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陸安實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陸安實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為了提高學校預防、控制學生食物中毒、重大傳染病流行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市教育局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并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學校師生健康嚴重損害的事件。以學生食物中毒、重大傳染病為重要內容,包括發生在學校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學校所在地發生的可能對學校師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
(1)學校發生的肺鼠疫、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新傳染病以及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等,達到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2)學校實驗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種等丟失。
(3)發生在學校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員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亂等傳染病病例或血吸蟲急感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范圍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3)學校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涉及范圍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5)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縣(市)以外的學校。
(6)因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造成人員死亡。
(7)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發生在學校的,經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亂等傳染病例及血吸蟲急感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范圍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3)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疫情局限在縣(市)域內的學校,發病人數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4)在本縣(市)域內學校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發生在學校的,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的群體性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6)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員人數10—5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但死亡人數5人以下。
(7)發生在學校的'、經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腺鼠疫、霍亂病例或血吸蟲急感病例、發病人以及疫情涉及范圍達到縣(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3)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10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4)發生在學校的,經縣(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及時控制。學校廣泛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知識,提高師生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領導機構,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組織、指揮、協調、落實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機構要形成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病例,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工作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組,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
(1)辦公室
主任:z
成員:z
職責:統一部署、協調學校各部門履行職責,收集上報傳染病等疫情與突發事件變化情況,及時處置應急事件發生過程中的偶發事件。
(2)疫情監控組
組長:z
成員:z
職責:負責食物中毒、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監控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動態,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校園環境整治。
(3)食品安全監督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職責:按規定把住食品的采購、儲藏、加工出售等關口,確保食品安全;加強后勤設施建設,改善衛生條件,保證教室、寢室、食堂、廁所等公共場所清潔衛生及重點部位消毒工作;對后勤服務人員進行食品衛生安全教育。
(4)督辦組
組長:z
成員:z
職責:督辦學校落實門衛制度、來訪制度、憑證出入制度、晨檢制度、生病缺課登記制度、疫情報告制度、定期消毒制度,督促學校食品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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