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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業突發環境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4-08-01 10:12:24 秀雯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企業突發環境的應急預案(通用10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突發環境的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突發環境的應急預案(通用10篇)

          企業突發環境的應急預案 1

          環境污染事故是指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及行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響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環境污染。我街道根據“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先控制后處理”等原則制定本預案,協助區、市環保局做好環境污染突發事故應急響應、事故處理及事故原因調查工作。

          一、適用范圍

          我街道范圍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具體包括: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而造成危及環境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在生產和儲運中發生泄露,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其他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二、職責劃分

          1、環保應急職責

          主要職責:宣傳上級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對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的指示精神;掌握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負責辦事處各部門間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協調工作;負責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信息聯絡、傳達報送等工作;提供和解決處置環境應急所需要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質等;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應急現場職責

          主要職責: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應急小分隊處置現場,分配任務,及時疏散應急現場受污染的群眾,并及時向辦事處應急領導小組匯報以下情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圍;報告事故發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數量、種類、性質及經濟損失、人員受害情況等;事故危險程度,發展趨勢,可控性及預防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清楚的.情況。

          三、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后,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辦事處環保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對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經認定后及時向區環保局報告。

          2、快速出動。接到指令后,應急現場指揮組率領各應急小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3、現場控制。應急處置小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控制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制定處置措施、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配合現場調查。應急處置小組要配合區環保局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響程度等,并負責與派出所、消防協調,共同進行現場勘驗工作。

          5、現場報告。應急現場指揮組按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的要求,負責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突發時間現場處置情況。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程度,決定是否立即上報并增調有關人員、設備、物質前往現場增援。

          6、應急終止。只有同時實現下面三個條件,現場應急救援方可終止,應急救援隊伍才能撤離:一是事故現場危險因素得到控制并處于穩定安全狀態;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醫院搶救;三是獲得辦事處應急領導小組的同意。

          四、事件總結

          應急中止后,辦事處環保所要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指導突發環境事件單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再次出現并形成系統書面材料報開發區環保局備案,為今后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積累經驗。

          五、后續處理

          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宣傳報道要本著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有利于提高公眾防范意識,有利于維護我國國際形象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肅宣傳紀律,努力做到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注重效果。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況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企業突發環境的應急預案 2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xx年全省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省環保廳《關于集中整治造紙企業環境問題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專項整治造紙行業,著力解決造紙行業突出的環境問題,推動規模大、工藝先進、污染小的企業做大做強,確保新建和技改造紙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認真開展造紙企業環境問題排查,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要求,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淘汰造紙落后產能工作;嚴把項目準入關,不再審批屬于“國發7號”文件要求淘汰的裝置和生產線的環評文件。要制訂倒排工作計劃,制訂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排查到位、監測到位、處理到位、整改到位。

          三、主要工作措施

         。ㄒ唬┘訌婎I導,明確責任

          按照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各縣區環保局負責各自集中整治的組織和協調工作,并向政府匯報,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企業加強自律的工作機制”。

          20xx年是《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造紙企業執行水污染物新排放限值的最后時限,也是《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要求淘汰造紙落后產能的最后限期。各縣區環保局要充分認識本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工作,完成集中整治工作任務。

         。ǘ┱J真開展清查,摸清造紙企業情況。對照污染源普查名單,組織對轄區內造紙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排查范圍包括以植物(木材、秸桿、其他植物)或廢紙為原料生產紙漿,以及以紙漿原料生產紙張、紙板等產品的企業或生產設施;排查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環保手續履行情況、生產設備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情況等,認真填寫《造紙企業排查情況匯兌表》。

         。ㄈ┘訌娫旒埰髽I污染排放監測。按照《制槳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水污染物監測要求對轄區內造紙企業排放廢水水質和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進行全面監督性監測,并認真填寫《造紙企業監測情況匯總表》

          (四)加快淘汰落后造紙產能。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7號)要求,20xx年底前,淘汰年產3.4萬噸以下草漿生產裝置、年產1.7萬噸以下化學制漿生產線,淘汰以廢紙為原料、年產1萬噸以下的造紙生產線。行政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要嚴把項目準入關,不再審批屬于“國發7號”文件要求淘汰的裝置和生產線的環評文件。

         。ㄎ澹┘哟笳卧旒埰髽I環境違法行為的力度。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造紙企業,要報請政府按照“吊銷執照、拆除設備、移走原料”的要求予以取締;對未履行環評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批建不符、未履行“三同時”驗收手續投入生產、長期以試生產名義上進行生產的',一律責令停止建設和生產,限期履行相關手續,并依法高限處罰;對超標排放的,依法處罰,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報請政府責令關閉;對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或擅自停運的,限期整改,依法處罰。

          20xx年8月1日前已經投產或環評文件已通過審批的制漿造紙企業,雖能達標排放但不能達到《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的,責令于20xx年7月1日前整改完畢,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責令限期治理。

         。└骺h區環保局須于20xx年6月25日前完成排查和監督性監測工作,并將階段性工作總結和相關表格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辦公室;于20xx年10月25日前將集中整治工作總結和淘汰落后造紙產能明細情況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辦公室。

         。ㄆ撸┘訌娬,追究責任

          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加大集中整治造紙企業環境問題力度。完成年底淘汰落后產能的任務。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的;對不依法行使職權的相關負責人及責任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ò耍┘訌娦麄骱托畔蟾婀ぷ

          根據集中整治造紙企業環境問題工作重點,結合實際,加強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各縣區環保局要確定專人負責集中整治造紙企業環境問題信息報送工作,每月25日向市環保專項行動辦公室報送工作開展情況。

          四、時間安排

         。ㄒ唬┘信挪楹捅O督性監測階段(6月份)

          各縣區環保局組織相關單位對轄區內造紙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排查和監督性監測,并將階段情況報告市環保專項辦公室。市環保專項辦公室不定期對各縣區集中整治造紙企業環境問題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8月、9月)

          各縣區環保局根據本轄區第一階段排查和監測情況,對存在環境問題和不屬于國家淘汰落后造紙產業政策的造紙產能企業或生產線,制訂一廠一檔,及相關整治方案,上報政府,同時也上報市環保專項行動辦公室。(7月20日前)

          各縣區環保局根據政府批示,開展造紙企業整治工作(9月30日前)。

         。ㄈ┛偨Y階段(10月份)

          各縣區環保局單位要認真總結本次專項整治工作,20xx年10月25日前將集中整治工作總結和淘汰落后造紙產能明細情況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辦公室。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組織對集中整治造紙企業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檢查。

          企業突發環境的應急預案 3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市環保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意識和應急能力,指導和規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和生命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應急預案。

          三、組織機構

          寧國市環保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以下簡稱局應急領導組),負責處理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故發生,即自動生成寧國市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局應急領導組視危機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緊急響應、救援。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局應急領導組第一時間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匯報,市政府自動生成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通知市政府《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涉及部門、涉案企業,按預案要求進行有序處理。

          局應急領導組下設現場監察小組、技術咨詢小組、環境監測小組、綜合協調小組、檢查督導小組、宣傳教育小組。各小組應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職責

          在局應急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根據危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善后及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危機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1、現場監察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部門:監察隊、事件所在地分局

          職責:負責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接警、出警工作;保護事故現場,進行污染源現場調查,對事故現場采取緊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2、技術咨詢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部門:審批科、污控科、生態科

          職責:負責利用已建立的專家庫資源,為事故處理提供技術支撐;提供突發環境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消解處理方法,分析污染現狀、污染趨勢。

          3、環境監測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部門:監測站

          職責: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污染源監測工作,制定應急監測方案,實施現場監測,為應急事故的全過程處理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報告及相應擴散模式,為實施現場救援提供科學依據。

          4、綜合協調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部門:辦公室

          職責:負責做好與預案涉及部門的溝通,針對現場情況協調其他相關救援力量參加事故處理。

          5、檢查督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部門:法規科

          職責:負責對各小組職責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并為事故處理提供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咨詢。

