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心理發育
知覺的發展
知覺是對感覺的加工過程,發生較晚。生后4~5個月才出現手眼協調動作,這是最早出現的知覺形式。其他形式有空間知覺、距離知覺、自我知覺、時間知覺、深淺知覺等。
知覺是觀察力的萌芽。約3~4月時出現形狀知覺,24個月時有整體知覺,能把外顯的和部分被遮蔽的物體看成同一物體。l歲末開始有淺表的空間和時間知覺,但要到3~4歲才能辨別上下,前后,昨天、今天和明天,早晨和晚上,5歲才能辨別以自身為中心的左右。研究表明,知覺發育的早晚和小兒與外環境的接觸有密切關系。把6~7個月還不會爬的小兒放在“視崖”(一種模擬的觀察場景)上,他們并無害怕感覺;而同齡會爬的嬰兒即便有母親保護,也不肯從“崖”壁往下爬,而是設法后退或回避。這說明,后一類小兒已經有了深度知覺。在知覺的基礎上觀察力逐步發展。年齡越小,觀察越短暫,空間越狹窄,觀察的目的性和時間性越缺乏。小年齡兒童只會觀察外表現象,不會觀察事物內在聯系。要加快知覺發展應多讓小兒作各種游戲,尤其要創造條件讓他們多擺弄各種物體。
注意的發展
注意,是對一定對象的有意識的指向性認知過程,它是“心靈的門戶”,獲取知識和發展智力的起點。出生后不久即具備無條件的定向反射能力,以后逐步發展成兩種注意。一種沒有預定目標、是不由自主的注意,稱無意注意;另一種有預定目標,是通過主觀意愿來支配的注意,叫有意注意。小兒年齡越小,無意注意越占優勢。2個月時,當發亮或色彩鮮艷的物體出現在視野內時會睜眼注視,并發出喜悅的聲音;3個月后能集中注意一個新鮮事物;5~6月時能穩定地注意某事物。這些注意一般不持久、不穩定、容易分散。6~7個月后小兒開始對周圍色彩鮮明、發響、能活動的東西產生較穩定的注意。這是有意注意的萌芽。隨著年齡增長,注意逐步明確,注意時間越來越長。1歲半小兒只能集中注意5~6分鐘;3歲時為15~2O分鐘,5~6歲時為25~35分鐘。小兒集中注意力的能力越強,智力發育水平越高。但是,無意注意不等于注意力不集中。它是一種特殊的注意方式。讓小兒充分利用其無意注意的優勢可傳授許多知識,是早期教育的基礎。帶著孩子郊游時,可讓他們觀察各種新奇事物和自然景色,不時穿插一些講解和說明,使小兒在“無意”中學到許多在課堂里學不到的知識。幼兒園老師的教育方法要靈活多樣,語言生動有趣,配以直觀形象的教具和身邊實例,也能取得良好效果。隨著年齡增大,無意注意將不能完全滿足兒童的學習需要,應逐步訓練他們把注意力集中到所要求的內容和活動上,促進有意注意發展。
記憶的發展
記憶是將感知、思考和體驗過的事物保存在大腦中的過程。人類知識的積累技能的掌握、習慣的形成都和記憶有關。記憶力越強,記憶內容越廣泛,智力水平就越高。記憶從時間上分瞬時記憶、短時記憶和長時記憶;從目的上可分無意記憶和有意記憶;從方式上可分機械記憶和邏輯記憶。小兒的認知發展遵循從無意記憶向有意記憶、機械記憶向邏輯記憶過渡的過程;與此同時,長時記憶的能力越來越強。
新生兒即開始有最簡單的記憶,如對媽媽抱成吃奶姿勢的記憶。只要抱成這一姿勢,小兒即會四處尋找奶頭。2~3月時,如果注意的物體從視野中消失,小兒會用眼睛尋找。4~5個月能記住母親和其他親人,但此時的記憶能力只能保持幾天。隨月齡增加,記憶時間將越
來越長。小兒在l~2歲后,隨著言語的發育,記憶能力逐步增強,能記住自己的盥洗用品、玩具和幾個小朋友的名字。2歲半時能記住兒歌和童謠。記憶再現的時間也越來越長,如2~3歲的小兒和父母分開幾個月后仍能認識。但是,嬰幼兒的記憶是無目的、無意識、短時為主的;利用形象鮮明和有興趣的物品,能促進其記憶。因為缺乏知識和經驗,小兒的記憶常不準確,有必要在生活中進行反復的記憶訓練。
思維的發展
