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規模養殖場動物防疫責任書范文
為做好動物防疫工作,確保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保障畜牧業持續良性發展和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動物養殖場所必須符合動物防疫條件。
二、養殖場戶是動物防疫的責任主體,應在當地畜牧獸醫部門的監督下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強制性免疫工作,并按要求建立健全免疫檔案、加掛畜禽標識,適時監測免疫抗體效價。要求動物強制免疫率、免疫標識佩戴率均達100%。對新補欄畜禽應及時上報當地畜牧獸醫部門,以便做好強免疫苗計劃供應和補免工作。
三、養殖場應當健全動物防疫責任制度,確保防疫制度責任到人,措施落實到位,保證養殖場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四、建立健全動物防疫消毒制度,廠門口、生產區、消毒池內的消毒液確保有效,定期對生產區及周邊環境進行消毒。
五、充分發揮防疫主體作用,密切配合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做好日常監督和免疫抗體、藥殘監測等具體工作。
六、自購獸用生物制品,必須經正規渠道采購具備相關生物制品生產資質廠家的疫苗,并符合我省強制免疫要求。
七、建立健全各項登記制度,完善生產記錄、用藥記錄、消毒記錄、免疫記錄、無害化處理記錄等官方登記記錄。
八、發現疑似疫情及時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報告,同時采取相應措施防止疫情擴散并做好自身防護,不得私自散布疫情信息,有責任和義務無條件服從當地政府按程序進行疫情處置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
畜牧獸醫部門(蓋章): 養殖場(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和養殖場各持一份。
【規模養殖場動物防疫責任書】相關文章:
淺析規模養殖場動物防疫制度建設05-26
規模養殖場安全生產責任書(精選10篇)08-23
動物防疫責任書08-21
動物防疫責任書07-28
防疫責任書04-03
防疫責任書范本05-15
防疫責任書范文05-16
防疫責任書參考06-15
養殖場應該如何建立有效的防疫制度08-31
養殖場安全生產責任書10-04