          6、宣傳報道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部門:辦公室

          職責:按照領導組的統一部署,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上報及宣傳報道工作。

          局應急領導組其他成員職責由領導組組長根據事故發生發展情況視情機動安排。

          局應急領導組設值班電話:

          五、預測預警

          1、預測

          結合日常工作,環保12369舉報中心和值班室對公開舉報受理情況及日常環境監督性監測情況實行定期報告,發現污染隱患,形成預警信息,4小時內報送局應急領導組。

          2、預警

          局應急領導組在得到可能發生污染事故信息后,立即發出預警信息,向監察隊及監測站發出警令,要求30分鐘內組織完畢,出警,并通知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當可能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污突發環境事件時,局應急領導組將分別啟動II級、I級預警,預警信息立即通報至市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組所有成員,預案涉及部門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六、信息報送

          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凡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建立信息報送制度。

          一般(IV級)突發環境事件,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1小時內,向市政府和宣城市環保局報告。

          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1小時內,報告市政府、宣城市環保局和省環保廳;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同時向國家環保部報告。

          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初報在發現和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上報,可通過電話或傳真直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質和數量、人員受害情況、自然環保區受害面積和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破壞程度、事件潛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況。

          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是進展情況一次或多次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危害程度及采取的應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如果突發環境事件影響范圍涉及到轄區外部時,必須立即形成信息報告連同預警信息報市委、市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工作有關要求,通報相關省、市。

          如果突發環境事件涉及到外事工作,領導組將迅速通報市政府,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處理。

          七、響應程序

          1、一般、較大突發環境事件響應程序

          第一步,環保12369舉報中心或值班室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后,立即向局應急領導組匯報,并通知各應急小組30分鐘內到達各自崗位,同時完成人員、車輛及裝備調度。事故處理中心即時成立,由領導組負責指揮調度,下達指令。

          第二步,接到指令后,現場監察小組由組長帶領環境監察人員立即執行環境監察聯動程序,快速出警,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保護現場,查找污染源,并對事故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和數量、影響范圍和程度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見,及時反饋局應急領導組。

          應急監測小組由組長帶領同時到達現場,對事故原因、性質進行初步分析、取樣、送樣,并做好樣品快速檢測工作,及時提供科學數據。

          技術咨詢小組由組長帶領有關專家迅速趕到現場,通過對監測數據分析,提供突發環境事件中主要污染物毒性及消解處理方法,提出污染事故定性意見。

          第三步,局應急領導組收到各組信息反饋后,及時召開情況碰頭會,分析研究相關問題,布置下一步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按照有關意見協調相關部門進行現場消解、處置工作及采取其它應急措施,控制污染擴散。

          環境監測小組制定詳細跟蹤監測計劃,隨時調整監測項目、監測頻次。

          綜合協調小組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要求,經局應急領導組研究后,向市政府及上級部門進行初報。

          第四步,在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妥當后,綜合協調小組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要求,經領導組研究后,向市政府及上級部門進行續報。

          現場應急工作結束。

          2、重大、特大污染事故響應程序

          按市政府《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啟動。

          3、擴大應急響應程序

          當污染事故有進一步擴大、發展趨勢,或因事故衍生問題造成重大社會不穩定事態,局應急領導組將根據事態發展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并發布預警信息,同時可向市政府應急救援領導機構請求援助。

          八、新聞報道

          按照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嚴格把關的原則作好突發環境事件報道工作。宣傳報道小組按照領導組的統一部署,不定期就事故預警信息、事故救援情況、現場調查情況、事故認定意見、應急處理結束等信息進行新聞發布。新聞稿件統一由局應急領導組負責審核。

          九、應急終止

          經現場監察小組連續跟蹤監察,突發環境事件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環境監測小組連續跟蹤監測,主要污染物質指標已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前提下,可根據專家組意見,經請示領導組簽字同意,發布應急工作終止。

          十、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根據現場專家組的科學結論及相應監測意見,組織事故應急處理后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工作,消除污染隱患。同時,環境監測小組加強跟蹤性監測,現場監察小組加強現場巡查。

          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及相應技術支撐部門的科學依據,對事故中涉及的損害賠償問題,依據行政調解程序進行。

          根據事故認定結論,下達行政處理意見,并對事故進行通報。

          2、調查總結

          現場監察小組根據調查情況形成現場事故調查報告。

          環境監測小組根據監測情況形成完整檢測分析報告。

          技術咨詢小組根據專家結論及監測意見形成污染事故認定報告。

          以上三份報告報局應急領導組,經審定后,形成完整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報告按照程序上報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

          十一、培訓演練

          按照規定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

          十二、社會宣傳

          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應急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知識專業教育,宣傳環境應急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環境事件。

          企業突發環境的應急預案 4

          為規范我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有效控制和減輕環境污染事件危害,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蚌埠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我局具體工作職責,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主要適用于本市范圍內發生的超出事發地縣(區)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縣區)生態環境部門處置能力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跨縣區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其他需要市生態環境局指導、協調、指揮處置的突發環境事件或其他突發事件次生、衍生的環境事件;本市范圍外發生但可能對本市造成重大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跨市突發環境事件由我局聯合市有關部門,并協調會同相關市生態環境部門調查處置;協調不成的,報請省生態環境廳組織查處。超出本級應急處理能力的,應及時報請市政府啟動市級應急預案。

          二、應急處置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生態環境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負責我市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的組織領導工作。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局長擔任,組成人員包括市環境應急中心、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水污染防治辦公室、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土壤污染防治與自然生態辦公室、宣傳教育科(政策法規科)、局信息中心及市環境監測站負責人。

          市生態環境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公室”):按照應急領導小組指示,負責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具體的領導、指揮、督察督辦和相關保障工作,組織相關單位擬制不同類型事故的具體處置措施。

          應急辦公室設在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辦公室主任由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負責人擔任。

          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調查和現場協調工作,并提出初步處置意見供應急領導小組決策。參與事故應急協調工作,收集、組織和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協調保障,在規定的時限內統一向市政府及省環保廳報送事件發生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信息。

          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市環境監測站:負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處理過程中的環境監測工作,成立應急監測小組,負責編制應急監測方案,開展現場環境監測,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送監測數據,為應急處置及研判提供支撐。

          水污染防治辦公室:負責涉水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污染事故和負責涉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與處置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與自然生態辦公室:負責涉固體廢物和生態環境破壞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宣傳教育科(政策法規科):負責參與組織有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宣傳報道、信息發布、輿論引導等工作,按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布置,發布關于應急處置的信息;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處理提供政策法律支持。

          局信息中心:加強事發相關企業污染物外排口自動在線監控設施的在線監控,及時提供實時在線監控數據;配合宣教部門做好市環保局官方網站信息發布,網絡輿情引導工作等。

          三、應急處置工作程序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按照《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規定,應急響應設定為一級(特別重大)、二級(重大)、三級(較大)和四級(一般)四個等級。

         。ㄒ唬┹^大突發環境事件、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必須啟動《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按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程序啟動應急工作。

         。ǘ┚謶敝凳厝藛T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后,應第一時間報告應急辦公室進行核實。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的事件,不論事件等級大小,及時逐級上報。

          (三)應急辦公室接到信息報告后,要立即核實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情況、人員受害情況等,并按本預案應急事件的劃分等級初步確定事件等級,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并提出處理建議,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若確定啟動則立即對應急辦公室下達啟動指令。

         。ㄋ模└鶕鳖I導小組的指令,應急辦公室組織環境執法、環境監測人員赴現場調查取證,工作人員接到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并準備好現場調查取證、監測等工具。

         。ㄎ澹└鶕话l環境事件的污染程度,經局應急領導小組確定后,由市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政府值班室或省生態環境廳報告,報告時限和要求按照《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