思維是大腦對客觀現象的概括反應,包括概念形成、判斷和推理,即:先通過分析、綜合、比較、抽象和概括,形成各種概念;再用許多概念來組成判斷,用判斷來推理,產生思想。所以思維是智力發展的核心,是獲得新知識的必經途徑。高層次的思維發生必須有言語作基礎,其發展比前幾個認知過程都遲。嬰兒有較低級的,以具體形象為特點的思維,又稱前言語性思維。l歲后小兒在言語發展的基礎上出現抽象邏輯思維萌芽,但其形成主要靠直覺行動,概括水平也低。如3~4歲時已知道橘子是好東西,知道自己吃了媽媽會高興。但此時小兒還不會推理到“因為橘子是好東西,所以吃了媽媽會高興”的較高思維階段。促進小兒思維發展,必須從兩方面做起:(1)前言語性思維主要靠動作發展來形成,所以要盡量增加他們接觸、認識環境的機會。(2)思維方式向抽象性、邏輯性發展需有豐富的言語作基礎,所以要創造言語發展的環境,鼓勵其提問,并用盡量完整的句子來回答問題;不斷豐富小兒的詞匯,尤其要注意教育中的啟發性。
情緒和情感
情緒和情感是以人的需要為媒介的心理活動,又是人對客觀事物的一種態度反映。情緒是這種反映的較短暫狀態,有:滿足自身需要而引起的態度及體驗,如愉快、高興、歡欣、滿足、舒暢等;因違背自身意愿而引起的否定態度及體驗,如憤怒、憂愁、哀怨、憎恨、煩惱和絕望等。情感則是指這種反映的穩定、持續的態度反映,如責任感、義務感、道德觀、美感等。小兒生活經歷短暫,尚不足以形成情感。但他們未來生活中的健康情感形成,卻有賴于早期生活中健康、良好的情緒體驗。情緒反應能力是小兒適應生存的手段。新生兒就有各種情緒表現:吃飽后就安靜,饑餓或不適時就哭鬧。2~3個月時,吃飽、睡好后會微笑;有人逗他時,會全身活躍或笑出聲;5~6個月時,對新鮮玩具有欣快和躍躍欲試感;6~7個月時產生與(父)母親的依戀,對陌生人的怯生情緒;8~10個月開始表現出分離時的焦慮情緒,并越來越強;12~16個月達到高峰,18個月后開始減弱。1.5~2歲的孩子已有鮮明的個性情緒,如快樂、高興、害怕、厭惡。情緒表現多是短促的、爆發性的,而且容易從一種情緒迅速轉變到另一種。如對小朋友有媽媽抱表現出妒忌,但當小朋友受到責罰時又迅即表現出由衷的同情。隨著年齡的增長,情緒逐步變得比較穩定。小兒3~4歲時,隨著活動空間擴大和自我意識的增強,加上一些不切實際的需要得不到滿足,產生憤怒、妒忌和恐懼等不良情緒體驗。例如,3歲時易對動物、黑暗、雷電等產生恐懼;隨著年齡的增長,恐懼情緒將減少,而憤怒情緒可能增長。小兒通過憤怒來達到某種期望,或試圖引起別人注意。妒忌也是一種憤怒和不滿的情緒表露。
依戀
依戀,是小兒與其雙親間一種特殊、持久的感情聯結,屬小兒早期重要情緒之一。小兒喜歡和其依戀的人接近,感到舒適和愉快;遇到陌生環境和人時,雙親的存在使之感到安全。依戀感建立后,小兒會感到無后顧之憂,更加自由地去探索周圍的新鮮事物,愿意與別人相互接近,從而對今后的認知發展和社會適應產生良好影響。隨著年齡的增大,這種依戀將逐步發展成一種安全性依戀。它不僅促進小兒智力的發育,而且還能較容易地在成年后產生自信心和對別人的信賴,建立良好人際關系,并在將來依戀自己的家庭、社會團體和后代。
依戀主要在后天環境中形成。如雙親能滿足小兒的需要,和他經常交流,給予各種愉快的刺激,依戀容易形成。如果雙親不能很好照料小兒,不注意與其感情交流,很少提供各種刺激,甚至因夫婦失和而使小兒失去安全感,就會出現各種不安全依戀或無依戀。這些小兒易在童年時出現心理行為問題,成年后也多不能正確面對現實或與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
意志的發展
意志,是通過自覺克服困難來完成某種期望目標的心理過程。意志有兩類。一類是積極的意志品質,包括自覺性、果斷性、堅持性、自制性等。另一類是消極的,包括任性、依賴性、頑固性和沖動性等。
