見習崗位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學專業,安排乙方到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見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見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甲方在乙方見習期間,協助乙方所在高校對乙方進行管理;在乙方到崗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為____元;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____元的基本生活補助;有條件的'單位為乙方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見習崗位的安全;見習結束時與乙方所在學校共同對乙方進行考核鑒定,出具見習證明。
5、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見習,按時完成見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
四、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7、甲方未能及時足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致使乙方受損的,應予賠償。
8、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學校反映,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見習。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9、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爭議解決途徑
10、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相應的組織提出調解,調解不成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六、其他規定
1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另一份交乙方組織單位存查。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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