          (六)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在現場調查取證的同時,要協助事發地政府、指導協同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做好污染事件處置工作,督促事發單位和應急處置隊伍采取有效措施,最短時間內切斷,阻隔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蔓延,減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ㄆ撸┦协h境監察支隊(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在調查處理的基礎上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交調查報告,當日未完成處理的,次日要及時續報調查處理情況;市環境監測站到達現場后,按照事故情況確定需監測的項目,編制應急監測方案,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交監測報告,供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局機關業務科室在專項負責的突發環境事件完成處理后向市局應急領導小組提交報告,總結事故經驗教訓。局應急領導小組核實突發環境事件有關數據,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經局領導審定后向市政府和省環保廳報告。

         。ò耍┚謾C關相關業務科室指導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協助當地環保部門做好污染事件善后工作,落實進一步消除污染、恢復生態的措施。

          (九)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事件現場的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是否解除預案。

          (十)預案解除后,最終的.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事件處理結果報告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上報市政府和省環保廳。結果報告的內容明確處理結果,事件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出具有關監測數據等。

          (十一)為了正確引導新聞輿論,保證社會穩定,可按照《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視情發布事件信息,發布信息須經局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統一口徑,由市局宣傳教育科協調組織。

          四、應急處置工作措施

         。ㄒ唬┦掳l地生態環境部門應立即赴現場調查,指導發生污染事件單位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并及時通報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做好污染事件的處理與污染防治工作,通報下游和可能波及的周邊地區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預防工作。

          (二)要求發生污染事件的單位立即停止向環境排放污染物,必要時實行限產停產等強制措施,啟用應急救援儲備物資,必要時緊急征用所需的物資、設備、設施、工具、場地等。

         。ㄈ┙够蛳拗剖褂糜嘘P設備設施。關閉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活動,針對不同的事件類型、不同的污染物、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清理污染現場,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范圍的擴展,減輕污染強度,清除或減輕污染危害。

          (四)根據污染事件的污染強度、范圍、持續時間及可能危害公眾的程度等情況,酌情考慮提請事發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及時疏散、轉移公眾。

         。ㄎ澹┣宄謇硎录F場。污染事件得到控制后,及時進行污染現場清理和洗消,監督廢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避免二次污染;

         。┪廴臼录䦟е氯藛T中毒時,及時提請事發地政府組織衛生等部門采取救助措施。

          (七)現場應急人員應配備防毒、防酸堿等有毒有害物品的防護衣具,做好自我防護工作。

          五、應急處置工作保障

         。ㄒ唬└鶕栋霾菏型话l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我局在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時,及時報請市政府啟動市級預案。要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發改、經信、公安、消防、民政、住建、交通、農業、水利、衛計、氣象、自然資源等部門給予支持保障。

         。ǘ┙⑹协h境應急專家組為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處置建議。

          專家組職責:

         。1)參與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為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提出決策咨詢和處置建議;

         。3)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知識和技術咨詢。

         。ㄈ⿷蔽镔Y調度

          1、環境應急指揮系統方面,我局作為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利用現有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平臺,兼做固定指揮平臺,包括應急指揮平臺、綜合應用系統、視頻會議系統和視頻指揮調度系統,由市環境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和運行維護。

          2、環境應急交通工具方面,配備有應急指揮車輛1部(包括照明、攝像、通訊等應急處置器材)和高性能應急監測車1部。

          3、環境應急防護裝備方面,配有氣體致密型化學防護服3套、應急現場工作服2套、易燃易爆氣體報警裝置2套、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報警裝置及輻射報警裝置共2套、醫用急救箱2套、應急供電照明設備1套、由市環境監測站維護管理。

          4、環境應急調查取證設備方面,應急攝像器材、應急照相器材、應急錄音設備、防爆對講機、無人機由市環境應急中心維護管理;應急監測器材由市環境監測站維護管理。

          5、積極充實市應急救援裝備、應急物資儲備,依托部分企業建立完善部分應急救援物資儲備。

          企業突發環境的應急預案 5

          成立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突發環境事故應急處置、救援工作。

         。ㄒ唬╊I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負責環保工作的總務處主任;

          成員:校辦公室、總務處、政教處、校醫。

         。ǘ┲饕氊

          一、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命令和信息,統一協調做好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和技術設備,建立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提供科學決策意見,減少污染對周圍環境的危害,保護飲用水源安全和生態安全;統一調度各校區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和解決處置應急事故所需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資等,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區、市及其它救援中心發出救援請求,組織現場取證調查,總結應急經驗教訓。

          二、組長職責

          負責批準啟動本預案,有權調動本校區一切力量,全面負責突出環境事故應急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召集各部門負責人研究應急處置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明確職責,根據事故情況再分設現場工作組,指定負責人,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三、副組長職責

          協助組長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的具體領導工作,組長不在時,全權負責現場應急的組織工作。

          四、成員職責

          校辦主任:協助各校區領導做好環境突發事故的救援處理、事故上報、對外發布信息和安撫、穩定等相關工作;

          總務處主管:協調相關部門劃定警戒區域,控制事故現場;進行現場調查,向上級報告現場情況;協同相關部門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處置意見,防止污染擴大,對環境污染事故的性質,等級和危害做出恰當的認定;

          校醫:負責組織實施中毒事故的搶救工作;負責事故的處理中醫護人員、醫療設備、藥品的組織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通報人員的.搶救情況;

          五、事故報警

          發生環境污染或破壞事故或可能發展成為的災難突發事件,應及時向學校校長及校辦公室或有關單位報警。

          一、撥警電話:

          二、報警的內容:環境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造成事故的校區名稱,報告人的姓名、職務;接受報告的時間,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形成的危害后果。

          三、進行受理登記

          應急處理程序

         。ㄒ唬┺k公室接到環境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親自或派人在最快的時間趕到事發現場進行確認;

         。ǘ┝⒓瓷蠄箢I導小組,并及時通知各成員單位盡快趕到現場;

         。ㄈ┑浆F場后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的狀態及危害程序做出相應的現場應急處理措施;

          一、督促發生污染事故的人或其它組織立即采取減輕或消除污染或破壞的措施,防止危害進一步擴大;

          二、及時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必要時疏散周圍群眾,避免人身死亡;

          三、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在現場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各司其職、各盡所能,按事故類別組成不同的調查小組進行現場調查;

          四、事故得到控制后,要盡快完成初步調查報告并按規定報送有關部門;

          五、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根據環境事故的全面調查情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形成確定賠償金額和進行行政處罰事故處理報告;

          六、對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損害事故,辦公室應及時向受到或可能受到事故危害或損害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造成的污染危害;

          六、事故報告程序

          一、凡屬一般或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均由鎮環保局確認;

          二、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由市級以上環保部門確認;

          三、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1)速報:從事故發生后起,48小時上報,速報可通過電話、電報,必要時應派人直接報告;

          速報的內容包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捕殺和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等初步情況;

         。2)確報:在查清有關情況后立即上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

          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后立即上報,采用書面報告;

          在確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后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七、法律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本預案規定履行事故報告職責,隱瞞、續報謊報的;

          2、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或臨陣逃脫職守的;

          3、應急工作中不聽從指揮的;

          4、妨礙應急工作的;

          5、應急措施處置嚴重失誤的;

          6、在應急中,違反操作規程和制度,引起其他突發事故而造成其它危害的;

          企業突發環境的應急預案 6

          為有效預防礦山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環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及正常生產、生活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返囊幎,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突發環境事件控制和處置必須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以規范和強化礦山環境保護系統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為目標,以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為重點,逐步完善礦山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處置及善后工作機制,建立礦區環境保護系統防范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統一協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體系。

          二、適用范圍

          礦區范圍內發生的突發事件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具體包括:

          1、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2、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3、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而造成危及環境安全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

          4、其他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三、組織領導機構及職責

          礦山環保應急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宣傳學習上級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領導對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的指示精神。

          2、掌握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情報信息和時態變化情況。

          3、負責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協調工作。

          4、負責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信息聯絡、傳達、報送、新聞發布等工作。

          5、提供和解決處置環境應急所需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資等。

          6、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應急領導組下設應急現場指揮組、應急處置組。

          四、基本原則

          1、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和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映、及時控制。