意志出現較晚。隨著言語的發展,行動開始具備目的性,小兒懂得要靠自己來達到某種目標,說明他逐步有了意志。3歲左右經常說“不”,“我要”,“我就要”等,也是意志發展表現。年齡越小,積極性意志越弱,消極性意志往往越強。隨著年齡增長和教育過程,小兒
逐步學會服從別人,或按照自己的目標去行事,減少了受外界環境的干擾影響,積極的和消極的意志間將逐步出現此長彼消過程。
意志的形成和發展,有助小兒在有意注意、有意記憶、有意想象等方面取得進步。同時意志和情緒、性格、動機、興趣等共同組成所謂的非智力性因素,是促進創造性的有力因素正如居里夫人所說:“人要有毅力,否則將一事無成!比魏蝿撛煨詣趧雍桶l明,都不可能一舉成功,要經得住失敗考驗,還要抵御各種社會輿論和壓力。因此就發展小兒創造能力而言,意志往往比智力因素更為重要。意志是通過培養獲得的,途徑有:(1)自幼培養獨立生活能力。對依賴性強,缺乏主動性,經常叫嚷“媽媽,來幫我”,“老師,我不會”的孩子,要努力培養其自信心和勇敢精神(2)在成人指導下,進行各種需克服障礙才能完成的游戲。(3)培養意志的目標要穩定,不輕易變動。(4)通過集體游戲,訓練自制能力,克服沖動性。(5)培養責任感和集體榮譽感。
自我意識的發展
自我意識屬于個性的范疇。所謂個性,指個體的`傾向性心理特征。其中的自我意識,是指人對自己的認識和調節。自我意識不是天生的,它受社會生活制約,在后天學習中形成。
小兒5個月前,自我意識未形成。他不知道自己的身體存在,所以吃手、吃腳,把自己的手腳當成和別的東西一樣來玩。此后,小兒開始認識到手和腳是自己身體的一部分,說明自我意識出現。1歲后雙手不停地玩各種物品,用手將它們到處移動。這是因為他逐漸把自己
和別人、別的東西分開;認識到球可以由自己踢,蘋果可以由自己一口一口吃掉,枕頭可以被自己從床上扔到地下,因此自己是有力量的。隨著言語發展,小兒知道自己名字,能用“明明(自己)吃飯”的方式把自己和自己的動作區別開。2~3歲后,小兒逐步學會使用代詞
“我”、“你”、“他”,自我意識發展真正進人實質階段。自我意識的形成和發展提示,在適應社會的過程中可以有自己的選擇。只有具備明確的個性傾向,其他個性品質如需要、動機、理想和世界觀等才逐步形成。自我意識通常要到青春期發育完成后才真正建立。
性格的發展
性格是個性的核心,是人在對客觀事物表明態度時采用的行動方式。性格的形成有遺傳影響,但主要靠生活環境和教育。性格的發展有以下特點:隨年齡的發展逐步形成,但嬰幼兒時期是關鍵;性格一旦形成,具有相對穩定性;在強大的外來影響下,某些性格特征具有一定的可塑性。人的性格非常復雜,由許多特征綜合反映,如:對現實的態度,即對人對己、對工作、對團體的態度;意志方面,如道德規范、行為控制能力、克服困難的毅力等;在情緒方面,如不同情緒體驗、控制水平和自我調節能力等。性格有積極性和消極性之分,前者如機靈、大膽、獨立、善協作、善思考;后者如任性、頑固、被動、投機取巧等。各種性格特征可在一個人身上混合存在,形成幾種主體特征。
根據艾里克森的個性發展論,性格是在人的內動力和外環境產生和解決矛盾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具有階段性:嬰兒期(信賴-不信賴),所有生理需要都仰賴成人,如果與成人無依戀關系,將產生不安全感和情緒問題;幼兒期(自主-懷疑),開始有自理能力,學會言語,產生自主性,但仍需依賴成人,故依賴性和違拗性行為交替出現;學齡前期(主動-內疚),自理能力提高,有主動行為,但經常因失敗而產生失望和內疚;學齡期(滿足-自卑),因學習能力提高和某些行為得到認可而滿足,又因經常失敗而產生自卑;青春期(自我評價-自我意識混亂),發育接近成人,認知能力提高。如果對自己的體格、智能、情緒等感到滿足,行為得到社會認可,有明確的目標和堅定的意志,自我評價即基本確立。但青春期心理發展似驟風暴雨,如果因為性發育的困惑得不到正確疏泄,或在感情、伙伴關系、職業選擇、價值觀上處理不當,可發生自我意識混亂,使潛在的消極性格特征浮升為主體特征。