          2、按照“先控制后處理”的原則,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斷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盡量減小污染范圍。

          3、以事實為依據,重視證據、重視技術手段,防止主觀臆斷。

          4、制定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處置人員及周圍群眾的人生安全。

          5、明確自身職責,妥善協調參與處置突發事件有關部門或人員的關系。

          五、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

          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后,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礦山環保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對重特大環境污染及破壞事故經認定后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縣環保局報告。

          2、快速出警

          接到指令后,應急現場指揮組率各應急小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事發現場。

          3、現場控制

          應急處置小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控制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制定處置措施,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

          應急處置小組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響程度等;并負責與當地公安、消防等單位協調,共同進行現場勘驗工作。

          5、現場報告

          各應急小組將現場調查情況、應急監測數據和現場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應急現場指揮組。

          應急現場指揮組按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的要求,負責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動態情況。

          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程度,決定是否增調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前往現場增援。

          6、污染處置

          各應急小組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閱有關資料并參考專家意見,向應急現場指揮組提出污染處置方案。

          迅速聯合當地環境監察人員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區、農田保護區、水流域、地形)和人員反應初步調查。

          企業突發環境的應急預案 7

          第一部分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全市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事件分級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安全、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故。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ㄒ唬┨貏e重大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

         。6)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7)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ㄈ┹^大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市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ㄋ模┮话悱h境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四、工作原則

         。ㄒ唬╊A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宣傳普及環境應急知識,不斷提高公眾環境安全意識。建立和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

         。ǘ┱撠、部門合作

          各級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負總責。各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職責,各司其職,相互配合,不斷提高我市的整體應急反應能力。

          (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實行市、縣(市、區)二級負責制。

         。ㄋ模┮揽靠茖W、快速反應

          不斷完善應急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貯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依靠科學,加強科研指導,規范業務操作,實現應急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

         。ㄎ澹┧募夘A警、分級響應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發展情況,將事件分為“四、三、二、一”四個等級進行預警,并實施分級控制,發生不同等級事件時,啟動相應級別響應。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突發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

         。ㄒ唬┪kU化學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件。

         。ǘ┕I企業生產過程中因生產裝置、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等因素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三)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突發性嚴重環境污染事件。

          (四)因遭受自然災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件。

         。ㄎ澹┛缡屑壭姓䥇^域的環境污染對我市造成環境危害的污染事故。

         。┢渌话l性的環境污染事件。

          第二部分組織體系

          一、指揮機構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其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市人民政府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其成員由各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擔任,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指揮(見附件),對突發環境事件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和調動社會力量和各種資源,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縣、市、區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組織,負責本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進行現場指揮,組織應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事件調查處置、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及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等工作;督促政府各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根據行業特點,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必要時,組織領導重點防控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演練。

          各級應急救援指揮部門下設辦公室,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及演練活動;接報突發環境事件后,立即向指揮部匯報,并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信息。

          二、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八個工作組作為具體工作機構。

         。ㄒ唬┈F場監測處置組

          由市環保局牽頭,市農委、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安監局等部門參加。負責實施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現場處置、調查處理、監測、報告、監督檢查、人員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ǘ┙煌ㄟ\輸保障組

          由市交通局牽頭,負責優先安排應急物資和疏散人員的運送轉移,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ㄈ┽t療救治組

          由市衛生局牽頭,有關醫療衛生單位參加。負責組織醫療救治、疾病預防,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醫療救治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ㄋ模┖笄诒U辖M

          由市發改委牽頭,經信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氣象局等部門參加。負責與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有關物資的供應、運輸、調運、儲備,提供現場處置技術及事件處置時氣象動態,安置受害群眾,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ㄎ澹┥鐣伟步M

          市公安局、武警支隊負責密切注視事件動態,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污染調查和事件處理,落實各項強制隔離措施,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麄鹘M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環保局、市文廣新局及市有關新聞單位參加。負責組織宣傳普及有關突發環境事件防治知識,發布新聞及通報有關情況,并向上級新聞單位提供有關工作信息。督促指導有關部門相關工作落實情況。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ㄆ撸┍O察組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監察各地貫徹執行環境事件防治政策、法律法規和履行職責的情況,受理處置突發環境事件中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在處置工作中領導不力、玩忽職守、違規違紀等行為。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參加。負責起草有關匯報材料、領導講話,草擬有關文件,編印工作簡報,溝通各組工作情況和信息,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相關部門職責

         。ㄒ唬┦邪l改委、經信委、市商務局、市安監局

          組織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控制規劃,把突發環境污染與事故控制和應急體系建設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保證物價穩定。

         。ǘ┦胸斦

          保證必要的經費支持,確保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所需裝備、器材等物資的經費供給,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工作。

         。ㄈ┦泄簿帧⑽渚ш

          做好法制宣傳,密切注視事件動態,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污染調查,落實各項強制隔離措施。

         。ㄋ模┦行l生局

          做好傷員的救治,污染疏散區域人員的疾病預防和治療工作。

         。ㄎ澹┦薪煌ň

          優先安排應急物資和疏散人員的運送轉移,做好污染區域的交通管理工作。

          (六)市民政局

          做好社會捐助工作,專項用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經費和物資管理使用工作以及救濟物資發放、污染區域內人民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ㄆ撸┦形麄鞑、市文廣新局

          組織新聞媒體廣泛開展環境污染防控科普知識宣傳,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宣傳報道;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期間新聞報道的規范管理,營造有利于處置工作深入開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ò耍┦兴畡站、市農委、市林業局

          組織做好流域、水源流量控制與監測,開展家畜及野生動植物受污染情況的監測和調查工作。

         。ň牛┦袣庀缶

          及時、準確提供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區域的氣象情報資料。

         。ㄊ┦锌萍季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需要,及時組織科技力量協作攻關,支持對突發事件有關防控工作的科學研究。

         。ㄊ唬┦斜O察局

          負責調查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期間的違規違紀、失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責任。

          第三部分預警制度

          一、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

          (一)預警啟動

          突發環境事件實行四級預警制度。Ⅳ級突發事件,即一般環境事故,啟動藍色預警;Ⅲ級突發事件,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啟動黃色預警;Ⅱ級突發事件,即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啟動橙色預警;Ⅰ級突發事件,即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啟動紅色預警。根據不同級別的預警,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

         。ǘ╊A警支持系統

          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和環境應急資料庫,開發研制環境應急管理系統軟件。建立報警服務系統及相關技術支持平臺、信息反饋與確認等。

          二、突發環境事件的評估與確認

          組建由環保管理和環境監測專業人員、環境評價專家、危險化學品專家、環境評估專家、防化專家等相關專家組成的突發環境事件評估咨詢專家組。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涉及范圍,開展事件快速評估與決策咨詢。

          (一)突發環境事件的評估

          1.評估內容:明確突發環境事件性質和類別,預測可能的涉及范圍、發展趨勢及其對人群健康或環境的影響;確定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評估現有應急處置措施是否得當,應急能力是否達到控制突發環境事件的需求等。

          2.快速評估步驟:通過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區進行現場調查,收集資料,并迅速對現有信息資料進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評估意見,為技術行為和行政決策提供依據。

          3.決策咨詢:突發環境事件評估專家組對快速評估結果進行分析,提出對現有應急處置措施的改進意見,并對行動方案做出決策咨詢。

          (二)突發環境事件的確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評估咨詢專家組的意見,由市環保局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突發環境事件分級預警的建議,由市人民政府確定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分級并根據相應級別做好預警公告的發布工作。藍色預警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黃色預警由市(地)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橙色預警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紅色預警由事件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

          第四部分信息管理

          一、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

          根據《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的規定,按國家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系統進行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

          縣級(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二、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報告單位及人員發現或獲知突發環境事件,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縣(市、區)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報告。

          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環保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和確認。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接到報告2小時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根據調查和確認結果,三級環境事件48小時內報告上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二級環境事件12小時內報告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一級環境事件6小時內報告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隨時報告事件勢態進展情況。

          三、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內容及形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速報可用電話或直接報告;確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報告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速報內容主要包括: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大小、人員受害情況、捕殺與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確報是指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初步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是指在確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四、突發環境事件的通報與信息發布

          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按照國家環?偩帧董h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新聞發布管理辦法》的規定,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授權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各級人民政府及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輿論引導,建立快速發布機制,避免因發布滯后造成工作被動。對媒體有關事件內容的不準確報道,應當及時通過發布通告或召開新聞發布會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第五部分應急響應

          根據預警級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即藍色預警啟動四級響應,黃色預警啟動三級響應,橙色預警啟動二級響應,紅色預警啟動一級響應。

          一、四級應急響應

         。ㄒ唬┛h、市、區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四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應迅速組織環境應急人員到達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轉移、污染消除、提出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ǘ┛h級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縣級人民政府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環境保護部門的建議,啟動四級應急響應。

          縣級人民政府接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報告和應急處理方案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協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依法進行受污染區域的確定與封鎖、隔離和輿論宣傳工作;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物資的供應。

         。ㄈ┦协h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提供技術指導,督促當地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ㄋ模┱麄事件情況及時報告市政府備案。

          二、三級應急響應

         。ㄒ唬┛h、市、區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三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應迅速組織環境應急人員到達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轉移、污染消除、人員撤離、受污染區域劃定,同時組織突發事件評估專家組分析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ǘ┛h級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縣級人民政府接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報告和應急處理方案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協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組織相關人員的疏散安置、依法進行受污染區域的確定與封鎖、隔離和輿論宣傳工作;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物資的供應。

          (三)市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市環境保護局及時會同當地環境保護局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確認,指導督促當地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需要調集應急物資和設備。

         。ㄋ模┦腥嗣裾畱表憫

          市人民政府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市環境保護局的建議,決定啟動三級應急響應。

          三、二級應急響應

          (一)市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市環境保護局迅速組織環境監察應急、環境監測應急隊伍和有關技術人員趕到突發環境事件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轉移、污染消除、人員撤離、受污染區域劃定,同時組織突發環境事件評估專家組分析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ǘ┦腥嗣裾畱表憫

          市人民政府接到二級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市環境保護局的建議,及時報告上級政府啟動相應的環境應急預案,并做好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配合準備工作。

          組織有關部門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設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織;緊急調動和征集有關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現場隔離、受污染區域的確定與封鎖;保證應急處理所需的物資、經費;組織相關部門協助環境保護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ㄈ┛h級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未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地區的縣級人民政府,要服從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調度,做好支援突發事件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同時,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防止突發事件在本轄區內發生,必要時處于應急準備狀態。

         。ㄋ模┛h、市、區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應迅速組織環境應急隊伍和相關技術人員到達事件現場,進行采樣和監測,開展現場污染源調查,實施污染消除等緊急控制措施,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并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完成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四、一級應急響應

         。ㄒ唬┦协h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在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專家咨詢組的指導下,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工作并及時派出專業技術機構赴現場開展現場調查,組織落實各項緊急防控等措施;配合上級專業機構對不明原因的突發事件開展污染源調查、受污染區域劃定等工作;檢查督導基層組織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依法接受和管理社會捐贈的資金、物資;根據授權發布本市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ǘ┦腥嗣裾畱表憫

          市人民政府接到一級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市環境保護局的建議,及時報告上級政府啟動相應的環境應急預案,并做好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的配合準備工作。

          市人民政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性質及時成立市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協調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開展突發事件的決策指揮、污染危害監測與分析、污染源調查與控制、受污染群眾救治與轉移、信息發布、宣傳教育、后勤保障等工作。

         。ㄈ┛h、市、區人民政府及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服從市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按照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要求,各司其職,做好工作。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配合、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機構開展現場調查處理、采樣、監測、技術分析、評估以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技術指導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和妨礙工作開展。

          五、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

         。ㄒ唬⿷苯K止的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成立的條件已經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

          3.已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公眾健康與環境再次遭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后果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二)應急終止的程序

          1.事件現場指揮部組織專家咨詢組論證調查,確認突發事件已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后,結論以書面形式向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告。

          2.接到環境應急指揮部的應急終止通知后,現場指揮部負責應急人員及設備有序撤離。

          3.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應急終止的信息。

          4.由市環保局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行動的后評價,編制應急評價報告,存檔備案,并上報有關部門。

          第六部分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程序

          一、迅速報告

          現場監測處置組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聯絡暢通,實行市縣(市、區)聯動機制。

          接事故報警后,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市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

          二、快速出擊

          接報后,市應急處理指揮部指令現場監測處置組負責人立即召集所有組成單位人員,攜帶污染事故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同時啟動“應急監測預案”。

          三、及時處置

          如果現場監測處置組到達現場前,有關部門尚未對現場進行處置,現場監測處置組在迅速通知相關部門的同時,應參與現場控制和處理,防止污染擴散,根據現場勘察情況,配合劃定警戒線范圍,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四、現場調查

          現場監測處置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判明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種類、性質、數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圍、影響程度及事發地地理概況等情況,確定現場監測布點、攝像、拍照等取證工作。

          五、情況上報

          現場監測處置組負責人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擬采取的措施及時報告市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人,按國家環?偩忠,做到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同時市應急處理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和現場監測處置組的要求,決定是否增派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趕赴現場增援。

          六、污染處置

          現場監測處置組根據市應急處理指揮部的指示,積極參考各方意見,對事故影響范圍內的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以減少污染危害。

          七、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布

          根據現場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現場監測處置組向市應急處理指揮部建議建立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由市應急處理指揮部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做出是否發布警報決定。

          同時,現場監測處置組要及時進行事故處理分析,向事故、事件處理組通報情況,確定對外宣傳統一口徑,由事故、事件處理組對新聞媒體發布污染事故消息。

          八、污染跟蹤

          現場監測處置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每24小時向市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一次,直到事故污染消失報警解除。

          九、調查取證

          現場監測處置組協同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確定事故責任人,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十、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后,形成總結報告,按時上報并存檔。

          第七部分組織、技術和后勤保障

          一、組織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市、縣兩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機構,并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預報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等。

          二、技術保障

          (一)突發環境事件專家咨詢庫(可參照環評專家庫)

          市級建立環境應急專家數據庫,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應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其職責是:

          1.了解掌握國內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知識和信息,提供咨詢服務;

          2.綜合評估突發環境事件,預測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的建議;

          3.指導、調整和評估應急處理措施;

          4.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總結評估并提交評估報告。

         。ǘ┈F場應急環保專業隊伍

          市、縣(市、區)政府以現有環境監察隊伍為基礎建立一支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機動隊伍,由環境監察、環境監測、環境科研等人員組成。這支隊伍是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常備重要力量,隨時能夠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事件發生地環保部門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指導應急監測分析,確定污染類別、程度、范圍;

          2.進行現場調查、取證、評估及上報工作;

          3.根據調查結果及專家意見,確定應急處置的技術措施;

          4.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5.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

         。ㄈ┡嘤柡脱菥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常備隊伍要按照應急預案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

          三、后勤保障

         。ㄒ唬┪镔Y儲備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計劃,建立處理突發事件的物資儲備,儲備分為日常和戰時兩級。

         。ǘ┭b備保障

          各級環保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建設。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證在發生環境事故時能有效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ㄈ┙涃M保障

          各級財政和計劃部門應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政府的財政預算。捐助資金納入各級財政專戶管理,由應急處理指揮部統一掌握、集中安排使用。

         。ㄋ模┥鐣麄

          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應急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知識的專業教育,宣傳環境應急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環境事件。

          企業突發環境的應急預案 8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提高組織、預警、控制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輕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湖北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湖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1.3.1 實施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十堰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包括其他突發事件次生、衍生的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外,但可能造成本市生態環境重大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應對措施的突發環境事件。預案主要適用于以下情況:

         。1)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指揮;

         。2)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前期應急處置和指揮;