小兒沒有社會經驗,集體觀和自我意識未形成。但是家庭的物質和精神支持、家庭成員的關系、家長的育兒態度等,都給性格的形成打下深深烙印。因此,嬰幼兒期是性格的形成時期,又是奠定性格特征的關鍵階段。父母的養育態度對小兒的性格形成有重要影響。養育
態度較民主的,小兒易形成大膽、機敏、善交往、獨立性強、善思考的性格,但也容易任性和驕傲;養育態度放任自流的,小兒易養成機敏、大膽的性格,但也容易產生任性、驕傲、依賴性強、情緒不穩等不良性格;家長過于保護的,小兒性格中依賴、被動、缺乏獨立性、缺乏自信、膽小的成分較多;家長過于苛嚴的,小兒易養成倔強、頑固、冷酷、缺乏自尊心等性格;父母雙方養育態度不一致的,小兒性格中警惕性高、取巧投機、易說謊、兩面討好等成分較多;家長完全居于支配地位的,小兒容易養成順從、依賴、缺乏獨立性、不善思考的性格,但也可能倔強、違拗。所以,父母要學習科學育兒方式,注意從小對孩子主動性、獨立性的培養,并在開始需要辨認是非時給予良好的道德教育,既要善于發現孩子積極的性格特征,又要注意小兒性格發展中潛在的消極面并及時排除。可在民主育兒方式的基礎上適當提供“挫折教育”。家長還應注意自己言行的表率作用。
氣質的形成和調整
氣質,是人在心理活動時表現出的行為特征,具體表現在行為速度、強度、靈活性和指向性等方面。氣質和性格、自我意識一樣,屬于個性心理范疇,但它的表現是所有個性特征中最為穩定和持久的。
新生兒即有自己的氣質表現。有的出生后即很活躍,活動多,急躁,對刺激反應強烈;有的很安靜,活動相對少,對刺激的反應緩慢而平靜;還有的介于兩者間。一般認為,小兒氣質主要由先天遺傳因素決定,但在發展過程中受環境影響,會出現某些改變和調整。小兒氣質大體分四類,特征是:(1)難養型:生理功能不規律,對新事物和陌生人退縮,適應慢;較難撫養,易出現行為問題。(2)易養型:生理規律性強,易接受新事物和陌生人,情緒多為積極性,反應中等,適應快,易撫養,將來不易出現行為問題。(3)啟動緩慢型:對新事物和陌生人的最初反應是退縮、適應慢、反應強度低,出現消極情緒多。(4)除上述三類外,為中間型。
氣質類型本身并無好壞之分,也不決定小兒的智力發展水平。每種類型都有積極的和消極的兩方面。但氣質在下述兩點上很重要:(1)它明顯影響小兒活動方式,對性格形成起很大作用。如易養型中樂天派相對較多,獨立而機敏,善于人際交流,而難養型者趨向被動、違拗。倔強。(2)對小兒行為問題的發生有較大影響。易養型者不易發生行為問題,而難養型在學齡期情緒和行為問題較多見。
小兒氣質基本由遺傳決定,表現比較穩定。但在外界影響下會有一定調整。如社會經濟狀況低下家庭中出生的難養型小兒被素質良好的家庭收養后,氣質中的許多消極面將明顯減輕。母親在孕晚期出現情緒障礙,小兒易表現出適應性低、對刺激反應強、情緒消極等氣質。
但是,如果母親產后焦慮和抑郁狀態得到控制,家里有親屬的有力支持,發生行為偏離的可能性將大大減少。易養型小兒中獨立、機敏、善交際者多,但情緒容易波動。如果青春期出現性困惑,人際交流困難和學習環境不良等問題又不能及時疏導,也會表現出消極、被動、利縮、無自信等行為。雙親了解小兒的氣質特征后,可注意發揚其積極面,克服消極面;對孩子的行為方式加深理解,減少親子間不必要的誤會和隔閡;發現小兒氣質與環境不和諧時,能主動采取于預措施,如注意及時溝通等;通過改變不良環境,增進氣質中的積極因素,消除不利因素,減少行為偏離問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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