         。3)事件影響跨縣(市、區)級行政區,或超出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突發環境事件處置能力的應對工作;

         。4)其他需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處置的突發環境事件。

          1.3.2 事件類型

          本預案所稱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預案所適用的事件類型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因生產安全、交通運輸、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恐怖襲擊引發以環境污染為次要災害的突發事件,同時啟動其他相關應急預案。

          核設施(裝備)及有關核活動發生的核與輻射事故造成的輻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故、重污染天氣、水華暴發、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污染等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按照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執行。

          1.4 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以人為本、減少危害,資源共享、保障有力,公開透明、及時發布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1.5 事件分級

          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119號),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針對轄區內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類型、事件嚴重程度,將突發環境事件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及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1.5.1 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國際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1.5.2 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1.5.3 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縣、區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1.5.4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的,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 預案銜接

          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縣(市、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基層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行動方案、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四大類組成。

         。1)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包括《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十堰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事故災難類其他涉環境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其中,《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全市預防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指導性文件,是《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一項專項預案。各有關部門(單位)應結合自身職責,制定本部門環境應急行動方案。

         。2)縣(市、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各縣(市、區)預防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指導性文件,是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的一項專項應急預案?h(市、區)級應急預案體系應包括縣(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其他涉環境專項應急預案及部門環境應急行動方案等。

         。3)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上級預案為《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當涉及跨市、跨省突發環境事件,或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時,應在省應急預案的體系下建立應急聯動機制,統一服從《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指揮。

          本預案與十堰市自然災害(地震、臺風、洪水等)、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疫情、食品安全等)、社會安全事件(反恐、宗教、金融危機)互為并列關系,同屬于《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專項應急預案,各專項預案相互之間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服從《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指揮調度。

          本預案下級預案為縣(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部門環境應急行動方案,以及轄區內各企業及工業園區所制定的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二、組織體系

          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體系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現場應急處置機構組成。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程度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還包括可能的外部應急救援力量,如上級或周邊地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專業應急組織、應急咨詢或支援機構等。

          2.1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2.1.1指揮部組成

          十堰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作為我市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指揮和協調機構。

          總指揮由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市長擔任,發生特別重大(I級)和重大(II級)突發環境事件時,由市長任總指揮。副總指揮由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指定,負責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工作,提出環境應急決策建議。

          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委、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氣象局,武警十堰市支隊,中國電信十堰分公司、中國移動十堰分公司、中國聯通十堰分公司。本預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應根據指揮部的指令,按照本部門、本單位的職責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2.1.2 指揮部職責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和重大決策。副總指揮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環境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建立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機制;

          (3)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

         。4)指導、協調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5)部署市環境應急工作的公眾宣傳和教育,依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的公開信息,控制傳言、謠言散發;

         。6)及時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處置情況;

         。7)完成市人民政府下達的其他環境應急任務。

          2.1.3 成員單位職責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預測、預警、報警、處置、終止、善后等環節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各自的職責制訂本單位的環境應急處置和保障方面的應急預案或方案,并負責管理和實施。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宣傳工作;配合有關事件處置部門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進行媒體輿論引導。

         。2)市委網信辦:負責指導有關事件處置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網絡輿情監控和網絡輿論引導,協調處置屬地網絡平臺突發環境事件相關有害、虛假信息;配合查處違法違規的屬地網絡平臺。

          (3)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參與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涉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4)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實施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調查評估等工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績效評價;組建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專家庫,為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技術支持。

         。5)市氣象局:負責監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及周邊區域的氣象實況,及時提供有關氣象數據;為污染物擴散評估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6)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提供應急處置所需地理信息資料;配合進行突發地質災害誘發次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7)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裝備和應急人員的運輸工作;參與對道路、水路運輸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8)市水利和湖泊局:負責組織、協調水利應急調度;參與影響城市供水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配合進行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9)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負責提供水文勘測信息,組織、協調實地水文勘測;參與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10)市農業農村局:參與農業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配合相關單位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業資源破壞、漁業資源損害進行調查和評估。

         。11)市城管執法委:參與由城鎮燃氣、環衛設施等突發事故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12)市發改委:負責組織、協調儲備糧食和食用油等生活物資的調撥供應;對藥品、救災等應急儲備物資項目進行審批服務和政策資金爭取工作。

         。13)市經信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資與技術支持。

         。14)市財政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的應急經費保障;對應急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財政監督。

         。15)市民政局:參與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配合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與應急物資供應單位進行應急物資調配。

         。16)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和商貿企業,做好豬肉、食糖等生活物資的應急保供工作。

          (17)市衛健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資源開展應急醫療救援工作。

         。18)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禁止受污染食品、農產品流入消費市場或進入生產加工企業。

         。19)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暢通;指導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工作;指導危險物質在貯存、使用、運輸等環節中的安全處置操作;維護事發地區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

          (20)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協調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滅火、搶險救援等應急處置及事故救援工作;參與火災事故等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處理。

         。21)武警十堰市支隊:根據上級指令和事件的需要,負責協調駐地武警力量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22)中國電信十堰分公司、中國移動十堰分公司、中國聯通十堰分公司:負責加強對通信系統的維護,制定通信系統備用方案,配合實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2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在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本地應急力量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2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環境應急辦)設在市生態環境局,由市生態環境局分管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主要由各相關職能單位負責人及其聯絡人組成。

          市環境應急辦的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傳達市委、市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檢查和督促各地、各單位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協調和解決環境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4)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承辦環境應急工作中的文件、文稿;

          (5)向市委、市政府、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6)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對事件級別及其危害程度和范圍進行分析和研判,并及時報告市環境應急指揮部;

          (7)根據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決定,組織實施啟動、變更或終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8)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評估;

          (9)完成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 現場應急組織機構

          2.3.1 現場應急指揮部

          現場應急指揮部是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在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延伸,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組織成立。

          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擔任或經其授權的相關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擔任。軍地協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參與應急處置的武警部隊確定1名現場副總指揮。

          市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組織、指揮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以及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現場處置,負責決定、優化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組織有關單位參與現場應急處置,指揮、調度現場處置力量,統籌調配現場應急物資,決定依法實施應急征用,提請市政府協調解決現場處置無法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困難,及時、準確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或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尚未成立現場指揮部的,由事件發生地的環境應急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臨時擔任現場總指揮,履行現場總指揮職責,負責指揮在場應急力量按照各自職責實施搶險救援和處置工作。在市現場指揮部成立后,實時移交現場指揮權。

          2.3.2 現場應急工作組

          根據現場應急處置的需要,市現場指揮部下設污染處置組、專家咨詢組、應急監測組、調查處置組、醫學救援組、應急保障組、新聞宣傳組、社會穩定組等8個工作組,具體開展現場各項處置工作。工作組設置、組成和職責可根據工作需要作適當調整。

         。1)污染處置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委,武警十堰市支隊等有關部門及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進行技術分析與研判,開展事態分析;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處置,對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對策;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組織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及受威脅人員疏散方式和途徑,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

         。2)專家咨詢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會同有關部門聘請環境監測,化工,環境影響評估,水、大氣、土壤、地下水以及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水利,水文,地質,農林,氣象等領域專家,組成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

          主要職責:負責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技術研判,分析環境污染事故性質和類別、研判環境污染事故發展趨勢,確定環境污染事故級別;研究、評估污染處置、人員撤離等工作方案;對生態修復和恢復重建等提出專業建議。

         。3)應急監測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種類、性質及當地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布點和頻次,做好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醫學救援組

          由市衛健委牽頭,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督管局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5)應急保障組

          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提供應急救援資金,組織協調應急儲備物資,調集應急救援裝備,保障應急處置通訊暢通;對受威脅群眾進行臨時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城市公共供水供應;為現場應急處置工作人員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必要的交通、通訊、防護等工具器材。

         。6)新聞宣傳組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制定信息及新聞發布方案,及時向國家、省有關部門上報信息;協調新聞報道,組織對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接待、管理赴現場媒體記者;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式,通俗、權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7)社會穩定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及事發地政府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行為。

          (8)調查處理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調查事件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督促有關措施的落實;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2.4 地方環境應急職責

          十堰市下轄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制定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確立應急指揮體系,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演練;做好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人員培訓工作,加強環境應急值守和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上報工作;做好本轄區內的環境風險防范和監測預警工作;負責指揮本轄區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的社會穩定工作。

          三、運行機制

          3.1 監測預警

          3.1.1 監測

         。1)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要對市內外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相關監測數據等開展綜合分析、預警預防、風險評估和整理傳報工作。

          (2)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共享和通報機制。公安、自然資源和規劃、交通運輸、水利和湖泊、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城管執法委、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處理及監控,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質量監測和企業污染排放環境監察,并通過多種渠道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

         。4)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要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制定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在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立即報告所在地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

          3.1.2 預警

          3.1.2.1 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1)一級(紅色)預警

          因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特別重大危害的。

         。2)二級(橙色)預警

          因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重大危害的。

          (3)三級(黃色)預警

          因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較大危害的。

         。4)四級(藍色)預警

          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可能發生或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公共危害的。

          3.1.2.2 預警信息處理

          生態環境部門通過多渠道收集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當其他突發事件可能引發環境污染時,市有關單位、各級政府應開展對環境污染信息的收集、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并及時向市生態環境局通報。

         。1)企業事業單位排污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生態環境局負責。

         。2)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應急管理局負責。

         。3)交通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公安局負責。

          (4)由調引水或水質性缺水引發飲用水源地突發水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水利和湖泊局、城管執法委和生態環境局按管轄職能負責。

         。5)自然災害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應急管理局、氣象局負責。

          3.1.2.3預警信息發布

         。1)發布制度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執行。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批準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災害防控主管單位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

         。2)發布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內容主要包括: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應對常識、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3)發布途徑

          根據預警信息發布有關規定,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采用公開播送、派發傳單、逐戶通知等方式發布預警信息。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醫院、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采取足以使其知悉的有效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3.1.2.4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預警分級原則,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

          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

          迅速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發展趨勢。包括在涉險區域設置提示或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的常識、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等。當突發環境事件可能威脅飲用水安全時,要及時啟用水源地專項應急預案,同時做好啟用備用水源和應急供水的準備工作。

          (3)應急準備

          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部署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并調集所需應急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環境應急人員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污染情況。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

          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包括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發布辟謠聲明等宣傳工作。

          3.1.2.5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應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2 應急處置

          3.2.1 信息報告與通報

          企事業單位在大氣、水、土壤監測過程中獲得環境污染事件信息,以及任何知悉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的單位、個人、涉事企業事業單位,均有義務立即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報告。同時,涉事企事業單位要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

          相關行政監管機構發現突發事件有可能產生次生、衍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及時將信息通報給當地和市級生態環境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

          生態環境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立即組織調查核實,初步認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按照國家、省、市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1)對飲用水水源地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屬、高毒性、高致病性物質污染的;

         。4)因環境污染引發聚集性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3.2.2 先期處置

          企事業單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要立即啟動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向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相關信息,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公共秩序維護;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環境風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控制污染物進入環境的途徑,盡量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現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地人民政府必須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避免污染物向環境擴散,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同時,指揮協調當地應急力量開展救援行動,組織、動員和幫助群眾開展安全防護工作。先期處置過程中的情況應隨時報告市環境應急辦。

          3.2.3 應急響應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與事件等級對應,嚴重程度依次降低。

          3.2.3.1、、Ⅱ級響應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同時上報省政府、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啟動Ⅰ級或Ⅱ級應急響應后,在省政府、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2.3.2、蠹夗憫

         。1)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及可能涉及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2)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時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總指揮或受總指揮委托的副總指揮應率應急工作組趕赴現場組織應急處置,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地區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3)市環境應急辦以及突發環境事件所在地的縣區(管委會)環境應急指揮機構實行24小時專人專線值班,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告。

         。4)及時向可能涉及的相鄰地市通報情況。

         。5)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

         。6)根據事件的發展,適時向公眾通報事件處置情況。

          3.2.3.3、艏夗憫

          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組建的地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提出請求。

          3.2.4 指揮和協調

          3.2.4.1 指揮和協調機制

          啟動Ⅰ、Ⅱ級響應后,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在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啟動Ⅲ級響應后,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辦根據環境事件的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地區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參與應急處置。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者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采取緊急處理行動。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地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啟動IV級響應,領導和指揮協調事件的本地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辦根據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協助事發地人民政府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有關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處置有關的基礎資料,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港航、交通、水利和湖泊等有關部門應當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和手段,提供事件發生前的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研究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3.2.4.2 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的范圍和返回時間;

         。7)及時向市政府及上級有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8)必要時,請求武警力量支援。

          3.2.5 響應措施

          3.2.5.1 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開展自救,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多種針對性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市現場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污染源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市現場指揮部組織污染處置組、專家咨詢組等相關應急工作組制定現場污染處置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氣體擴散途徑、范圍、可能影響的敏感點和影響程度;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措施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截流、收集、儲存等措施防止危險廢物或危險化學品產生二次污染;協調專業機構對事故現場放射性廢物進行清理。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應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3.2.5.2 應急監測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種類、性質、擴散速度以及事發地的氣象、水文、地域特點和周邊敏感區域等實際情況,制定應急監測方案,確定監測方法、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開展大氣、水體、土壤、輻射等監測,研判污染物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3.2.5.3 轉移安置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

          3.2.5.4 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移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進行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防護措施建議。按實際需求,調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必要時,應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3.2.5.5 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地區的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事件的發生。

          3.2.5.6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應急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的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3.2.6 社會動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紀委監委、審計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3.2.7 響應升級

          當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已超出本市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國家、省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或支持時,由市委、市政府按相關程序報上級領導機關協調處置。當上級應急處置力量到達現場時,應急指揮權相應移交,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組織各成員單位全力配合開展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3.2.8 信息發布

          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1)信息發布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種類、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2)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政府權威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

          (3)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統一發布。對于較為復雜的事件,可分階段發布。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應急預案等的規定發布。

          3.2.9 應急終止

          當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條件已經消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且無繼發可能時,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決定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應急狀態終止后,相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應急隊伍應根據現場指揮部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估工作,直至其他處置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3.3 后期處置

          3.3.1 善后處置

          應急工作結束后,事發地政府要及時組織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被征用的防治污染設施、設備、器材以及其他物資等財產使用完畢后,應當及時返還。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3.3.2 損害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開展環境污染損害評估,計算可量化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劃分生態功能喪失程度,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進行公開。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方法按照生態環境部的相關規定執行。評估結論應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3.3.3 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按照生態環境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3.3.4 總結評估

          當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結束后,市環境應急辦要及時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評估報告應提交至市委、市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審閱并歸檔。

          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可能演變為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或發生在敏感區域、敏感時段的敏感突發事件,必要時由市委、市政府派出督查組,對應急處置有關情況進行督查。

          四、應急保障

          4.1 隊伍保障

          (1)加強環境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

          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環境應急專業隊伍建設;各地依托有關部門(單位)組建各類專業應急隊伍,建立本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綜合性隊伍;鼓勵環境風險企業間建立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建立專職或者兼職的應急力量;鼓勵發展和引進突發事件應對特種專業救援隊伍,鼓勵發展多元化社會應急救援服務,建立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

         。2)加強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管理

          建立完善市級環境應急專家庫并定期更新,優化相關咨詢機制和管理程序,及時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提供技術與決策支持。

         。3)加強培訓、定期演練

          加強各級應急隊伍的環境應急知識、技能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強化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建設,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4.2 資金保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各級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實施中涉及政府職能的經費按照有關財政管理規定執行。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需要,提出預算項目,報市財政局審批后執行。應急處置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突發環境事件防控準備,包括預防預警系統的建立、開展環境應急技術的研究、應急技術裝備添置、人員培訓、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生態恢復和應急工作獎勵等相關費用及日常工作經費。

          4.3 物資保障

          市發改、民政、生態環境、商務、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當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組織做好環境應急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需要。按照規范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和供給。

          4.4 通信保障

          依托市應急指揮技術支撐體系,建立和完善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確保通訊渠道暢通。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定負責人和聯絡員,并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

          4.5 交通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運輸保障機制,負責組織提供應急響應所需的運輸保障。公安部門要保障環境應急狀態下,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有序優先通行。

          4.6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健全完善醫療衛生救援體系,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衛生防疫等應急準備。

          4.7 治安保障

          公安機關要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和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

          4.8 保險保障

          鼓勵我市各級政府建立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突發環境事件防范、處置及補償機制。鼓勵企業參加污染責任保險,探索對高污染、高環境風險及處于環境敏感地區的企業實行強制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根據生態環境部門要求、地區環境風險評估情況和企業需求,做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產品的開發工作,為環境風險提供保險保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定損、賠償等服務。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商業保險和參加互助保險,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擔機制。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特殊性和危險性,我市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要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五、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環境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按照環境應急預案及相關應急預案的規定,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環境應急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能力。

          5.2 宣教培訓

          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要組織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知識,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定期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形勢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5.3 責任與獎懲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應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6.1 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6.2 預案修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十堰市人民政府組織修訂,由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堰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制訂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

          6.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十政辦發〔20xx〕14號)同時廢止。

          企業突發環境的應急預案 9

          一、引言

          自然災害是無情的,洪水和干旱災害對企業的經濟和生產造成了不可忽視的影響。因此,制定一份有效的企業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對于企業的持續經營和發展至關重要。本文旨在詳細介紹企業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措施,以提供指導和參考。

          二、預案制定

          1.成立應急管理團隊:企業應組建一個專門的應急管理團隊,由技術專家、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的代表組成,負責制定和執行預案。

          2.評估風險和脆弱性:團隊應進行一次全面的風險評估,確定企業面臨的洪水和干旱風險,并評估相關業務和設施的脆弱性。

          3.制定應急計劃:在評估的基礎上,團隊應制定一份詳細的應急計劃,包括預警系統、撤離路線、緊急聯系人和設備清單等內容。

          4.培訓和演練:所有員工都應接受預案培訓,掌握逃生和應急器械使用等技能。此外,團隊還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員工的危機管理能力。

          三、應急預案實施

          1.監測和預警系統:企業應建立和維護一套完善的監測和預警系統,包括天氣預報、水位、降雨量和地下水位的監測裝置,確保能及時發現和預警洪水和干旱風險。

          2.防止水災和干旱:根據預案,企業應制定合理的防洪和防干旱措施,例如修建防洪堤壩、水庫、水渠和灌溉設施等,以減少洪水和干旱對生產設施和產品的影響。

          3.緊急疏散和救援:當洪水或干旱來臨時,企業應立即啟動緊急疏散和救援計劃,確保員工的安全和生命不受威脅,并對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和保護。

          4.備用物資和設備:企業應制定備用物資和設備清單,如緊急醫療設備、緊急通信設備、食品和飲水等,以應對突發情況,并確保這些物資和設備在預案執行時得到及時更新和補充。

          四、應急預案的更新和改進

          企業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不是一成不變的,應定期進行評估和改進。團隊應收集和分析每次災害事件后的`經驗教訓,完善預案的內容和執行流程。此外,團隊還應關注新的風險和災害預警機制,并及時修訂預案以適應新的情況。

          五、結論

          隨著氣候變化的不斷加劇,洪水和干旱等自然災害頻繁發生,企業面臨的風險也越來越大。制定一份完備的企業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是企業發展的關鍵一環。通過制定和執行預案,企業能夠在災害來臨時迅速做出反應,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利益,確保經濟持續發展。因此,企業應認真對待并實施相關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為應對自然災害做好充分準備。

          企業突發環境的應急預案 10

          根據xx縣城市防汛指揮部的總體部署精神,為確保做好xx縣xx燃氣公司20xx年防汛工作,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建立防汛搶險隊伍,負責燃氣公司防汛搶險任務的具體推動和實施工作。

          1、防汛搶險一隊:

          隊長:

          隊員:技安部全體員工、維修班全體員工、防汛物資管理員。

          2、防汛搶險二隊:

          隊長:

          隊員:工程部全體員工、辦公室全體員工、防汛物資管理員。

          (三)搶險隊在防汛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工作,其中搶險一隊主要負責燃氣門站的搶險工作,搶險二隊主要負責城區燃氣管線及閥門井的搶險工作;如發生重大險情,其中一方情況比較危急,另一方聽到命令后要立即在人員和物資上給予支援。

          二、防汛重點

          1、天然氣供氣站、停車場(運行工、維修工負責)。

          2、天然氣地下管線、閥門井(巡線工負責)。

          三、防汛應急措施

          1、如遇大到暴雨,供氣站運行工必須增加設備現場巡查次數,關閉、鎖止好各設備的檢查門、孔,避免進水;巡線工及值班人員應在降水過程中對可能發生隱患部位進行現場檢查,做好排水工作,避免因積水造成管線坍塌事故;當供氣站因雷暴天氣造成跳閘或斷電時,值班維修工應嚴密監視配電柜,不能自動恢復時應根據情況適時啟動手動模式,以保證供氣運行。

          2、因雨量過大,造成地下燃氣管線周邊大量積水,而導致土方坍塌,危及燃氣管線時,搶險隊應采取適當措施排水,防止危害發生;如發生管線坍塌威脅運行安全時,搶險隊應關閉上游閥門,并通知下游用氣單位。

          3、當雨量過大或雷擊頻繁發生時,CNG運輸車輛應停止道路運輸,待天氣轉好時再運行。

          4、當連續大量降雨導致發河水時,應密切關注長輸管道過河段直埋燃氣管道。重點是萊河橋去萊河社區過河段De110PE管道,如因河水大量沖刷造成破壞,應及時關閉金司路與南環路東北角De160閥門。

          5、如發生大面積汛情,導致門站大部分出現水淹情況,應根據具體情形及時關閉供氣站所有設備。

          6、當門站總排水管路發生堵塞威脅廠區安全,或發生本單位搶險隊不能處理的問題時,應請求xx縣城市防汛指揮部增援搶險。

          四、防汛應急響應

          防汛小組組長接到汛情信息后,根據汛情緊急程度、按照逐級的`原則安排防汛指揮小組啟動防汛應急預案。隊長根據防汛小組的指令,迅速組織防汛搶險隊攜帶搶險工具趕赴現場進行搶險。公司搶險隊的隊員接到通知后迅速進入預定防汛崗位履行職責。

          五、具體要求

          1、汛期內(6月1日至9月30日)堅持領導帶班制度,帶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當日帶班人員應及時收聽天氣預報,如有大到暴雨,應提前通知防汛領導小組,并做好防汛安排。下雨就是命令,遇大到暴雨,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在崗,搶險隊伍要提前進入崗位,準備好搶險物資、做好巡查監視和搶險準備。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

          3、所有防汛領導和搶險隊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值班電話保持暢通,及時準確接聽電話,并做好記錄。遇有緊急情況,要及時通知主管領導,并向金鄉縣城市防汛指揮部報告。

          4、值班電工,負責高低壓配電室、電設備的巡查、保養工作,保障供電設備及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5、防汛物資存放在庫房,非汛情嚴禁任何人動用。如因汛情使用防汛物資,待汛情過后使用人立即上報防汛領導小組,防汛小組應立即安排采購,補充齊備防汛物資。

          6、發現險情立即處置,解決不了的立即匯報帶班領導妥善解決。帶班領導應根據具體險情,做出必要處理決策,必要時向金鄉縣城市防汛指揮部報告,請求增援。

          7、防汛期間配足手電和防雨用具,車輛加足燃油等,“以人為本”確保人身安全。

          8、聽從防汛指揮部的指揮,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以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精神,全力以赴做好汛期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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